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2007年人事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天津视窗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天津市2007年人事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安排部署好今年的人事人才工作,并请将工作安排意见于1月底前报市人事局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天津市2007年人事工作要点

    2007年全市人事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部署,按照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抓住和用好新的上升期,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人事人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实现“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促进和谐天津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一、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开发为重点,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深入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突出抓好第一层次人选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有针对性地实施各项培养计划,落实第一层次人选个性化培养方案。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专业化培训,选派一批人选到国外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参加培训或开展学术交流。组织第一层次人选承担重点工程项目、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带动创新团队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2、着力推进高层次人才聚集交流。协调科技创新项目主体单位,继续落实本市与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的全面合作协议。依托滨海新区建设重大项目,实施“津港人才工程”,与香港建立高级人才智力合作关系。推进本市与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人才与项目全面合作。继续实施特聘专家制度。根据重大科研、工程和产业化项目需求,组织用人单位赴外省市招聘急需人才。继续组织海外人才招聘团,举办滨海新区海外人才网上招聘洽谈会,大力引进海外留学人才,重点引进领军人才、高层次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突出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服务,搞好第三届津洽会人才智力引进活动。

    3、积极发展博士后事业。继续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规模和专业覆盖面,做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采取项目博士后及博士后挂职等形式,为区县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引进博士后人才。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 

    4、大力引进国外智力。科学编制引智项目计划。实施重点引智项目跟踪评估制度,组织力量对国家和本市重点引智项目进行前期指导、过程跟踪和成果评估,确保重点项目取得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组织开展引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配合国家外国专家局落实支持滨海新区建设的各项重点工作,抓紧实施“天津滨海新区引智专项”,举办“滨海新区国际人才高层论坛”,实施“国际顶尖大师进滨海计划”,开展“百名综合配套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推动滨海国际人才市场建设。加强引智成果宣传推广工作,重点开展农业引智成果推广活动。组织开展“海河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动海外培训基地建设,继续与香港理工大学、韩国中商国际会社、美国耶鲁大学等院校和机构合作,举办人事干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城市环境危机管理等境外培训班。推动滨海新区、工业系统、卫生系统及部分重点单位在境外建立稳定、高水平的专业培训基地。

    5、深入开展继续教育。认真贯彻继续教育法规,坚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人事部部署,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推动“653工程”各领域牵头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培训,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指导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本行业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组织有条件的行业编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根据企事业单位实际需要,举办继续教育高研班。加强继续教育管理者队伍建设,提高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6、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机制。深入实施人才政策创新工程,出台完善引进人才政策的意见,完善人才居住证制度,研究提出为东疆港保税区等重点项目、工程和单位引进人才提供服务的政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京津人才互通共享机制,开辟引进北京地区高层次人才智力的绿色通道。开展高层次人才需求调查,编制重点项目、单位和工程的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推动建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启动专项资金。

    二、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7、不断深化公务员管理。结合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颁布实施,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和办法,完善公务员考录、考核、辞职辞退等制度。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继续加大市级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公务员的比例。完善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提高考试的科学性、程序的公正性。围绕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实施绩效考核开展专题研究,健全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以公务员登记结果为基础,研究建立涵盖公务员考录、考核、奖惩、职务任免和辞职辞退等各个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公务员法入轨运行收尾工作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按照人事部部署,做好工资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实施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检查。

    8、全面提高公务员能力素质。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积极开展四类规范化培训,提高公务员“五种本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继续落实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制度。对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和需要定期交流的重点岗位公务员,有计划地进行岗位交流。对机关担任处科级领导职务的中青年干部采取挂职锻炼或专题研修等方式,提高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9、狠抓公务员作风建设。大力培育和弘扬公务员精神,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在基层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重点开展文明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在市和区县行政机关重点开展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重点,加强公务员道德建设。总结推广一批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和基层一线公务员优质高效服务的经验做法,推动各级机关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三、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0、抓紧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及实施方案,加强指导推动,按期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工作。

