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均波 充分发挥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作用
来源:前线 更新时间:2012-04-1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2005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作了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这表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和完善,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承担着“四个服务”的重要职责,和谐社会建设应当走在全国的前列。按照中央要求和北京实际,市委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目标和任务。不久前召开的北京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八个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近几年来,北京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比如,经济社会发展与城市功能不协调,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等,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每一项职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每一项工作,都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具有重要作用。近几年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推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把规范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作为立法工作的中心环节,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法律保障

  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各种利益矛盾日渐突出,如不加以妥善解决,就会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法律是社会关系的平衡器、调节器。多年以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探索建立各种利益群体充分表达诉求的有效机制,依法调节和平衡各种利益关系,努力化解矛盾,为首都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北京市有一百多万名中小学生,由于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所限,他们对潜在的危险不能认识和控制,难免会在多种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受到人身伤害。近几年来,本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有明显上升的趋势,由于事故处理争议大、矛盾多、周期长,既给受伤害学生及其家长带来了极大的痛苦,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在制定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时,常委会本着既要有利于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又不妨害正常教学活动的原则,在法规中专设“事故的预防”一章,对学校、相关行政部门、教职员工、学生及其监护人的职责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不承担“监护责任”,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充分考虑到中小学生举证能力弱的特点,引入了举证倒置制度,进一步平衡了学校和学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劳动争议持续上升,矛盾不断激化,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的安定。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确定的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目前,北京市有6000余户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但绝大部分集中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而且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推进,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数量和涉及的职工数量有下降的趋势。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集体合同条例,条例从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出发,对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如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和标准、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了全面规范,比如,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集体协商双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一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二十日内给以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集体协商;一方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裁减人员等事项要求集体协商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条例还完善了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比如,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建立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这些规定对于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养犬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为各方面所广泛关注。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本市犬的数量不断增加,据调查,城区养犬居民户已占居民总户数的10%。养犬人与社会、环境、邻里和执法机关的矛盾日益突出,并由此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在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过程中,为妥善协调养犬人和非养犬人、养犬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常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征求了1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专家学者、有关执法部门、社区单位、基层组织、中央单位以及驻京部队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并委托市统计局对5000户居民进行抽样调查,将法规草案全文公布,就管理方针、执法主体、收费标准等问题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在此基础上,法规降低了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严格了养犬登记程序,增加了设定禁止养犬、禁止遛犬区域的规定,明确在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遛犬,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同时对养犬人设定了10个方面的行为规范,比如,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等公共绿地,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携带养犬登记证明等。这些规定有效平衡了养犬人和非养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

  精神卫生工作是首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作为特大型城市,人们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压力很大,精神疾病患者明显增多。据调查显示,北京市重性精神病疾病患病率达1%,患者约15万人,抑郁性障碍患病率达3.31%,患者约为50万人,给患者及其家庭带带来许多痛苦,也给社会安全带来隐患,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常委会及时将精神卫生立法提上日程,制定了精神卫生条例,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明确了政府、医疗机构、社会、家庭等主体的职责和义务,比如,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权,与精神卫生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权不受侵害;精神疾病诊断、治疗的机构和人员应该具备的从业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精神疾病患者参加生产劳动,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劳动的应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精神疾病患者有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其送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对于加快首都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维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执法检查工作的着力点,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环境

  法律法规是广大群众意志的集中体现,也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其目的是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常委会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本届以来对资源和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管理、安全生产、农业、教育、医疗卫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中关村科技园区等70多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常委会制定了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重点检查项目成立执法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与区县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检查等做法,深入了解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执法部门改进工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百姓利益的头等大事。近几年来,“注水肉”、“苏丹红”等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频繁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屡禁不止,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在这些方面,国家已有法律规范,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为此,常委会加强了执法检查。本届以来,坚持每年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检查中成立执法检查组,围绕不同的重点,采取随机抽查、暗访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委托区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自身情况,围绕不同重点进行检查,并对执法检查进行全过程跟踪,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信息,广泛征求市民对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将人大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市政府启动了食品市场监控系统,建立了食品安全专家评估制度、食品强制召回制度、市场准入标志制度,完善了市场控制、强制退出机制,开展了食品打假专项整顿活动,加大了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罚力度,取缔了一些非法加工食品的黑窝点,进一步改善了本市食品卫生和安全状况。

  在检查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常委会抓住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筑工地等重点,深入到生产第一线,并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促进政府边查边改。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电视电话会议,逐条、逐项落实执法检查过程中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等二十多个成员单位和各区县政府的整改责任,并狠抓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特别是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盗采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组建了700余人的打击盗采队伍,依法关闭小煤窑80多个,非煤矿山企业90多家,追究了几十名盗采人员的刑事责任,目前,北京市已基本杜绝了大规模非法采砂的活动,盗采铁矿、煤矿的现象也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有了很大改善。

  三、把督促解决实际问题作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的努力方向,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打下坚实基础

  本届以来,在每年的市人代会召开期间,代表们都提出许多议案。大会主席团每年确定4到5项交市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3年,有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优化金融业发展环境、农民社会保障、城镇居民就业再就业、交通管理5项议案;2004年,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保障公共安全5项议案;2005年,有提高市民素质、加强郊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区建设、加快公共交通事业改革发展5项议案;2006年,有发展循环经济、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治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5项议案。同时,代表们还提出了许多建议,2003年有1373件,2004年有1567件,2005年有1787件,2006年有1505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是广大代表在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所反映的大都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常委会对督办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代表特别是领衔代表的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审议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审议意见书形式反馈审议意见,并加强跟踪检查;认真贯彻代表建议办理条例,强化了办中督查、办后检查、重点抽查和复查补办等环节的工作,加大了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重点建议的力度,督促解决了一大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问题。

  通过督办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议案,市政府下发了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加快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将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协管事项由原来的100多项减少到17项,减轻了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出台了增强社区民主自治功能的指导性意见,强化了社区民主自治功能;完善了社区专职工作者选拔培训、工资和奖励机制;社区公共服务得到发展,社区治安、物业管理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以及购物、就业、医疗服务等方面有所改观。通过督办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议案。市政府制定了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修订了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体系,对部分已建居住区配套设施进行了补建和还建。通过督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议案。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并从劳动就业、卫生防疫、社会救助、子女入学等方面,改善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2006年1-8月,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4526件,为3.7万农民工追回所欠工资6887万元;为确保流动人口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拨款8000万元作为专项补助。

  对于代表反映多年的高安屯垃圾场污染环境问题,朝阳区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垃圾填埋场现场管理,并抓紧建设填埋气收集利用系统和垃圾焚烧电站,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对代表多次呼吁的门头沟区群众吃水难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解决该区农村群众吃水难的两项举措已经实施,近2万人喝矿井水问题的解决方案列入了今年计划,城镇地区水网改造纳入了市政建设的总体规划。还对前年重点督办的圆明园内部分单位搬迁问题,加强跟踪督办,使历时多的园内单位腾退工作圆满结束。另外,“加强老人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借助奥运商机促进老字号发展”、“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尽快启动马家堡三期危改工程”、“加快垃圾分选站建设”、“治理五环路党校段噪音污染”等建议的办理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实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人大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在人大工作中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以人为本,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一切社会力量,形成万众一心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良好局面。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