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来源:安徽省商务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前 言

安徽省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制定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及安徽省、商务部“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安徽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这一规划,对于明确全省商务发展方向,开创商务发展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承前启后、凝心聚力的重要意义。
“十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商务领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大力发展国内外贸易,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取得了商务发展的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内贸易平稳增长,流通现代化水平日益提高。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000年的1054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1765亿元,年均增长10%。新型流通业态快速发展,全社会连锁经营销售额300亿元。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取得突破,沃尔玛等6家跨国零售集团和上海联华等国内大型零售企业纷纷入驻我省。大企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个私流通企业蓬勃兴起。典当、拍卖、成品油、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特殊行业以及生猪定点屠宰、肉食品、茧丝绸等行业有序发展。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流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全省进出口额从2000年的33.5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91.2亿美元,年均增长22%。 “十五”累计进出口额300亿美元,是“九五”的2.3倍。“十五”末我省年进出口额居中西部前列。外贸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全省出口额比重分别由“九五”末的16.9%、11.9%提高到“十五”末的34%、16%,生产型企业出口额占比由近40%提高到60%以上,进出口从不平衡发展走向进出口并举、协调发展。进出口主体不断壮大,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经营者由“九五”末的2200家增加到“十五”末的5000家,年出口额过亿美元的企业有16家。国际市场进一步拓展,形成了以欧、美、日三大市场为主体,涵盖204个国家和地区的广阔市场。口岸对外开放进程加快,合肥航空口岸、池州水运口岸对外开放获得国家批准。
利用外资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明显提升。全省利用外资额从2000年的4.2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6.9亿美元,年均增长32%,其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6.9亿美元,比2000年翻一番多。 “十五”累计利用外资额53.7亿美元,几近历年累计利用外资额的一半。利用外资项目质量明显提高,单个项目的合同外资额由“九五”末的257万美元提高到“十五”末的 369万美元。世界500强企业来省投资步伐加快,“十五”末共有28家世界500强企业来省投资设立31家企业,其中“十五”时期新增来省投资设立13家企业。投资领域进一步扩大,电信、物流、商业等现代服务业利用外资取得突破。投资方式日益多元化,外资开始以并购、BOT、TOT等方式进入我省。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外资投向扩展到高附加值、高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开发区及县域利用外资快速发展,省级以上开发区利用外资额占全省利用外资额的40%,2005年利用外资超千万美元的县(市)达13个。利用外资对我省经济贡献增大,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的比重由2000年的6.1%提高到2005年的10.6%,是我省税源增长最快的主体。
“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对外经济合作稳步推进。全省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从2000年的1亿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2.8亿美元,年均增长23%。“十五”累计完成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营业额9亿美元,是“九五”的2.5倍。“走出去”领域进一步拓宽,对外承包工程由比较单一的建筑业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电力、建材、通讯等领域拓展,对外投资从轻纺、建材向机电、化工、医药、采矿等领域延伸。国际市场日益扩大,“走出去”业务涵盖104个国家和地区。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外经企业能力日渐增强,对外承包工程由“借船出海”发展到自主经营,独立总承包项目占比由“九五”的20%上升到“十五”的70%,对外投资从设立海外贸易公司、代表处发展到境外资源开发、加工制造、科技研发、连锁经营等。
商务领域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体制日趋完善。商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主体由国有企业为主向多元化推进。以内外贸一体化为方向、上下对口的商务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商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促进效应逐渐增强。商务部门扎实开展学习型、法治型、高效型、服务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建设,政务效能明显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多渠道、高效率的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时期,我省商务事业发展面临新的国内外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商务发展面临不可多得的战略机遇。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继续推进,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速流动和重组,世界经济可望在总体上保持稳定增长,商务发展将具有较大的国际空间。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长三角经济圈快速成长,将有利于我省完善市场体系、强化商务功能。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东向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承接国际国内资本和产业转移的条件不断改善,将为商务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我省商务经济“十五”以来规模较快扩张,结构明显优化,市场、项目、商品、企业、人才、设施渐成体系,商务部门内外统筹、运作顺畅、奋力崛起的新局面初步形成,将为“十一五”加快商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商务发展仍面临多方面的制约因素。