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对政府非税收入实行全程监控和网络化管理
来源: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陕西正式启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结束了多年来部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无规可依的局面。

    据悉,这是陕西首次以政府名义出台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支出管理、票据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其中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非税收入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等十一个大类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财政部门是政府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票据、征收、资金收缴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规定政府非税收入必须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除有规定用途或需补偿征收成本支出外,不得与有关部门的支出挂钩。

    针对当前非税收入收缴中存在的部门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随意减免、设置收入过渡户、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财政部门将在陕西范围内推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借助信息化手段,做到财政部门、执收单位、代收银行之间的网络互连,实现政府非税收入的全程监控和网络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