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效能监察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助推器"
来源:青海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近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目标要求,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把行政效能监察贯穿于政府机关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之中,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及执法程序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促使各级政府机关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和工作水平。
    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保证

    行政效能监察涉及行政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工作范围广、难度较大,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需要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2003年以来,我省8个州地市和39个省直机关单位都成立了以州地市党政主要领导或厅(局)党组(党委)书记、厅(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局(处)、人事局(处)、办公室、机关党委等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行政效能建设和监察领导小组,并分设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办公室,成立了效能投诉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效能监察办公室负责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并接受群众的投诉。并连续4年制定下发了开展行政效能监察的意见,对抓好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定了专兼职日常工作人员,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同时,乡镇以上政府机关也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监察厅在3个州、5个省直单位和3个县设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一些省直单位和地区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联系点,积极探讨有效工作途径,保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健康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以来,全省共成立各级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机构907个,召开专题会议3300多次,先后抽调2867人,开展监督检查2637次。

    2 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切入点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机关重点围绕行政许可清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行政务公开、改善行政管理等方面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这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的关键。从2003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进一步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省本级共取消584项审批项目,改变管理方式27项,确定保留行政审批许可项目489项;对174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出需要修订的12件、废止的8件。对行政许可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行政事业收费项目69项,保留227项。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进行清理,共确定省级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主体48个。2006年,省级各部门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列出了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省上下紧紧围绕“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主题,不断深化投资环境治理年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行政机关中“四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三差”(服务差、群众观念差、务实精神差)、“一不高”(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作为主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跟踪问效和专项监督检查。2006年8月,省经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工商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省各地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惠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省政府专题听取了汇报,提出进一步做好落实政策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

    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进政务公开意见的通知》,推动了全省政务公开全面展开。西宁市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为切入点,37个行政职能部门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承办审批事项,每年受理各类许可审批事项17000余件。德令哈市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驻部门16个,涉及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3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省政府办公厅在政务公开中发挥带头作用,邀请省内主要媒体记者参加政府的全体会、常务会,将审议通过的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近年来共举行卫生信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43次,发布与人民群众健康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214条。

    效能监察工作的落脚点和归宿是效能建设,以效能监察促进效能建设是工作的最终目的。省财政厅2006年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了以“查执行梗阻,促政令畅通;查办事拖拉,促优质高效;查作风漂浮,促求真务实;查因循守旧,促开拓创新;查违规违纪,促廉政建设;查推诿扯皮,促内部协调”为主要内容的“六查六促”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在开展土地整理项目之前,先行会同省纪委监察厅深入调研,出台了《青海省土地整理工作纪律》。省旅游局注重行政效能监察的服务功能,实行“教育引导,提前告知”等方式方法,避免了“单打一、一线平推”,促进了行业全面发展。省地税局有针对性地抓“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和“两头”(各级领导和一线工作人员),提高了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坚持制度机制创新———行政效能监察的治本之策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003年以来,全省乡镇以上政府机关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积极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工作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以人为本的新型服务观念的制度,严格岗位职责,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制度建设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西宁市新建和修定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千余项。海东地区立足区情制定科学有效、简明方便具有刚性和可操作性的“一条龙”服务等好制度。海南藏族自治州在机关管理中普遍推行了领导接待日制、首问责任制、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民情日记制等,将执政为民落到实处。省监察厅2003年印发了《关于对全省乡镇以上政府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量化考核的通知》,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中又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考核。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全省新建立行政管理制度12952项,修改完善制度883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933项。

    4 受理效能监察投诉,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效能监察的力量之源

    政府机关加强效能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必不可少。受理行政效能投诉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行政效能监察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重要途径。2003年7月,以政府令公布了《青海省行政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完善多渠道监督,在全系统聘请100多名义务监督员、在质监网站上设立举报投诉意见栏、发放征求意见表、确定重点监督部位、利用行风热线以及对服务对象明察暗访等方式,实现监督网络化。省公安厅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有希望的事情做起,发挥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部门监督合力,着重解决“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乱收滥罚”等问题。2003年西宁市对防“非典”期间工作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得力的8名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省劳保厅2005年以来受理劳动保障方面上访、举报和投诉1300多起,立案查处700余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事厅2003年以来受理来信来访340件,办结率达93%。

    据统计,全省共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827个,设立举报箱1512个,公布举报电话1212部,网上投诉也成为新的投诉渠道。2003年以来,共征求到群众意见5242条,受理群众投诉6057件,制定整改措施4100多条,对76人给予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