世界经济不稳定因素增多,石油风险、金融风险、贸易保护主义、经济政治化趋势等将给世界经济带来严峻挑战,围绕科技、能源、市场、人才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摩擦加剧。我国与世界经济互动性增强,国内经济法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传统的经济扶持政策空间缩小,能源、土地、生态环境等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上升。我省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工业化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低、经济外向度低,利用国际资本技术优化产业结构、改造国有企业、改善基础设施的总体水平低,中部崛起中的区域竞争压力大。我省商务经济发展后劲不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出口产品较少,利用外资持续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企业“走出去”的能力不强,市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对全面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为明确未来五年我省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十一五”商务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为主题,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力推进东向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市场体系的对接,充分利用长三角对外开放平台,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积极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流通业,推进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着力扩大对外贸易和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更加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加速构建大开放、大市场、大流通的商务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商务经济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十一五”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
国内贸易: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2010年超过3000亿元。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取得实效。力争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2%、全省最终消费率达60%。
对外贸易:全省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5%,实现5年翻一番,2010年达180亿美元。“十一五”累计进出口额700亿美元,比“十五”净增近400亿美元,保持中西部前列地位。进出口协调发展,贸易结构和质量明显改善,经济外向度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生产基地和自主品牌,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优质轻纺产品、优质农产品的出口比重明显提高,国际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
利用外资:全省利用外资额年均增长15%,实现5年翻一番,2010年达34亿美元。“十一五”累计利用外资130亿美元,比“十五”增长1.4倍。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来省投资明显增加,加工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领域利用外资规模进一步扩大,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的能力明显增强。省级以上开发区在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上走在全省前列,成为省利用外资的主要载体和地方外向经济的主要增长极。
国际经济合作:全省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年均增长15%,实现5年翻一番,2010年达6亿美元。“十一五”累计完成营业额22亿美元,比“十五”净增13亿美元。对外投资加快发展,投资领域不断拓宽,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国际市场全方位开拓,国际经济合作管理体系更趋完善。
二、推进流通业发展,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立足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大力推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流通业快速稳定发展,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强化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力争“十一五”批发零售业和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2010年流通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
3、加快市场体系建设
适应大生产、大流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主体,建设区域性商品集散枢纽与消费中心,提升区域中心市场吸引力和辐射力;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专业特色街进行合理定位,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城市商业格局;依托小城镇,形成城乡商品汇集与交流的集散中心。加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引导流通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各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要求,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结构、布局和建设规模作出统筹规划;建立必要的市场准入制度,引导商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商业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交通、文化景观、居民生活环境协调发展;发展家电、食品、建材等专业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等新型业态,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形成城市消费品市场的主力业态。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增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形成购物、餐饮、生活服务、休闲等多功能集合的社区商业体系,创建50家商业示范社区;加快发展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强化市场服务功能,积极探索传统市场、传统交易方式与新型流通业态相结合的途径,在充分发挥市场的交易、信息、结算等基本功能基础上,强化市场的加工、整理、物流配送、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配套功能。重点培育大批发商、大代理商、大经销商,引导主流厂家入市,构成市场中坚,提高市场集中度和经营规模。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封锁、地方保护,清除行政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全面推进三绿工程建设,培育30家省级绿色批发市场,争创100家绿色饭店,力争2010年将我省建成全国三绿工程达标省。
