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来源:中国税务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1月5日~6日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税收工作情况,部署2007年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在会上作了题为“推进税收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报告。

  谢旭人指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谢旭人要求,2007年全国税务系统要按照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努力做好税收工作,推进税收事业发展。

  会议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主持。总局领导崔俊慧、许善达、王力、贺邦靖、宋兰、董树奎、董志林出席了会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中央有关单位领导和新闻媒体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全国税收收入完成37636亿元

  ■记者 闵丽男

  本报讯  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税务部门还组织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社会保险费、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收入4208亿元,增长25.3%.共办理出口退税4285亿元,增长27.1%,增加913亿元。

  据介绍,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税收收入较快增长,宏观税负稳步提高。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增收额超过1995年全年收入总额,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预计达到18.2%,较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

  ———所得税比重继续提高,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9533亿元,增长25.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5.3%,较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项流转税共完成19909亿元,增长20.2%,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东、中、西部税收全面增长,西部地区增幅领先。2006年,东、中、西部地区税收收入分别完成26568亿元、5850亿元和5218亿元,增幅分别为21.7%、21.5%和23.8%,西部地区收入增速分别快于东、中部2.1个和2.3个百分点。

  ———宏观调控作用显现,相关行业税收涨落互现。2006年,与投资需求相关的冶金、煤炭、建材行业增值税分别增长11.1%和16.2%,较上年分别回落8.2个和39.4个百分点,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增长27.2%,较上年回落21个百分点,而资源税同比增长45.3%,相关行业税收情况表明中央采取的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宏观调控措施取得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税收来源于经济,税收收入较快增长是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直接体现。2006年,各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税源增长情况基本相适应:2006年前11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增长(可比价)16.8%,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上涨2.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6%,拉动2006年工、商业增值税分别增长20.7%和19.6%,其中生产快速增长及价格上涨助推相关行业增加值较快增长,使电子、有色金属、电器、原油、机械、糖等行业增值税增幅在30%以上;2006年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约增长25%,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24%左右,商品房销售额增长20%以上,相应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业税分别增长20.7%和28.5%;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30.7%,增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0.6个百分点,拉动2006年预缴企业所得税同比增长29.4%; 2006年一般贸易进口商品总值同比增长25%左右,与之相对应,海关代征进口税收增长17.7%.

  同时,加强税收征管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强化税源管理,并针对各税种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税种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堵塞征管的漏洞,提高税收征收率,减少税收流失,有力地保证了税收收入增长。特别是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经济分析,以税收弹性和税负分析为突破口,开展各税种税收与相关经济对比分析,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2006年全国征收个人所得税2452亿元

  ■记者 闵丽男

  本报讯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06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共完成2452.32亿元,增收358.41亿元,比上年增长17.1%,超额完成全年收入计划。

  据统计,2006年,地税局系统共征收个人所得税1984.23亿元,同比增长14.7%,增收255.01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1263.98亿元,增长10.2%,增收117.26亿元。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共完成458.96亿元,同比增长28.7%,增收102.22亿元。

  2006年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据统计,全国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前3个季度平均劳动报酬为139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2006年1月~11月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59716.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使税源充实,保证了个人所得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东部、沿海重点税源地区因经济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对个人所得税收入贡献率较高,带动了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整体增长。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收入额前10名地区的收入为1372亿元,占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比重达69.2%,增收额占地税系统个人所得税累计增收额的比重达79.1%.

  2006年,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落实“四一三”工作思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分类管理,保证了个人所得税的增长。在工资、薪金等三项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各级税务机关通过健全监控体系,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行业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力度,保证了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如山东、湖南、浙江、福建等地加强对电力、通信、房地产开发及建筑业等高收入行业的管理和检查,加大重点税源监控力度,有效防止了税源流失。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前3个季度数据表明,全国按5%~25%税率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8.4%,而按30%~45%税率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33.9%.另外,2006年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加强对非劳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为了强化高收入者的法律责任,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也已展开,这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一步,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逐步完善,将推动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进一步改革。同时,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要求进行的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已为2000多万纳税人建立了明细档案,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人所得税收入有一定影响,使个人所得税增幅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8个百分点,且各月增幅趋缓,个别地区个人所得税收入出现了负增长。全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幅为17%,比近年来年平均增长20%以上增长幅度有所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余万人。但是,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推进税收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这次税务工作会议是在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税收工作情况,部署今年税收工作任务。我讲四个问题。

