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开展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12-04-14

市信息委、市人口综合办公室、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居住证信息系统(区县部分)建设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信息委、人口办:
  根据居住证信息系统(区县部分)2006年建设目标,市信息委、市人口办、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居住证信息系统(区县部分)建设年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评内容
  1.组织推进力度:区(县)级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及工作推进情况。
  2.区县平台建设:区县前置机的网络接入、应用安装以及开通运行情况;区县标准数据库在前置机上的建立、居住证业务数据的落地情况。
  3.受理网点建设:各街道(镇)受理网点场地建设情况;受理网点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以及人员上岗培训情况;受理网点组织管理情况。
  二、奖项设置
  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先进集体:
  区县信息委、人口办、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若干个;街道乡镇26个(见附件1)。
  2.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先进个人:80名(见附件1)。
  三、考评依据
  1.《关于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发改投〔2006〕078号)。
  2.《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证受理点建设要求》(沪信息委办〔2005〕345号)。
  四、考评方法
  1.成立居住证信息系统(区县部分)建设考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工作办公室)。考评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卡中心,由市信息委、市人口办、市公安局人员和区县代表共同组成。
  2.主要采取看材料与查现场相结合的方法。一是根据各区县的上报材料了解有关情况;二是到实地进行抽查,包括区县平台运转情况、网点建设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3.街道乡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区(县)统一组织评选推荐,报考评工作办公室审批;区县先进集体由各区(县)自行申报,由考评工作办公室组织综合考评组进行集中考评抽查。
  请于2007年1月16日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填妥后(一式两份,用A4纸统一打印)送考评工作办公室,所提供的考评数据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同时需将电子版发至ssscsc@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居住证信息系统先进事迹材料”字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和联系人。考评工作办公室将于2007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期间组织考评,并于2007年2月进行表彰。为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基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度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3.2006年度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建设先进个人申报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