4、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
以大企业为主体,以品牌为核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发展直营店和加盟店,推进连锁经营向社区、农村延伸,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5%。按照“政府营造环境,企业自主运作”的原则,加快建立现代化物流基地,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业,为企业提供一揽子物流服务。选择2个物流园区,加快改造升级,降低物流成本,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培育成为中部地区重点物流园区。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完善网上交易管理办法和支付体系,扩大网上交易品种,促进B2B、B2C等交易模式的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合肥、芜湖等城市依托区位优势和设施条件,完善市场展览展销功能,扩大名牌精品展,创建品牌展会。
5、推进流通企业改革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推进中小流通企业体制创新,妥善处理好改制中的各种社会矛盾。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推进全民创业。以优势企业为龙头、资产为纽带、品牌为载体,积极开展资产重组和业务联合,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骨干流通企业。提高流通产业集中度,鼓励大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特许经营、托管等方式,快速扩张规模。支持大型连锁企业积极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通过输出无形资产、品牌商誉、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等发展特许连锁,做强做大。力争“十一五”培育10家以上销售额超20亿元的骨干企业,其中2家超200亿元、2家100-200亿元、2家50-100亿元、4家20-50亿元;有2家列入国家重点企业培育序列;到2010年全省限额以上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0%。引导中小企业通过特许加盟和企业间的自由连锁,实行联合采购,实施品牌战略,增强竞争力。在市场准入、信用担保、金融服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促进提高中小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6、扩大流通业对内对外开放
加快制定城市商业利用内外资规划,引导国内外流通企业向我省更多地区投资,着力优化外来流通企业的投资业态结构,从整体上提升我省流通业水平。重点引进和发展大型购物中心、专业店、仓储式商场等省内相对缺乏的业态,完善我省现代流通业态。引导外来企业参与我省国有商业、运输、仓储等企业的改组改造,参与大型物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改造。鼓励我省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流通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国内外连锁商业企业采购我省产品,推动我省流通企业在融入跨国公司采购网络的同时,积极到境外、省外投资兴业,设立分销网点,参与企业重组并购和商品招标采购,加强与长三角流通企业合作,推进东向发展。
7、加强市场监测与调控
按照“准确监测、深刻分析、快速反应、及时调控”的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市场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点流通企业、茧丝绸企业、农村市场等监测为主要内容的《安徽省城乡市场监测信息直报系统》,扩大监测范围,扩充监测功能,逐步建成覆盖全行业、便捷高效的市场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监测信息采集、处理、传输设备的现代化建设,帮助企业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实现网上直报信息,提高市场运行监测质量和效率。针对市场运行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拟订前瞻性、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时的市场供应。
8、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推进“信用安徽”建设,大力倡导诚信经商,建立规范的商业信用体系。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兴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围绕关系群众利益和经济发展的全局性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重要商品,扎实开展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快整规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体制和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和功能转换,提高行业自律。提高行政许可和监管效能,强化对典当、拍卖、旧货业、成品油、旧机动车、报废车拆解、生猪屠宰、茧丝绸、酒类流通等行业的监管,建立零售业风险预警机制,对大型零售企业实施动态监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着力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带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力争“十一五”规范运作的典当企业达100家左右、年成交额超10亿元的拍卖企业有3-5家。
三、深化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加强农村市场建设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开展全国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为契机,努力构建符合我省农村实际的流通模式,形成城乡之间双向流通、高效顺畅的流通网络。提高农村市场化水平,逐步形成以规范运营的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农民流通合作组织和大型农村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产品、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全面协调发展的现代农村市场流通体系。
