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7条新政推动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人民网上海2月 2日电  记者曹玲娟报道: 上海市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科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七部门今天联合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 17条新政将从多方面推动上海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

  17 条新政,体现上海在新形势下政府推进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的新思路:减少政府直接干预,转而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通过营造良好环境,激发企业作为信息化改造主体的内在积极性;加快扶持公共平台建设和公共机构发展,为全社会提供公平普惠的政府公共服务。

  具体来看,财税优惠政策正式出炉。上海规定,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开发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 %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在信息化改造中用于研发的仪器和设备,可按单位价值30 万元以下或以上分别不再提取折旧或实行加速折旧。

  提供专项资金支持。依据该《若干政策意见》,上海提供各类专项资金,分头鼓励传统产业企业软件开发部门转向产业化发展;鼓励传统产业企业与软件企业合作,重点开发嵌入式软件和大型行业应用软件;鼓励制造业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合作,重点研发用于整机产品的关键芯片和核心芯片;鼓励企业设立相关信息化管理岗位,加强信息化改造标准化工作。

  《若干政策意见》中,分别有6条政策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专业机构作用、设计统计指标体系、培训人才、提供政府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优化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发展环境。如上海将把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实施情况的统计内容逐步纳入上海市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并统一发布统计信息。

  上海是一个传统产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近年来上海传统产业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仍存在着传统企业信息化改造的需求不足、IT 产品和服务与传统企业的需求脱节、企业信息化改造的预期成效与成本不匹配、企业信息化项目缺乏监督与评估机制等不容忽视的问题。《若干政策意见》的出台,将有效促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进程,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