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早在
电子支付还可能为洗钱提供方便。央行在近日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当前,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很快,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事实上,像“支付宝”这种电子支付系统是游离在银行系统之外的,难以跟踪其内部资金流向。这就给国家对资金流向的控制带来困难,也给犯罪分子的洗钱行为带来可乘之机。
在“2006电子支付高层论坛”上,银监会业务创新与协调监管部主任李伏安也曾表示,运行监管,尤其是反洗钱问题,也将是未来监管部门对电子支付业监管的重点之一。“虽然现在网上支付的金额还比较小,但从小额到大额之间是没有限制的,当网上支付变得非常方便时,它很有可能变成某种洗钱的途径,这是我们对网上银行日常运行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李伏安说。
事实上,类似于“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面临着诸多的法律问题,甚至有观点指出,“支付宝”开展的支付中介服务其实类似于结算业务,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结算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必须经过银监会的批准才能从事。
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央行制定的《支付结算组织管理办法》即将出台。其中将确立第三方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服务商也将纳入央行监管体系;同时,央行将以发放牌照的形式,提高这一行业的准入门槛。规模不断扩大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已经进入中国央行的监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