通过前三年试点,改造和新建8000家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店、6000家农资连锁经营门店,连锁经营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和30%左右的行政村;改造和新建65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和150个农资配送中心,消费品、农资产品连锁配送率达60%以上;建设标准化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50个左右,其中绿色批发市场30个左右,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额占农产品销售总额的70%以上;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20个,其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25%以上;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以上,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年出口额三年翻一番。后两年,重点推动已建成的连锁店、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提升管理水平和完善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连锁经营覆盖面和配送率。
9、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大力推动骨干流通企业向农村发展,加快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络,在县城建设配送中心、发展连锁中心店,在乡村通过直营、特许经营等形式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支持城市大型商业企业利用品牌、管理、货源、信息、技术优势,整合和优化基层商业网点资源。鼓励各类批发企业与农村零售企业合作,开展商品配送,发展农村自愿连锁经营。
10、构筑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
大力推动农资经营骨干企业在全省加快区域配送中心、县域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建设,发展农资直营、加盟连锁店,实现化肥、种子、农药等农资供应与农技服务一体化。积极整合原有农资供应网点资源,充分发挥供销社、农业三站等原有网点资源的作用,推动其加强联合,开展农资和农技专业服务。加强农资品牌建设,建立经营者诚信体系,严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创建让农民信得过的农资品牌,服务农业生产。
11、构筑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
在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城镇、交通要道、优势农产品产地,规划建设一批特色突出、交易灵活、辐射面广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市场信息、检验检测系统及仓储、运输等基础设施,发展和创新农产品拍卖、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推动规范化经营,提高流通辐射能力和效率。扩大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企业到城市开办农产品超市或便利店。积极引导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与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推动农产品直接向连锁超市、便利店配送。发展农村合作组织,培育农产品经营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大型区域农产品龙头企业,推动贸工农一体化,促进农产品流通。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大力创建名牌农产品,通过举办展示会、交易会等方式,推介名牌农产品,推动名牌农产品进超市,提高市场占有率。力争 “十一五”培育3—5家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全国性和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市场、10家省级大型农产品市场,3—5家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10家省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3个国家级蚕茧基地、10个省级蚕茧基地,1—2个国家级茧丝绸产业化龙头企业、15个省级茧丝绸产业化龙头企业。
12、构筑农产品出口体系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出口指导,扶持园艺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出口。加强蔬菜、茶叶、蜂蜜、水产品、肉禽、蚕丝、中药材等重点品种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出口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密切监测并及时通报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动态,强化出口农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利用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带动出口,积极组织安徽名优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跨国零售企业对接,推动农产品进入跨国零售企业全球采购网络,“借船出海”,扩大出口。
13、构筑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
加强农村市场运行信息监测,所有涉及的重点企业、出口基地、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及中心店均作为监测样本点,实行网上动态直报。加强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市场供求等信息。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开发信用评价软件,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库,科学评价企业信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把片区监管责任制与商品准入监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巡查制度等结合起来,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
四、扩大对外贸易,转变增长方式
把握国际产业调整机遇,围绕我省“861”行动计划,将扩大外贸规模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有机结合,优化进出口结构,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出口生产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产业集群,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服务贸易,把省经济外向度从2005年的14%提高到2010年的16%以上。
14、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培育2个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加强扶持,扩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进一步发挥产业优势,扩大家电、工程机械、机床、船舶出口;促进和引导大型优势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带动成套设备出口快速增长;培育一批以研发技改为主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扶持电子元器件、机械制造、电缆加工等产业群发展,夯实机电产品出口基础。力争全省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25%以上,2010年出口额达55亿美元,跻身全国前10位,占全省出口额50%。
