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手段引入泰安市国税局税收执法监控全程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7日电(贠相忠 林宪鹏 屈郁茗)自去年9月起,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在山东省泰安市国税系统全面上线运行。这标志着这个局税收执法进入了信息化时代。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税务机关税收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标志着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规范权力运行机制,防止税收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实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具有重要意义。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是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自动化考核软件,是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抓手和突破口,有助于逐步实现对税收执法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规范与考核,促进国税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过几个月运行使税收执法准确率达到了99%以上。


    据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上线运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技术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自动化考核,基本实现了考核的客观公正。该系统自动运行,每天从税收综合征管软件中自动读取数据,考核结果自动生成。同时,对系统提示和预警的过错及时进行纠正,对系统认定的过错有误的按规定进行申辩调整,对系统认定无误和申辩不成立的自动扣分。可以说,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为税收执法责任制插上了科技的翅膀。下一步,泰安市国税局将积极探索实现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与其他税收管理软件的挂接和自动监控,扩大自动考核的覆盖面。在此基础上,逐步拓展手工考核的覆盖范围,把软件不能解决的其他问题逐步监控和规范起来。


    今年是山东国税系统全面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关键之年,记者专访了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局长赵秦鲁。赵局长说,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总体目标,就是以统一的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突破口,逐步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规范与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促进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全面提高依法治税水平。为此,山东省泰安市国税局建立了统一的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建立考核评议制度、修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奠定了基础。同时,制定了融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于一体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实现了对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考核相结合、执法考核指标与征管考核指标相结合、对不同岗位的考核相结合、责任追究与表扬奖励相结合、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等的“五个结合”。


    经过几个月运行,不但大大规范了税收执法、构建了科学的岗责体系、实现了信息化支持下的过错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了税收法律体系、促进了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而且也使税收执法准确率达到了99%以上,广大纳税人的满意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