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理论研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深入推进行政问责制理论研究


     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行政体制”开题


     本报讯由国家行政学院承担的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行政体制战略研究”近日开题,课题组日前在江西南昌举办了“行政问责制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课题组成员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70人与会。


     与会者强调,要充分发挥课题组全体成员的作用,确保集中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取得理论成果和咨询成果。要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在相关学术领域研究占领前沿;为党和国家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出谋划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意见。在课题研究中要做到“三个深入”,即深入调查研究、深入论证分析、深入进行理论思考;要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坚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与会者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行政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突破口,在课题研究中要将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将点和面、重点与一般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好理论研讨。对一些地方政府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做法认真加以总结和升华。


     与会者指出,开展行政问责制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应按照权责一致、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与会者认真分析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开展行政问责的情况,普遍认为,行政问责制处于试点阶段,各地发展不平衡。行政问责应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展开,追究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失职渎职或负有重要责任的行政官员的责任。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行政问责的办法和规定,应将行政问责制度化并纳入法制化轨道。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注意借鉴国外行政问责的经验和做法,作到立足国情,为我所用。


     与会者指出,当前推行行政问责制应该着力研究并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结合起来。科学确定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政绩观;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二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行政监察、审计结合起来。三是要把行政问责制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以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四是要把行政问责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把行政问责制纳入法治化轨道,与宪法、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相衔接并有所区别;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五是要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体系。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政治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形成完整的政府责任链条。六是要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体系。规范行政问责的主体及其权限,规范行政问责的客体及其职责,规范行政问责的事由和情形,规范行政问责的程序,实现行政问责规范化和制度化。七是要借鉴国外行政问责的经验和做法。八是要加强对行政问责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