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大力促进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四个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柠檬酸、子午线轮胎等重点产品出口。支持以合肥、亳州、淮南、芜湖为龙头的医药基地建设,促进合肥国家科技兴贸重点城市和合肥高新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争“十一五”培育3—5家国家级科技兴贸工程基地,15—20家国家级科技兴贸重点企业,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出口额27亿美元,占全省出口额23%。
扩大优质纺织品出口。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提升出口产品技术水平,跨越技术壁垒。大力促进马鞍山、芜湖、合肥、安庆等地纺织产业集群发展。在做好对配额地区纺织品出口的同时,积极开拓非配额地区出口市场。力争全省纺织品出口年均增长20%,2010年出口额26亿美元。
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重点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和壮大农产品出口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开展国际认证,优化农产品结构,开辟农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力争“十一五”培育5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农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出口额8亿美元。
15、大力发展加工贸易
跟踪扶持加工贸易的大商品、大企业,促进轮胎、空调、船舶等大宗加工贸易商品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产业结构、产品种类上转型升级,开展深加工、精加工,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形成上下游产业集群,提高加工贸易增值水平。促进加工贸易与招商引资良性互动,以加工贸易方式吸引外资在我省“落地生根”。积极推动芜湖出口加工区招商引资,扩大加工贸易规模。争取在有条件的开发区新增1-2家出口加工区。加强商务、海关、税务和质检等部门的政策协调,提高加工贸易监管效率。力争加工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达40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20%以上。
16、推动发展服务贸易
把握我国逐步开放服务贸易的机遇,积极吸引境外银行、保险、证券、电信、运输等服务贸易资本进入我省,不断引入新的服务种类,填补服务领域空白,扩大服务市场。积极有序引进境外服务业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我省服务业转变经营机制。充分发挥我省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促进我省信息服务、专利服务、第三方物流、国际货运、金融保险、民族文化交流、教育培训等领域的服务出口。鼓励民营经济更多进入服务贸易领域。积极发展国际旅游业,加大旅游资源的宣传和投入,加强国际旅游合作,扩大境外客源,促进旅游产品和服务出口。
17、加强创建自主品牌和国际认证
加快培育自主品牌,扩大自主品牌消费,促进自主品牌出口,提高商务领域品牌建设水平。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开展品牌建设培训,指导海外商标注册,加大对品牌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力争“十一五”培育20个中国知名品牌、200个省级知名品牌,自主品牌商品出口15亿美元,年均增长20%。广泛宣传出口产品国际认证的重要意义,加大信息传递、培训辅导、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开展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力争“十一五”末全省有900项体系标准和出口产品通过国际认证,其中有600项体系标准认证、300项出口产品认证。
18、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抓住世界经济贸易持续增长的有利时机,深度开发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东盟、东欧、中亚等新兴市场。充分利用国家在非洲、拉美等地区的贸易中心和商品分拨中心,多渠道开拓非洲、拉美等市场。推动跨国集团在我省举办国际采购对接会,支持更多的企业进入跨国公司全球营销网络。组织企业参加著名的国际专业博览会,进一步办好我省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努力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力争2010年我省对非传统市场出口额占全省出口额50%,占比提高10个百分点。
19、发挥进口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坚持进出口协调发展,努力扩大进口,不断优化结构,进一步发挥进口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缓解资源及环境约束、提高经济运行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围绕“861”行动计划,坚持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家电、汽车、工程机械、冶金等行业优化发展。加大矿砂、钢材、塑料、橡胶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保障工农业生产需要。力争全省进口额年均增长10%以上、2010年超过60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30%以上,其中先进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口额年均增长15%、实现5年翻一番。
20、壮大进出口经营主体
鼓励各类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积极培育进出口快速增长的骨干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与指导,推进市县进出口企业“孵化”成长。进一步改革外经贸企业,优化企业产权结构,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力争“十一五”末全省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经营者由“十五”末的5000家增加到10000家,对新增的5000家组织业务轮训一遍;形成30家年进出口超1亿美元的企业,其中超20亿美元1家、超10亿美元2家、超5亿美元6家;力争生产型企业出口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达到90亿美元,占全省出口额75%以上;民营企业出口年均增长30%,2010年达到65亿美元,占全省出口额50%以上;形成6个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6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8个出口产业集群,每个产业集群出口超1亿美元;有30个大类商品出口超5000万美元,其中20个大类超亿美元;17个市进出口额全部超亿美元,其中8个市超5亿美元;25个县(市)进出口额超5000万美元,其中10个县(市)超亿美元。
21、完善贸易促进机制
