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07年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西藏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工作回顾

    2006年,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开门红,在推进跨越式发展、促进长治久安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预计,2006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290.3亿元,比上年增长13.2%,连续第六年保持12%以上的增长速度,是近十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人均GDP突破10000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可达14.56亿元,增长21.02%;税收可达18.48亿元,增长16.73%。

    —农牧区面貌发生新变化。全区掀起了以农牧民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25万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安居”新房,以“八个基本解决”为着力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各族群众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在向现代文明的新生活迈进。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新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达8932元,增长6.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可达2350元,增长13.1%,连续第四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是十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非公有制经济有新发展。全区个体工商户可达6.87万户,私营企业可达3414户,分别增长11%和29.8%。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可达9.75亿元,增长41%,占全区税收的58%,对全区税收的贡献率首次超过国有和集体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消费市场呈现新热点。旅游、汽车、住房、餐饮、休闲娱乐等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达85.6亿元,增长17.1%,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逐渐增强。

    —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青藏铁路全线通车运营、林芝机场通航、中印乃堆拉边境贸易通道恢复开放,开放条件显著改善,区域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对外贸易快速增长,新的开放格局正在形成。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狠抓首要任务,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我们把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以农牧民安居工程为切入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牧区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坚持积极推进、量力而行、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投入资金28.38亿元,完成了4.7万户的农牧民安居工程新建和改扩建任务。配套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同时还解决了12个乡、123个建制村通公路,新增用电人口21万人,又有32万人喝上了干净卫生的水,已有50个中心乡镇邮政网点正式营业,完成1064个建制村通电话的任务,基本配齐了县乡医疗机构必需设备,完成了4614例白内障复明手术,碘盐推广人口覆盖率达到35%、提高了7个百分点,“八个基本解决”迈出了实质性步伐。组织实施了19个农牧业综合开发区,开展了20个乡的“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粮油单产行动计划,优质粮油播种面积达到122万亩。加强农田草场水利基本建设,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8万亩。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保持基本稳定,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乡镇企业快速发展。农牧民经纪人达到1.36万人,农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26个。自治区安排4000万元,培训基层农牧业科技人员和农牧民25.7万人次。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输出劳务70多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8亿元。特色农牧业、采集业、运输业和旅游业等对农牧民增收的作用日益显现。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广大群众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更加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无比温暖,更加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更加心向党、心向祖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更加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决心更加坚定。

    二、加强引导扶持,特色产业逐步壮大

    我们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建设,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特色农牧业项目64个,惠及农牧民36.4万人,实现人均增收660元;13家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值9.2亿元,增长8.2%。以特色农牧业为主导的第一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增加值51.1亿元,增长6.5%。玉龙铜矿正式开工建设,雄村铜矿完成矿区勘探,巨龙铜矿地质勘查继续深入,扎布耶盐湖锂资源开发二期工程正式启动,“5100”冰川矿泉水进入内地市场。主要工业产品产销两旺。以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建筑建材业、民族手工业为重点的第二产业有新发展,实现增加值76.4亿元,增长21.3%。狠抓景区景点开发和接待能力建设,全区接待游客24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可达27亿元,分别增长36.1%和39.5%。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162.8亿元,增长11.8%。

    三、积极扩大投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我们千方百计争取国家投资,努力扩大社会投资,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瓶颈”制约得到一定缓解。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1.1亿元,增长17.8%,其中,国家投资120亿元。民间投资活跃,投资达48.2亿元,增长47.1%。对口援藏力度进一步加大,援藏领域逐渐拓宽,落实对口支援资金13.57亿元,建设项目达500个,援藏资金重点投向农牧区。“117”重点项目、70个对口援藏项目和40周年大庆项目等一批标志性工程顺利建成。

    青藏铁路建成通车,结束了西藏不通铁路的历史,开辟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纪元。林芝机场正式通航。新藏公路整治改建全面启动,滇藏公路多普玛至类乌齐、中尼公路日喀则至拉孜段顺利建成通车,新增3个县通油路。新增电力装机容量5.8万千瓦,狮泉河电站建成发电,直孔电站两台机组并网发电,巴河雪卡电站开工建设,第三期农网工程全面实施。满拉、墨达、雅砻灌区建设进展顺利,江雄水库主体工程完成。电话用户突破100万户,年末可达130万户,增长30.6%。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注重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全面进步

