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锦涛亲切慰问一线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并观看“长城2号”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亲切慰问了工作在第一线的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并在国家反恐怖指挥中心观看了代号为“长城2号”的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一同慰问和观看。
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听取了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女子中队等6个基层先进单位的视频报告后,对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全国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官兵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希望在新的一年里,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在观看了“长城2号”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后,胡锦涛总书记作了重要指示。他强调,加强反恐怖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反恐怖工作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恐怖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王刚,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领导同志参加了当天的活动。
二、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召开,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10月29日至31日,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在辽宁沈阳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总结全国公安机关一年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对继续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研究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基层民警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安队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固本强基、面向基层的思想,紧紧抓住开展“三基”工程建设的有利契机,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切实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奠定在牢固、扎实的基础之上。罗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着力帮助解决制约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要不断加大从优待警工作力度,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努力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部长白景富代表部党委作了工作报告。
2006年作为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经过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不懈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基层实力有所增强;基层警务保障条件有所改善;基础工作水平有所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所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进一步好转。
三、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为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有力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4月至9月,公安部政治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经认真评选,左芷津、李新宝、郭韶翔、王峰、王百姓、吴干呈、刘健涛、符传泉、汤敏、印春荣等10位民警当选为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同时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龚海英等其他50名候选人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在中南海紫光阁亲切会见了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当选者,要求全国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要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以正在深入开展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9月21日,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颁奖典礼在中央电视台隆重举行,公安部常务副部长白景富等部领导出席了颁奖典礼。
第二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历时近半年,经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及各地公安机关的广泛宣传,此项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投票,评选他们心目中的警察英雄,评选活动中,组委会办公室共收到有效选票2855万余张。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展示了公安民警的风采,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群众效果。
四、“金盾工程”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公安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11月16日,“金盾工程”正式通过国家竣工验收。“金盾工程”是我国公安历史上建设规模最大、涉及领域最广、复杂程度最高、技术含量最重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公安机关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重要载体。
“金盾工程”于2003年9月开始建设,经过近三年的艰苦努力,2005年底结束。目前,公安基层所队接入主干网的覆盖率达到了90%,百名民警拥有上网计算机已达44台,公安信息应用已经渗透到各个公安业务领域。全国人口基本信息等八大公安信息资源库基本建成并向全警开放查询,初步实现了公安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成功实施了国家信息安全重点工程“公安信息网公钥基础设施和授权管理体系及示范工程”,公安身份认证和访问控制管理系统目前在各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和应用,公安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明显提高;制定颁布了529项公安信息化行业标准,公安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较好地满足了公安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组建了部、省、市三级信息中心,公安信息化运行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运行维护和服务保障能力普遍增强。
五、《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有力推进了公安队伍建设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11月1日,国务院第1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1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该《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也是第一部规范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分总则、公安机关的设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附则7章,共42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公安队伍建设走向科学化、正规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六、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成果。2006年是我国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重要成效的一年。全国公安机关以遏制毒品来源、减少毒品供应为目标,全面加大堵源截流和缉毒执法工作力度,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战果。1月至11月,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64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1万名,缴获海洛因4.79吨、鸦片1.52吨、冰毒4.9吨、摇头丸32.9万粒、氯胺酮1.5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267.5吨。由于堵截和打击力度加大,国内海洛因来源减少,价格大幅上涨,纯度明显降低,出现了滥用替代现象;同时,供应减少直接导致国内毒品消费发生积极变化,海洛因滥用快速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现有海洛因成瘾人数稳中有降,新滋生海洛因滥用人员逐年减少,海洛因滥用人员低龄化的趋势有所改善。
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加强国际禁毒执法合作,破获了一批跨国走私、制贩毒品大案,抓获了一大批坐阵境外向我贩毒的大毒枭。其中尤以中菲警方合作破获邵春天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最为典型。12月19日,我国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与菲律宾肃毒局在我国驻菲使馆的大力协助下,联合侦破邵春天特大跨国制贩冰毒案,在我境内抓获我国及东南亚数个国家正在追捕的重要毒枭邵春天等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经第三国运至我国的麻黄素1吨,毒资320万,汽车2部;在菲律宾捣毁一面积约3000平米的冰毒加工厂,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成品、半成品冰毒约350公斤,易制毒化学品近万箱及制毒设备8套。此案的成功侦破,标志着中菲两国在情报共享、联合侦查、协调行动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同时也表明了我国政府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的立场和决心。
七、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公安部党委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的总体部署,按照“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最为考核基层所队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的要求,全国公安法制部门组织开展了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进驻基层所队,开展执法质量服务活动,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从3月开始至10月上旬,公安部法制局和各省级、地市级公安法制部门,连续派出三批,均由局、处、科级领导带队,以普通民警身份与基层民警同吃、同住、同执法,开展执法质量服务工作一个月以上。据统计,全国共派出8906人、4379支服务队,共参与接处警、讯问、询问、案件调解等23.6万余次,参与办理各类案件5.6万余起,开办执法专题讲座5100余次,为基层答疑、参与案件研究等法律服务10.8万余次,帮助解决法律适用问题4.9万余个,帮助基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执法制度3800余项。通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实现了帮助基层和促进机关工作的“双丰收”,收到了“基层所队得实惠、机关民警受教育、执法质量有提升”的良好效果。这项工作得到了罗干、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要求政法各部门学习、推广公安机关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经验。
八、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效果显著。6月2日至9月30日,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收缴、销毁了一大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整治、消除了一大批涉爆涉枪涉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了一大批涉爆涉枪涉刀案件。
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收缴炸药3900吨、雷管777万枚、导火索483万米,收缴枪支17.8万支、仿真枪63.8万支、子弹474.9万发,收缴管制刀具206万把;全国共检查涉爆涉枪涉刀单位14.4万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3.7万起,吊销许可证759个,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厂点482个,摧毁非法制造枪支窝点194个;全国共查获涉爆涉枪案件1.2万起,打击处理涉案人员6.6万人,其中刑事拘留6564人、逮捕2491人、移送起诉1244人。专项行动期间,全国爆炸、持枪犯罪案件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2.1%和16.2%,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的总体稳定。
九、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2月22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在讲话时强调,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各项社会治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月27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工作会议,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全警投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令,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方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目前,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当前社会和谐稳定。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18起,已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96起,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起诉84起案件,法院一审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判决76件,此外还打掉恶势力1347个。
十、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遏制交通事故。2005年11月20日至2006年3月1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百日竞赛”活动期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1.3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12.6万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3.3%、7%、5.8%。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1起,同比减少3起。3月31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百日竞赛”活动总结表彰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75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