  200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认真贯彻“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国税收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共入库税款37636亿元(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增加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同时有效发挥了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其他各方面工作也都取得较好成绩。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开展各项税收工作。开展减免税情况调研,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个案减免审批管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对部分地方开发区税收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交通运输企业税收征管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全面清理2004年底以前总局制定的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布全文失效和废止的文件290件。加强税务稽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肃查处大要案,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对一些重点地区进行税收专项整治,去年共查补税款376亿元。认真开展第1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二)积极深化税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工作。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和税率进行调整。落实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范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提高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实施烟叶税暂行条例。推进了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合并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改革工作。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加强协调配合。深化税收行政管理改革,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推进管理创新。认真落实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三)认真落实税收调控措施和优惠政策。调整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调整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取消或降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高了黄金等矿产品和部分省区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认真落实促进科技进步的税收政策。在部分地区开展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试点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继续实施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探索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加强征收、管理和稽查的协调配合。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制定工作规范,狠抓责任落实,促进了税源控管。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强化发票管理,落实集中印制、验旧售新、以票控税等制度。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推行有奖发票。进一步强化税种管理。落实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增值税网上申报管理。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完善对“四小票”抵扣的清单管理。结合消费税政策调整,规范消费税征管。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强化纳税申报审核工作。深化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施汇算清缴改革,规范税前扣除标准,改进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建立高收入者纳税档案,强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代扣代缴。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推进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强化国际税收管理和涉外企业税收征管,加大非居民税收征管和反避税工作力度。改进出口退税管理,加强了征退税工作衔接。去年全国共办理出口退税4285亿元,增长27.1%,增加913亿元。实施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加强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大力清缴欠税。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任务和准备工作,推进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纳税咨询辅导,推进办税公开。

  (五)不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健全机关工作规则,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公文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贯彻信访条例,加强了信访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合理安排基建计划,加强基建项目审批管理。实行审计公告制度,加强了内部审计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积极探索协议供货采购模式。开展各种形式的资源节约活动。扎实开展税收科研工作。强化外事管理。

  (六)切实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学习《江泽民文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行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领导班子结构。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加强“六员”培训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落实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加强巡视工作,开展巡视整改情况检查。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今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十六届六中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充分发挥税收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当前经济形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今年的各项经济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10月,温家宝总理到基层税务机关视察工作,看望基层税务干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不断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认识税收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今年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稳步实施税收改革,全面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年税收工作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平稳较快增长。通过依法加强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征收率,保持各税种收入与对应经济税源的协调增长,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二是税收制度改革和税收征管改革取得新进展,各项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进一步落实,使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按照把税务机关建设成强有力的、负责任的、文明的执法机关的要求,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税务部门形象有新的改善。

  贯彻落实上述总体要求,实现基本目标,根据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在工作中要着力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这是确保税收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指针。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武装广大税务干部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进一步把税务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抓住发展机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税收事业发展的全过程、落实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是我们在总结多年工作实践基础上提出来的,反映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各项要求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落实好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把税收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作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税务部门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在落实中央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任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中承担着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组织好税收收入,不断增强国家财政实力,为各级政府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财力保证。要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和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为落实“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效的税收政策支持。要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围绕税收工作主题,推进税收事业和谐发展。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是税务部门必须长期抓好的四方面重点工作,也是做好新时期税收工作这篇大文章必须牢牢把握的主题。这四方面工作涵盖了税收工作的主要内容,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辩证统一。做好这四方面工作,将为实现税收事业和谐发展提供可靠保证。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夯实税收事业和谐发展的法治基础。要积极稳妥地深化税收改革,不断完善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为税收事业和谐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可靠的制度保证。要强化税收科学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要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努力营造使税务干部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又和谐相处的工作环境,激发税务干部队伍的活力。

  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两基”抓落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重要思想武器。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要坚决克服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在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突破,创造性地、扎实地开展各项税收工作。要大力推进管理创新,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要实现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和“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要求,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要聚精会神、心无旁骛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在务求实效上狠下功夫。要坚决防止抓而不紧、浮而不深、粗而不细、华而不实,做到抓紧、深入、细致、务实。要突出抓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深化“两基”的长效机制,立足基层打牢管理基础,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税收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今年税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法治。

  推进税法体系建设。要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完善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参与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研究完善印花税暂行条例,完善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开展省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税法公告工作。

  严格税收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依法征税与纳税服务、依法征税与完善税制之间的关系,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

  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推广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计算机自动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扎实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

  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税务稽查,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可抵扣票,利用假报出口、以次充好、低价高报手段和用虚假进项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行为。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案例分析,以查促查、以查促管。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坚持不懈地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努力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认真开展第1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税收征管法公布15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做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工作。

  (二)稳步推进税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认真总结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经验,推进中部地区部分城市增值税转型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研究完善在全国全面实施的方案。搞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切实做好税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认真开展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税法后的宣传解释、实施准备等各项工作。研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推进资源税改革,改进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计税方法。实施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认真贯彻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