    我们以农牧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社会发展,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方面,完成了5个县的“普六”、9个县的“普九”和9个县的扫盲任务,建设了77所乡镇规范化小学,改扩建了17所农牧区寄宿制初级中学,西藏大学改扩建工程进展顺利,拉萨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挂牌成立,西藏职业技术学院组建成立。卫生方面,农牧民免费医疗国家补助标准有所提高,新建乡镇卫生院146个,改扩建县级卫生服务中心6个,农牧区基层医疗机构充实医护人员302名,基层的医疗条件得到了改善。科技方面,牦牛胚胎移植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太阳能、沼气开发得到大力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工作继续深入,气象、水文、地震等科技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科技支撑能力逐步增强。文化方面,新建了9座中波台,完成了817个自然村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三大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进展顺利,23个点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又有8个文物点被确定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产业开始起步。多彩哈达》获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大奖,特别是拉孜农牧民的演出节目,得到了中央领导和全国观众的高度赞扬,充分展示了新时期西藏农牧民迈向幸福生活的良好形象。社会科学、新闻出版、体育等事业不断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方面,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妇女儿童、优生优育和老龄、残疾人工作得到加强;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深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砂金矿实现全面禁采。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重视和加强。外事、统计、审计、质监、“双拥”等工作都有新进展。

    五、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开放步伐加快

    我们加大改革力度,扩大开放领域,为跨越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农牧区“三个长期不变”基本政策不断完善,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草场承包到户6.9万户、1.87亿亩。农牧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粮食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顺利实施。国有企业、投资、财税、住房等改革稳步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成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全区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6.1亿元,增长32.7%;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2.9亿美元,增长40.7%,其中自产产品出口4040万美元,增长18%。

    六、高度关注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我们着眼于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积极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安排3000万元购买27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全年新增就业1.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30元,4.47万人纳入低保范围,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全区共安排各类救助款1.52亿元,救助受灾和困难群众69.6万人次。将年人均纯收入500元以下的农牧民纳入农牧区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范围,救助对象增加到19.83万人,落实救助资金3700万元。“五保户”供养标准达到年人均1300元。村干部误工补贴提高到2000元。自2006年10月1日起,发放农牧区基层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生活补贴468万元。加大清欠力度,兑现农民工工资1.59亿元、征用农用土地补偿安置费4312万元。投资2.3亿元,建设了涉及35个县、294个乡镇的干部职工周转房18万平方米,基层干部职工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七、贯彻党的政策,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加强

    我们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了全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深入开展了以“三个离不开”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进步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养使用。藏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加强。“兴边富民行动”成效显著,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加快。认真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两条底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维护了正常的宗教秩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了对宗教界爱国人士的教育培养,寺庙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深化。

    八、建设平安西藏,社会局势持续稳定

    我们积极推进平安西藏建设,社会局势连续第17年保持基本稳定。坚决贯彻中央确定的反分裂斗争方针,统一思想,加强教育,主动治理,严厉打击了达赖集团煽动制造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基层基础全面加强。反恐处突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狠抓重特大案件的侦破,依法打击了偷渡、走私、贩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边境管控得到加强,军警民联防机制不断健全。初步建立了青藏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妥善调处和及时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依法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600件,办复率达100%。我们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决策成为政府工作规范;深入开展纠风、执法监察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各类应急预案78项,初步建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政府自身建设成效明显。

    在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发展稳定工作的意见后,200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维护西藏稳定的10个方面40条优惠政策,加大对我区的扶持力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西藏各族人民的特殊关怀。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汇报力度,“十一五”时期投资规模和重点建设项目基本确定。这对于继续保持我区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无私支援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顽强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付出辛勤劳动的全区各族人民,向全国人民特别是承担对口支援的省市、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大型骨干企业,表示崇高的敬意!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驻藏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政法干警,表示诚挚的谢意!向关心、支持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海内外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农牧区社会事业发展仍然滞后,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探索建立;特色产业的发展与规模化、市场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政府扶持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还难以满足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能源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发展环境需要继续优化,招商引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就业观念落后与就业市场化趋势的矛盾日益显现,就业压力明显加大,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同时,青藏铁路通车运营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对我们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的要求。一些地方、部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亟需改进。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努力加以解决。

    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继续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帮助5000户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农牧民实现安居。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两条底线”,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维护正常的宗教秩序。继续深化寺庙爱国主义教育,坚决让宪法和法律进寺庙、进管理制度、进僧尼头脑,培养壮大宗教界爱国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九、始终坚持主动治理,努力建设平安西藏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深入开展平安西藏创建活动,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社会局势的持续稳定。坚持中央对达赖集团斗争的基本方针,紧紧依靠群众、坚持重心下移、打牢斗争基础,牢牢把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理直气壮地揭批达赖集团,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达赖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密切关注敌对势力活动的新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西方敌对势力、达赖集团进行的各种渗透、分裂破坏活动。强化军警民联防机制,加强边境管控,坚决打击非法出入境。大力建设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等基层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司法系统基层政法机构,巩固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反分裂斗争的长效机制。加大反恐力度,积极预防、果断处置突发恐怖事件。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文明执法能力。

    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镇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高度警惕分裂主义分子和其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加快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积极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矿山生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促进管理创新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服务,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

