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市政务公开与社会和谐唤
来源:贵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就从根本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奋斗目标和人民福祉所在。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社会要实现公平正义,一个重要方面是实现各种资源全民共享,包括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这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认知、同时参与。党的思想方针和政策要成为人民群众共同明确的奋斗目标、共同遵循的行动准则和行为规范,共同努力的具体实施步骤和任务,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政策措施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和体现的。只有使这些法律、规章和政策为公众知晓认可、遵循,才能变为干部群众的实践,才能变为发展动力,才能真正产生实际效果。

  知晓的前提是政务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和公众共享。政府的政务信息不公开、不为群众知晓,政令政策的贯彻执行就无从谈起。通过政务公开,公众能够知晓政策政令内容和具体行为规范和标准。政务公开程度越高,政府施政行为越公开、越透明、越为公众接受,就越能减少政府与公众沟通中的误解偏见,越能建立起政府与公众干群之间和谐的关系。特别是突发事件处理中,政府更是应当把事实真相和政府应急措施准确及时告诉公众,使全体人民团结一致战胜困难。事实上,政务公开程度越高,各种社会矛盾越容易化解。

  也只有推进政务公开,才能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提供制度支持。实践证明,很多腐败行为和行政不当与政务不能有效公开密切相关。不能有效地实行政务公开,使得党的各级领导、监察机关和各种监督机制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存在的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将政府行为和权力的运用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使党和人民群众清楚地了解权力的运用是否合法、是否得当,从而更大限度地预防和惩治腐败。

  政务公开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特殊公共产品的特殊形式,政务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公共产品,因此,推行政务公开应按其自身规律,遵循一些原则。一是统一权威的原则。经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政府行政机关制定的政策措施和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是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法定规定,对外公布必须由权威机关按照特定程序对社会和公众发布,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二是准确及时的原则。政府公开的政务信息必须前后相符,不能自相矛盾;政府发布的政务信息有很强的时效性,应尽可能地为社会和公众知晓,特别是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应将事实真相、政府采取的应急措施、对社会和公众的要求,尽快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以安定民心、稳定社会,使政府的应急行动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从而顺利地实施。三是便民利民原则。各部门制定的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可采取多种为公众乐于接受的形式,及时、明确地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晓。四是体现公共财政的原则。通过政府出版物、政府网站和各种方式印发、播发的政务信息,其成本是行政成本的一部分,是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通过政务公开,向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是政府行为,是政府一项职能,应按行政方式运作。五是涉密政务信息不予发布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发布政令和政务信息的体制机制。按照统一、权威的原则,可设立政府政务公开中心,统一办理政令、政务信息发布相关事项,将编辑发送政府公报、组织政府新闻发布会、编发政务指南等,统一由政府的一个机构完成,以更好地统一政令政务信息发布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便于对发布政令的审查、把关,便于工作的高效运转和克服各部门自行发布政令政务信息的局限,防止政出多门,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公众服务,降低政务公开的行政成本。

  要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扩大政府政务公开,高效、便民。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进程,扩大电子政务发布政务信息的职能。如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可通过政府网站体系及时播发,方便公众查阅,形成制度化的政务公开体系和让公众知晓的运作方式,以保障管理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是多层次、多方面的,除了通过政府公报外,政府各工作部门特别是窗口行业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各部门推出的规章程序,要通过大众媒体让群众知晓,真正做到高效、便民。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重要政策举措,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重点,沟通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不断改进和完善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制度。

  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大公众事前参与程度。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前,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加大公众事前的参与度、实行公示、听证制度等,在政府公报和主要大众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同时,开通公众向政府工作建言献策的有效渠道,对向政府提供有价值意见和建议的公民,予以奖励。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查询政务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网络,形成由政府公报公众赠阅点、政务信息公示栏、政策文件查阅中心、政府网站等形式的政务信息取阅渠道网,最大限度地使公众获知政府信息,真正实现政务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