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6年,传销活动在湖北省呈现复发、多发之势,省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清剿行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9起,取缔传销窝点1067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3272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4件,98人。
由于传销现在已成了过街老鼠,所以组织者已给传销改头换面,称之为“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来迷惑人,还有的干脆称他们的经营方式是直销,受国家保护的,而不是传销。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分析,目前湖北省的传销呈现六个新花样:
花样一:由“传商品”转向“拉人头”,现在的传销组织更严密,层次更森严;传销渠道多样化,利用互联网传销案件急剧增加。
花样二:由“阵地战”变为“打游击”。多数传销活动选择的场地并不像以前一样选择大礼堂或者大会议室等公共场合,而是选择居民楼、住宅等非经营性场所开会,还时常变换地点,通常是临时决定。
花样三:由“规模撒网”改为“单个钓鱼”。以前通常是“撒网”式的全面发展下线,现在大多采取一对一或者一对几的形式进行逐个发展推广,将“大课”形式改为“单独辅导”,隐蔽性、机动性更强。
花样四:传销范围更广。逐渐从大城市向小城镇、城市周边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贫困山区等地发展。传销欺骗对象向下岗职工、农民、复员军人、教师、在校学生、大学毕业生扩展。
花样五:由“面授机宜”改为“网上授课”。许多传销活动通过电脑网络进行在线授课,会员上课必须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陆,进入主页面后才能了解公司情况。信息流通也采取单向性,网站管理者通过留言或者发送信息到个人邮箱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下线很难了解管理层的情况。
花样六:资金直接通过个人账号传输。传销活动的资金,全部通过个人银行账号进行存取,没有票据单据。
虽然花样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仍是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传销需要多层,不搞多层根本赚不到钱。省工商局提醒,请大家一定增强辨别能力,谨防改头换面的传销新形式。
典型案例
“中国e通”电子商务传销案
2006年9月,恩施市工商局根据举报,查处了郑某等人介绍他人交纳3780元会费参加“中国e通”电子商务网络购物活动,从事传销的案件。该案以网上购物为名,介绍发展其他人员入会,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费用购“中国e通”站内的商品,参加人员再发展和推荐下线加入并根据下线业绩获取报酬。该传销网络涉案人员达数百人,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恩施市工商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依法对组织传销的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其中涉嫌犯罪的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LOB信息中心网络传销案
2006年2月,天门市工商局会同公安机关查获王某等4人利用LOB信息中心网站进行传销案,依法将4名涉嫌犯罪的组织者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查,要成为该传销网络会员,需花1680元钱取得网站网址和密码,并可享受网络上部分教育信息资源。取得会员资格后,每发展一个下线可以获得200元的奖金,发展到9个下线后,可另外获得600元的组织奖,自己的下线可以不断地发展下线。该案涉及天门等6市2000余人,涉案金额近400万元。
“慧缘商务公司”电话充值卡案
2006年7月,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查处了许某利用“慧缘商务公司”电话充值卡传销案。许某于2006年7月到荆州宣传“慧缘商务公司”电话充值卡业务,以快速致富、高额回报为诱饵,拉人头,发展下线,并从发展的下线所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共发展下线281人。荆州市工商局荆州分局依法将许某移送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