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
来源:新元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华财讯]电监会日前印发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各有关单位依此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正常开展并按要求完成。
    
    国家电监会1月4日消息,为了加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大坝运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大坝安全可靠运行,电监会组织制定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06年12月31日印发,要求各有关单位依此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并按要求完成。
    
    《规划》指出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的任务是:建设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的大坝安全信息主系统、电监会派出机构和大坝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下同)或者流域开发公司的大坝安全信息分系统、水电站运行单位的大坝安全信息子系统。
    
    《规划》指出,目前已在大坝中心安全注册和正在办理注册手续的169座水电站大坝,按其工程规模、坝高、大坝重要性和安全状况分类,有100座大坝应当采用“网络直接报送”方式,其余69座大坝应当采用“电子邮件报送”方式。
    
    对于采用“网络直接报送” 方式的100座大坝,应当在三年内完成信息化建设。2007年计划安排20座大坝,2008年计划安排37座大坝,2009年计划安排43座大坝。
    
    对于采用“电子邮件报送”方式的69座大坝,应当在两年内按要求实现信息报送。2007年计划安排27座,2008年计划安排42座。
    
    《规划》要求,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建设工作,应当按照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证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
    
     大坝中心应当每年对电力系统的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进行全面的分析,通报大坝运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本《规划》的落实情况,形成报告报电监会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