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商部门揭示传销的六个新动向
来源:新华社 更新时间:2012-04-13

 
 
  新华社武汉1月22日电 由于传销现在已成了过街老鼠,组织者便给传销披上“网络营销”“电子商务”或直销的外衣,使其更具欺骗性。湖北省工商部门近日揭示了传销活动的六个新动向,提示人们要防范改头换面的传销新形式。

  据《湖北日报》报道,这六个新动向分别是:

  由“传商品”转向“拉人头”。现在的传销组织更严密,等级更森严;传销由过去的“传商品”演变为“拉人头”。

  由“阵地战”变为“打游击”。多数传销活动场地并不选择大礼堂和大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而是选择居民住宅等非经营性场所,还时常变换地点,通常是临时决定。

  由“规模撒网”改为“单个钓鱼”。以前通常是“撒网式”的全面发展下线,现在大多采取“一对一”或者“一对几”的形式进行逐个发展推广,将“大课”形式改为“单独辅导”,隐蔽性、机动性更强。

  传销范围更广。逐渐从大城市向小城镇、城市周边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贫困山区等地发展。传销欺骗对象向下岗职工、农民、复员军人、教师、在校学生、大学毕业生扩展。

  由“面授机宜”改为“网上授课”。许多传销活动通过电脑网络进行在线授课,会员上课必须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进入主页面后才能了解公司情况。信息流通也采取单向流通方式,网站管理者通过留言或者发送信息到个人邮箱等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下线很难了解管理层的情况。

  资金直接通过个人账号传输。传销活动的资金,全部通过个人银行账号存取,没有票据单据。

  工商部门称,虽然花样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仍是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据介绍,2006年传销活动在湖北省呈现复发、多发之势,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清剿行动,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9起,取缔传销窝点1067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3272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4件、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