科学统筹和有效实施国家与地方的外贸促进政策,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动外贸便利化建设,完善外贸行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外汇使用与出口退税便利化制度、“大通关”和检验检疫便利化制度。健全政府、贸易促进机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贸易促进机制。
22、加快口岸建设
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制定我省《口岸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口岸管理体制,深化口岸开放,完善口岸设施,发挥口岸功能。扩大芜湖港开放范围,将荻港造船厂码头列为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码头,开放合肥、芜湖陆运二类口岸。完善合肥新机场、黄山机场国际联检、池州及马鞍山水运口岸等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通关、物流、投资环境,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力争“十一五”时期,我省口岸的出入境旅客人次和进出口货运量年均增长15%。
23、建立健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联动机制
实施《我省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贸易救济工作机制,强化各级政府贸易救济职能,完善反倾销应诉联络员制度和贸易壁垒信息收集网络,建立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省各经济部门、行业中介组织和进出口企业应对贸易摩擦联动机制,积极开展贸易救济的法律和实务培训,提高各类主体应对贸易摩擦的意识和能力。
五、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继续将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全省利用外资总量上较大跨越,质量上明显提升。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升级更好地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对外资技术和管理的消化、吸收、创新能力,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外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力争2010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8%左右。
24、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坚持“三箭齐发”,以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扩大外商其它投资和对外借款。力争“十一五”全省累计利用外资130亿美元,其中直接利用外资65亿美元,占比50%,外商其它投资和对外借款分别达39亿美元和26亿美元。实施“四轮驱动”,强力推动市、县、开发区和省属大企业利用外资,力争“十一五”末12个市年利用外资超亿美元、5个市超5千万美元,20个县(市)超2千万美元、20个县超1千万美元,26个开发区超1千万美元,20个以上省属大企业实现与外商合资合作,2010年县域和省属大企业利用外资额分别占全省利用外资额的30%和20%以上。
25、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积极改善外商投资结构,加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利用外资力度,引导外资投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高、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项目,促进我省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投资环境改善。重点培育一批利用外资龙头企业,力争形成汽车及配件、电子、工程机械、纺织等若干个产业集群。鼓励省内中小企业与跨国公司配套,更多进入其全球生产体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进出口,力争“十一五”末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省进出口额35%以上。
26、拓宽利用外资领域
把握国际服务外包机遇,承接跨国公司研发、物流、广告、市场调研、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外包,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提高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力争“十一五”我省利用外资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实现零的突破,在旅游、商业、电信、文化等领域取得更大进展。积极探索境外上市、证券市场融资、无形资产融资、股权置换等新的吸收外资方式,力争“十一五”通过企业境外上市吸收外资5亿美元以上。鼓励外资通过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组改造。鼓励境外战略投资者、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来省投资。鼓励具备条件的境外机构参股省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积极用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及外国政府贷款。力争“十一五”我省新增加5个以上优势产业列入《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安徽省部分)》。
27、吸引世界500强企业投资
继续把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的投资放在突出位置,提升利用外资规模效应。发挥国有大企业招商载体优势,挖掘经济技术起点高的招商项目,增强对500强企业的项目吸引力。加强与500强企业的密集接触和高层接触,搜集掌握其战略投资意向,推进项目对接和跟踪服务,促成投资。鼓励和引导已在我省投资的500强企业扩大投资或上新项目,鼓励500强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科研机构,发挥对我省产业的技术提升效应。力争到2010年来我省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超过50家,引进5个外商投资研发中心。
28、夯实招商项目基础
围绕“东向战略”,依托“861”项目,针对投资者需求,不断充实完善招商项目库,滚动推进“五个一批”项目,即滚动推介500个以上招商项目、推进在谈项目、落实签约项目、服务在建项目、促成增资项目。建立高效、快捷的项目信息发布渠道,运用电子网络,加大推介力度。建立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实施动态跟踪服务,推进解决项目引进和实施中的问题,加快大项目进展。力争“十一五”平均每个项目合同利用外资额400万美元以上。
29、创新招商方式
组织好境内外重点招商活动,重点办好中国国际徽商大会,培育经典品牌式经贸盛会,打造我省国际化招商平台。积极参加和承办“促进万商西进合作项目对接会”,推进更多外商和东部地区企业、到我省投资。积极开展产业招商和小分队招商,搭建公共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立重点行业目标外商数据库。针对企业和外商需求,提高招商实效。把吸引跨国公司的投资放在突出位置,广泛收集信息,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推介项目。鼓励已来省投资的企业增资扩股和新设企业。重点推动基础设施、工业、农业、服务业、旅游、企业境外上市等方面招商,形成纵横交错的立体招商格局。
