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6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5‰和6‰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5以下,连续16年保持低生育水平;群众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晚婚率回升至78.9 %;出生人口素质稳步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10以下,实现了“十一五”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开局。
新机制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坚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优质服务“三级联创”、人口信息化建设和破解“十大难题”、打造“五型计生”、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六位一体”综合推进,取得了一批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去年又有26个和7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40多个县(市、区)建立了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将人口信息网络延伸到2万多个村(居)。
基层基础工作得到新的加强。全省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后进帮促计划,第三批计划生育薄弱村转化率达到93.5%。对“十五”期间合法生育率低于责任书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发生行政侵权案件、技术责任事故的18个(市、区)实行省、市重点帮促、限期整改,其中有3个县成效显著得到提前解脱。
依法行政水平日益提高。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了持证上岗制、服务准入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有奖举报和行风评议制度。群众进京到省上访量下降46%,近三年90%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进入当地行评前十名。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农村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群众达到430.7万人,有77个县实行县级统筹发放。省财政拨出4000万元专款补助困难地区,农村计划生育夫妻全部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6年各级财政共拨付资金9734.5万元,使受益群众达到16.2万人。有10个市、139个县(市、区)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发放救助金3590.13万元,救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76183户。
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越来越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坚持把资源整合、把责任分开,制定了相关部门2006年度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协作配合、纵向垂直负责体系。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与挑战。一是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二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重而道远。三是一些地方基层基础仍很薄弱。四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级党委政府换届和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改革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二、2007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
2007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决定》及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大力推进“三个转变”(即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由管理主导型向优质服务型转变、由重治标向重治本和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转变),继续狠抓“三个重点”(即破解“十大难题”、打造“五型计生”、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切实做到“三个更加”(即更加注重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更加注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三个体系”(即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努力实现“五个走在前面”(即在建立完善新机制、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建设等五个方面走在全国前面),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新发展、开创新局面。按照这一发展思路,今年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2.5‰和6‰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出生婴儿性别比稳步下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更加规范,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80%的县(市、区)基本建立起“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基本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围绕上述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今年要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为中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统一全社会的思想和行动。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和全国、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系统的学习宣传计划,广泛深入地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的热潮。
(二)选准切入点、突破口,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各级要严格执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2007、2008年度人口出生计划。坚持抓源治本、关口前移,实行依法管理与村民自治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专业队伍与齐抓共管相结合、做育龄青年的工作与做家长的工作相结合,努力提高晚婚晚育率;要积极、稳妥、规范地推行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制定落实相应的激励政策,千方百计提高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和长效避孕率;要制定孕前型服务规范,健全完善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妊娠和违法生育。继续坚持人口信息月报和预警制度,严肃查处出生人口瞒漏错报和弄虚作假行为。要积极研究破解治理外出躲生和在流动中超生、富人名人违法生育和党员干部带头超生的有效办法,坚决遏制一些地方生育水平反弹的势头。切实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力度。积极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
(三)深化改革创新,加快建立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效机制。
继续坚持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优质服务“三级联创”、人口信息化建设和破解“十大难题”、打造“五型计生”、建立完善新机制“六位一体”综合推进,加大成熟经验的整合、提升、推广力度,加快建立完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信息化为支撑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提升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继续加大政策推动力度,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把责任分开、把资源整合,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新格局。改进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不断完善决策目标、责任执行、考核监督“三个体系”。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建设。认真落实“十一五”人口计生法制建设规划,配合省人大和省政府法制办做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工作,把各地机制创新、破解难题的成功经验提升到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人口政策、生育政策、奖励政策、征收处罚政策和齐抓共管政策。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认真实施人口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好创新项目的申报、研究、鉴定和成果转化,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认真实施“十一五”人口信息化建设规划,建立完善以WIS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统计应用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人口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利用各级政府网站和人口计生专网,加快人口计生、民政、卫生、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横向联网进程,力争年内50%的县(市、区)建立起人口信息共享机制。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结合换届,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人口计生干部队伍,重点加强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在农村综合改革中,要稳定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在乡级继续实行“一核定、两加强”(即核定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编制,加强技术服务力量、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在村级实行“一精简、两提高”(即精简村级计生专职人员数量,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报酬待遇),推广建立村级专职主任乡聘、村用、县备案、工资由县级统筹发放、实行优胜劣汰的管理制度,加快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