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专门委员会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
来源:中国平安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 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中国平安网消息:1月19日,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隆重召开。会议指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全面改进和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首都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冀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主任强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马振川主持,副市长、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宣读了关于成立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决定,部署了关于区县街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机构设置有关事宜。市委政法委秘书长、首都综治办副主任李万钧对提交全会审议及征求意见文件进行说明。

    会上,强卫作了题为《以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 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的讲话,回顾和总结了北京市十年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阐述了对现阶段流动人口现象的基本认识和理性思考,分析了当前本市流动人口总体形势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的工作思路。

    一是调整理顺管理体制,构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服务工作新格局。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在纵向、横向两个方面建立起科学的运行机制,确保体制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全面落实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与常住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切实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三是结合城市功能定位,研究制定人口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口总量调控机制,科学调控人口流向与流量,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根基。组建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队伍,建立规范化的基础工作台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和有关情况,为城市发展规划等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为管理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提供保障。

    五是落实以房管人工作思路,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报告制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清理整顿房屋中介机构,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六是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水平。建立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共享,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管理服务效能。

    七是围绕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做好流动人口服务保护工作。以服务促和谐,推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服务新举措,探索解决流动人口户籍、住房、医疗等关系到切身利益问题的新思路。

    八是积极探索创新,努力开创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局面。针对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陈冀平在讲话中说,北京市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北京调整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市、区县、街乡专门管理机构,对全国其他省市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要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针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措施,为全国流动人口管理总结出好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作用。

    公安部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各区县主管领导、综治办、流管办负责人百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