30、优化利用外资环境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利用外资步伐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省属国有大企业利用外资步伐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利用外资目标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完善利用外资考核机制,激发全省利用外资工作积极性。加大政策促进力度,简化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制,为投资者创造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在全社会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氛围。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构,培养精干高效的投资促进队伍,完善外商投诉办理机制,切实维护外商合法权益。
六、创造开发区新优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发展现代制造业、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转变。更加注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技术引进和开发创新,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创造开发区新优势,在扩大开放和制度创新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更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1、增强开发区利用外资的集聚效应
开发区率先构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平台,成为利用外资集聚地和本地区现代制造业中心。国家级开发区要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尽快成为参与更高层次国际竞争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省级开发区要进一步优化综合投资环境,完善产业配套和支持条件,加快利用外资步伐,成为利用外资的重要载体。各类开发区都要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大力拓展产业集群项目联合招商,围绕核心项目、重点产业,引进和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骨干项目,促进上下游企业聚集和产业链延伸。力争省级以上开发区“十一五”引入15家以上世界500强企业、2010年利用外资额占全省利用外资额60%。
32、千方百计扩大开发区出口
利用开发区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汽车零部件、电子、服装纺织品、食品加工等产业,着力培育出口加工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加快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和创新,促进出口产品升级换代,增强出口竞争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力争“十一五”省级以上开发区年进出口额全部过千万美元,其中11个开发区过亿美元、5个开发区过5000万美元;形成20个出口加工基地和一批出口过亿美元的大企业;省级以上开发区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3%以上,2010年达62亿美元,占全省进出口额30%以上。
33、提高开发区集约化发展水平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修改完善开发区总体规划,高标准推进交通运输、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突出特色和优势,制定区域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加快形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各有侧重、产业互补、协调发展的格局。推进开发区的升级和土地扩充,力争“十一五”新增2家国家级开发区、10家省级开发区,完成3个国家级开发区的土地扩充,对省级以上开发区土地扩充400平方公里左右。大力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向空间、时间、管理、科技、规划要土地。制定投资项目评价体系,坚持供地量与投资额、产出效益、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挂钩,注重产业结构调整与土地使用调整的结合,提高土地工业化利用率和产出效益。制定提升高位要素集聚率的利用外资促进政策,提高外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投入产出规模和高新技术要素集聚效益,拉长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链。力争“十一五”国家级开发区投资密度达每亩150万元左右,省级开发区达每亩90万元以上。
34、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
推动《安徽省省级开发区条例》修改完善,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能,将开发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制度化。探索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建立开发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行政关系,推进开发区与周边区域优势叠加、互动发展。创新开发区的投融资体制,探索利用BT、BOT、TOT等多种形式鼓励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通过各类金融机构融资和上市融资。
七、 实施“走出去”战略,更广泛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开展多种形式国际经济合作,努力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的国际空间。
35、推进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
以优势制造业为重点,鼓励企业按照“从产品输出到设备输出,从资本输出到技术和服务输出”的发展方向,稳步对外投资。推进优势行业和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营销网络。积极开拓东盟、南亚、中东、东欧、南非、南美等投资市场,在境外形成产、供、销、物流、服务、品牌打造等配套发展体系。力争“十一五”在境外建立5-8个大型、较大型生产加工企业,对外投资额超过8000万美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商业运作、政策支持”的原则,积极争取承办我国将建设的境外中国投资合作区项目。
36、扩大境外资源开发
以缓解资源短缺压力为重点,鼓励资源需求较大的优势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建立多元、稳定、可靠的境外资源基地,融入生产要素全球配置格局。大力推动马钢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等大企业积极开拓澳大利亚、巴西、智利、阿根廷等资源市场,运用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方式,加强与国际开发企业的资源合作,提高权益资源占我省进口资源的比重,构筑我省战略资源境外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利用境外智力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力争“十一五”在境外建立3-5个资源开发企业。
37、促进境外农业合作
