哈尔滨市实施五大工程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来源:中国水利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中国水利报(记者 杨春喜 通讯员 朱延民) 记者近日从哈尔滨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为了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用水单位科学用水能力,强化节水成效,从今年起,哈尔滨市将全面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五大重点推进工程。

  --计划用水管理推进工程。在全市1835家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加大初始用水权管理力度的要求,依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将在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洗浴业、洗车业、星级餐饮服务业及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中全面推动计划用水管理。凡未按照规定标准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的超计划用水企业单位,将对其依法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从而合理配置使用水资源。 同时,为加快哈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基础条件。

  --水资源费征收推进工程。进一步加大利用经济杠杆平抑社会用水量的管理力度,拓宽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各级水资源管理部门除了对利用地表水、地下水进行生产经营和生活的社会用水单位及个人继续征收水资源费外,自2007年起依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对取用地热水的单位及个人和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及取用苏打水等稀缺水资源的经营单位全额征收水资源费。同时,对未安装用水计量设备的用水单位和个人按照最大取水能力征收水资源费。凡逾期未按照水资源管理部门整改要求安装用水计量设备的,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封停用水设施,避免国家水资源流失。

  --落实取水许可制度推进工程。对已获得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全面实行定期审验制度。凡超过5年审验期,未到水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验或审验资料不齐备的取水单位及个人,一律视其为违法取水,由水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封停其取水设施,从而保障城区取水量控制在水资源允许开采量范围内,实现水资源采补平衡。

  --水资源行政执法推进工程。以洗浴、洗车和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浪费用水问题的行业用水为重点,依法实行节水承诺制度。由水资源管理部门与重点用水单位签订《依法用水责任承诺书》,明确用水单位的节水设备标准和使用要求,对其实行定期检查。凡出现浪费用水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对其采取一次性处罚整改措施,切实增强社会用水单位依法节水能力。同时,以清理私建滥建取水设施为重点,加大打击违法用水力度,对违法开凿和废弃的地下水井全部予以回填。

  --地下水科学监测推进工程。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2007年水资源科学管理的投入力度,在哈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远程传输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基础上,把120余处地下水人工监测井改造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予以重点推进。预计地下水监测井逐步实现远程传输自动监测后,将使哈市地下水达到全天候适时监控水平,进而为哈市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信息化监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