    11、继续深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指导推动尚未推行聘用制度的地区和单位抓紧开展工作,力争年内全面完成推行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岗位聘用和聘后管理,推动人员聘用制正常化、规范化。总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经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根据事业单位用人需求,适时开展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完善联系点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事业单位和谐稳定。

    12、认真抓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明确有关政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的完成情况,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标准核定工作。研究探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研究并适时推进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13、稳步推进职称工作改革创新。创新滨海新区职称政策,继续开展新区职称水平评价工作,扩大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才评价机制和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创新人才评价方式,继续探索考试、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研究在评审中增加笔试、面试、述职、答辩、实地考察等办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按照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注重对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考核。进一步落实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政策,对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打破常规,破格、越级晋升职称。

    四、加强人才市场建设与管理,完善人才资源开发的公共服务和市场配置体系

    14、加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明确各级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职能定位,统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人才市场公共信息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服务和政府委托、交办的相关服务,努力健全功能齐全、服务规范、方便快捷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制定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会、人才网站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建立公共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不断改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

    15、发展有特色的人才中介业务。指导、推动和支持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人才规划、人事诊断、人才猎头、人才测评、薪酬设计、知识技能培训等业务,形成知名服务品牌,逐步实现品牌化经营。加快人才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推动网上人才交流。支持北方人才市场和北方人才港加快发展,带动人才中介服务行业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提升。

    16、加强和改进人才市场监管。健全完善人才市场管理机制,加强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依法监管。完善大型人才交流活动审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人才流动秩序。加强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指导、推动建立人才中介服务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资信体系,及时补充、更新和开放相关信息。加强人才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7、加强区域性人才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环渤海地区人才智力交流洽谈会”,探索环渤海地区人才交流进一步扩大规模和范围、提升影响力的新办法新途径。加强与环渤海地区人才市场主管部门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区域人才资源共享。落实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协议,实现三省市在人才招聘、人事代理和人才派遣、人才网站建设上的全面贯通。

    18、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积极组织开展2007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办法,促进更多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积极参加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加强见习基地建设,为促进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

    五、加强统筹,推动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19、落实人事人才规划。认真实施“十一五”人才规划,跟踪、评估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督促检查。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量管理办法,搞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实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总额的有序增长。加强人才数据库建设,发挥人才数据库的基础作用。

    20、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深入宣传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形势,研究做好安置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抓紧建立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社会保障体系,探索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培训方法,建立健全管理服务制度,逐步建立适合本市特点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机制。继续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狠抓解困政策和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保持企业军转干部基本稳定的良好局面。

    21、推进人事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各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的法制意识,推进人事工作依法治理。以全市并联审批系统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审批窗口为平台,依法实施人才市场管理和引智工作行政许可。健全完善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定期清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推动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有计划、分步骤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2、加强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修订完善《天津市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天津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注重调解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仲裁业务培训,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仲裁员队伍。

    23、加快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天津人事信息网”窗口作用,增加网上服务项目,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做好人事系统电子政务专网开通的培训工作,大力推广专网的应用。结合人事业务流程,完善内部局域网,实现办公自动化。

    继续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2006—2007年度全市人事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工作。做好人事宣传、人事任免、干部调配、退休干部管理、增加群众收入和人事考试等工作。做好《求贤》杂志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六、加强人事部门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4、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人事部《关于做好大规模培训人事干部工作的意见》,办好人事部门“一把手”研讨班,抓好人事系统科级以下干部业务培训。制定《天津市人事干部业务培训课程指南》,指导推动各级人事部门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25、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以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推动工作,紧紧围绕人事人才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实现各项工作职责清晰、程序明确、要求具体、运转有序。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强化抓落实的机制,形成上下配合、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6、构建和谐人事。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带头践行公务员精神,创建服务型机关和公仆型队伍。积极推进人事系统政务公开,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保持人事部门和人事干部良好形象。 

    主题词:人事  要点  通知

                                           (共印550份)

    天津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7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