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制办征求电子签名法律效力意见 
来源:宜春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时报1月22日讯(记者 黄强)今天,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多项条例草案,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于2月22日前登录省政府法制办网站(www.sd-law.gov.cn),在“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关注草案:
   《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
    关注内容:要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全省范围内发行集成电路卡的,应当经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在设区的市范围内发行集成电路卡的,应当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卡单位应具备有明确业务需求并适合使用集成电路卡,有保障发放集成电路卡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具备为集成电路卡持有人提供服务的使用环境和系统等条件。
   关注草案:
   《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草案)》
    关注内容:开发区土地依法实行有偿出让制度。投资者在开发区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发利用土地,连续2年未开发的,依法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关注草案: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
    关注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向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用于充装的气体;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液化气体罐车的装卸作业;将气瓶内的液化气体向另外的气瓶充装;充装超期未检验检测、检验检测不合格或者不能保证充装和使用安全的气瓶;超量充装气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