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良性运作的质检信息系统,是质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实现信息化系统良性运作,首先要充分有效地利用不同渠道的信息。根据WTO/TBT规定,各成员国应确保建立一个或几个查询机构,我国即可充分利用这些咨询机构来了解各国的相关信息。当然,我们同时也应当建立类似的机构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客观形势。
其次,要建立国内信息统一收集、管理的工作机制。这一工作机制可以防止相关职能主体的缺位。如有关国内外质量法律规范、标准,可由本系统的法制机构统一收集,一些新出台的产品标准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进行收集,时机成熟时可考虑定期将全部相关内容输入统一数据库,建立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
第三,要做好信息的宣传通报工作,充分发挥对业务实践的指导作用。质检相关机构在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之后,还应将有关重要信息内容以及信息查询的方法、途径,通过制度化的程序和形式,及时、准确地传达给一线工作者,提高信息的使用率。
在我国质检工作实践中,信息工作还相对比较薄弱,除思想重视不够外,相关的法规依据过于简单粗糙,缺乏应有的操作性也是重要的原因。因此,要创新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管的机制,以科技兴机制;要建立健全信息化网络,给予社会公众充分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还要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促进质量自律的积极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质检信息化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推广信息化的力度,其中金质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将从根本上扭转我国质检工作中信息技术手段的落后局面。工作是否有成效,不光看经济效益还要看社会效果。针对目前质检信息化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从长远考虑,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组织结构,构建良性运作的质检信息化系统,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形成工作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