    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切实落实企业自主权。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推进行政审批从“审批制”向“服务式”转变。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为群众生活和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创造便利条件。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努力推进决策制度化。逐步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事关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必须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估,科学论证,慎重决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倾听群众意见,实行社会公示制和听证制;事关农牧区发展的难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认真开展农业普查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切实将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纳入依法运转的轨道。加强行政执法,明确执法职责,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补偿等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教育和管理,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加强廉政建设,切实改进政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决治理商业贿赂,突出抓好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转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突出治理违规购买、乘坐超标车问题。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持维护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关心群众疾苦重于一切,解决群众困难先于一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扑下身子、放下架子,加强调查研究,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倡导勤俭办一切事业,积极建设节约型政府。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监察评估机制,提高行政效能。

    各位代表:全面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需要我们共同拼搏,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我们奋力开拓。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把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无私援助化作自身发展的动力,以更加奋发向上的热情,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同心同德,艰苦奋斗,为推进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政府工作报告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八个基本解决”:是指到“十一五”末,一是基本解决乡镇、村通公路的问题;二是基本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三是基本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四是基本解决农牧民安居问题;五是基本解决乡乡通邮、村村通电话问题;六是基本解决碘缺乏致病问题;七是基本解决白内障致残问题;八是基本解决县乡医疗设备缺乏问题。按照中央的要求,《西藏自治区“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系列目标任务。2006年1月17日,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八个基本解决”,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决心。

    劳务经济:是指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以优势的劳动力资源为要素,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在常驻户口以外地区,从事劳务活动,获得经济收入,从而带动本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提高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一种经济发展形式。

    无公害食品:狭义的“无公害食品”是指长期食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食品;广义的“无公害食品”包括有机食品、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绿色食品、无污染食品等等。我国现在所称的“无公害食品”已不是广义上的“无公害食品”,而是专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这类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学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这类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而比绿色食品标准要宽。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食品。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绿色象征生命和活力,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是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AA级绿色食品与有机食品遵守相同的原则和标准。

    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有机农业牶按照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机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畜禽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不采用GMO方法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畜牧业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物种的多样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为主体,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包括基层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联合组织。需要说明的是,长期以来,对这种组织形式名称的表述不尽统一,《农业法》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十六大三中全会决定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4年和2005年的中央1号文件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部的一系列文件中也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论在名称上如何表述,其内涵是一致的。

    农牧区综合改革: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中央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和动力源泉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主要内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同时统筹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涉及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三个长期不变”:是指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草场公有,承包到户,自主经营,长期不变。

    “整乡推进”扶贫开发:是借用全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概念,结合西藏实际,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中使用的一个名词。所谓“整乡推进扶贫开发”就是指在政府的引导和支持下,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以重点扶持乡镇为基本单位,以贫困群众为对象,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任务,以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等全面发展为基本目标,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劳动力培训转移为工作重点,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推行参与式扶贫,统一规划,分年实施,综合投入,突出重点,综合开发,实现贫困群众逐步稳定解决温饱,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扶贫模式。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指按照现代市场流通模式的要求,在农村推行农家店连锁经营,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的“农家店”,建立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现代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让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

    “双百市场工程”:是指国家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企业资助建设,面向国内外市场,从2006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每年重点改造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着力培育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构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拓宽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渠道。

    农村电影“2131”工程:是指21世纪1个建制村1个月放映1场电影。

    “迎评促建”:是指通过迎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迎评促建”的原则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和谐文化:是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为一体的社会主义文化,反映人们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和谐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文化源泉和精神支撑,也是衡量社会和谐水平的重要尺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的一个科学命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我国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思想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四是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整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传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上述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相关文化空间。

    青藏铁路精神:是指“挑战极限,勇创一流”。其内涵充分体现了广大青藏铁路建设者不辱使命的责任意识,顽强拼搏的奉献情操,务实创新的科学态度,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和勇攀高峰的攻坚品格。

    “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是指划清正常宗教活动和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的界限、群众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要尽到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进步的责任。

    “三个离不开”: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零就业家庭: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但无家庭成员从事有收入的工作或家庭成员均为灵活就业人员且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城镇家庭。

    “35、45”人员:是指有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城镇失业人员中女性3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因自身就业条件差、技能单一等原因,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困难的劳动者。

    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是指对我区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农牧区家庭实施奖励扶助,每人每月安排50元(每年600元)的扶助资金,直到亡故,其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80%,地方财政承担20%。目前,全区共有“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农牧区老年人2万余人,绝大多数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需要特殊关怀和照顾。2005年,我区在4个地市的12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同意我区从2006年开始全面实施这项制度。2006年,我区农牧区“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目标人数为20449人,扶助资金为1226.94万元。2007年,据预测,全区农牧民“一孩、双女”户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目标人数为25237人,共需资金1514.22万元。该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各族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的特殊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