  完善税收政策。强化支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产品加工的增值税制度,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实施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各项配套税收政策。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政策。继续实施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政策,落实促进中部崛起的税收政策。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调整后的福利企业税收政策。做好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的研究调整工作。继续研究完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收政策措施。研究完善出口退税和加工贸易税收政策。

  抓好税收政策的执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要认真贯彻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工作。

  (三)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税源管理。建立健全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宏观税负、收入弹性等分析。深入开展企业纳税评估。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案头分析和下户检查。以税务登记管理为抓手,加强纳税人户籍的案头管理与实地巡查。加强国、地税局之间、税务机关与工商、银行、质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实行在总局和省局组织指导下全国联动的管理办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大力推行有奖发票和发票查询。加强票表比对,切实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加强欠税管理。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完善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考核体系。

  强化各税种管理。全面落实操作规程,进一步抓好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工作。完善“四小票”抵扣的清单管理,加强稽核比对和异常凭证审核检查。做好“一机多票”系统推行工作,规范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加强消费税申报管理,进一步明确部分税目的征收范围。强化营业税分行业管理,认真做好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推行工作。规范车辆购置税征管。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加强分析评估,做好汇算清缴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实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改进地方税种的征收管理。建立健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资源税征管。做好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工作。各级地税局要充分利用总局下传的增值税、消费税信息,加强城建税税源控管。大力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加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强化出口退税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地税机关要切实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

  (四)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要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方便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为目标,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认真落实《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清理、简并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国、地税局要进一步做好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开展税法宣传、评定纳税信用等级以及加强税务检查协调等方面工作。合理简化办税程序,推行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实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推进税库银联网。

  强化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纳税咨询服务和援助,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推进税务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12366热线服务。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首问责任制,坚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

  (五)实施金税工程三期规划,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强金税工程三期基础性项目建设。抓紧制定相关标准,开展对已制定标准的验证工作,完善标准体系。根据数据两级处理的要求,加强两级应用平台建设。完成南海数据处理中心建设,研制总局灾备系统方案,做好部分省市征管软件数据备份试点工作。加快各省国、地税局到总局以及南海数据处理中心的网络建设。各省国、地税局要结合推行数据省级集中工作,在现有网络基础上拓展、升级,配合总局搞好省以下网络建设。

  推进应用系统建设。要加快征收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开发等工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修改完善综合征管软件。各省地税局要做好总局推荐综合征管软件的使用工作。全面推行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大力推行个人所得税管理等信息系统。抓紧搞好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试点,适时全面推行。组织完成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工作。加快为纳税人服务系统建设,在全国运行统一模式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技术方案,加快建设税务证书认证系统和权限管理系统。加快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实现总局技术支持中心与11个技术支持分中心互联互通。

  加强数据管理应用。严格落实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传输、储存、清理、发布等方面工作要求。建立规范完整的数据指标体系,统一数据口径,确保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规范数据采集,严格校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并依托“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到信息共享,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切实加强数据利用工作。

  (六)规范内部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搞好政务事务工作。规范公文处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统筹运用视频系统召开会议。实行督查考评及通报制度。落实总局税收专题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外事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加强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预算管理,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扩大定员定额试点,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落实基本支出经费最低保障线制度,并对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跟踪核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全部预算单位。完善基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资产管理,做好资产清查和资产配置标准、费用定额的核定工作。按计划开展税务制服更换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坚持依法采购,规范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加大集中采购目录的执行力度。

  (七)全面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素质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团结协调,提高执政能力。贯彻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制定和落实干部交流、挂职锻炼、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办法,探索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期制,研究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管理体制。加强巡视工作。

  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落实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培训任务。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轮训。继续抓好以“六员”为重点的干部培训,加大企业财务会计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税收征管一线干部的岗位技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提倡在岗自学。今年年中召开全国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弘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理念,树立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突出思想教育内涵,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干部心理和谐。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搞好党的先进性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支部书记讲党课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抓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加强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搞好党纪政纪法纪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两权”监督制约。积极开展执法监察。继续抓好大案要案查处,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大力治理商业贿赂。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

  四、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

  (一)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深化税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转变职能。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税务机关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落实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税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抓好对非许可审批项目的管理,继续清理审批项目。加快推进网上审批。规范税务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强化行政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二)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方式。要增强为基层服务的意识,增强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精简文件,精简要求下级税务机关报送的报表资料,切实减轻基层的工作负担。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切实强化对基层工作的领导。

  (三)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加强现代经济、税收、财会、法律、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要把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对布置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广大税务干部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

  新的一年税收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税收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