依托我省农业劳动力、农业生产技术、农机具、良种、农产品等优势,采取投资兴办农场、承包租赁农场等形式,建立境外农业生产加工基地,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鼓励徽商集团、丰原集团等大企业积极开拓南美、非洲、澳大利亚、东南亚、俄罗斯等农产品市场,开展境外农林业投资经营。推进农产品境外深加工、农业劳动力输出、农林业合作项目的有机结合,多元化、宽领域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力争“十一五”在境外建立6—10个农业合作开发企业。
38、推动科研院所拓展国际市场
发挥科研机构及合肥国家科技创新试点市的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获得对外设计咨询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积极承揽工程总承包项目,带动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及技术出口。鼓励和支持东华科技工程股份公司、合肥水泥设计院、蚌埠玻璃工业设计院、省建筑设计院等科研院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十一五”科研院所对外设计咨询和工程总承包营业额累计超过4亿美元、占全省累计营业额的20%以上,形成5家左右重点科研院所,承揽以设计为龙头的对外总承包工程项目达50个以上。
39、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选择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方式对外进行资源开发、加工装配、商品营销及售后服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外经权,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力争“十一五”新增40家以上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额占全省对外投资额50%。
40、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水平
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支持以省建工集团、中铁四局、省外经建、十七冶等外经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积极承揽附加值高、带动出口多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力争“十一五”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累计完成18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营业额80%,其中对外总承包工程营业额累计完成16亿美元,占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90%。坚持有组织、有管理的劳务输出方式,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优化外派劳务结构,扩大信息技术、医护、厨师等技术人员在外派劳务中的比重,提高对外劳务合作整体效益。
41、加强外派劳务管理
按照“源头治理、关口前移”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经营行为,整顿外派劳务经营秩序,加强外派劳务中介机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及各种扰乱外派劳务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和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对外劳务合作应急援助机制,及时处置涉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
42、建立“走出去”支持服务体系
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建立支持“走出去”的政策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构建以政府服务为基础、中介机构和企业充分参与的信息网络,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力争“十一五”培育2—3家年营业额过亿美元、8—10家年营业额过千万美元的外经企业。
八、 统筹实施规划,保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安徽省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我省商务领域的综合性发展规划,其与流通业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开发区建设、“走出去”等商务领域的十五个专项规划,共同构成我省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规划体系的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要加强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各级商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顺应内外贸一体化、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大趋势,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和全面实施这一规划体系。
43、转变商务管理职能
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进一步转变商务部门管理职能。增强开放意识、服务意识,加强政策研究、规划引导、调控监管和公共服务。健全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制订和实施商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凡是法律允许下放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建立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提高商务决策水平。加强商务部门电子网络建设,完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完成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网络链接,实现与驻主要国家使领馆的双向互动,改造、升级、完善局域网,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44、形成促进商务发展合力
各级商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财政、税务、金融、外汇、保险、工商、海关、质检、外事等部门对商务发展的大力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商务发展环境。要结合地方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创造公平便利的商务运行环境,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充分挖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内外竞争的潜力。支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商务发展要求的中介组织,强化行业协会、商会的服务、协调、自律等功能。
45、加快推进“人才强商”工作
大力推进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着重从培养、吸引、用好三个方面,培养一批适应商务发展要求的高层次、专业化商务人才。争取1所大学、省国际商务学院等2所职业学院进入商务部“人才强商”工程的重点院校,强化我省商务人才教育培训力量。加强商务部门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商务部厅局长培训活动,对我省市、县商务局长和业务骨干“十一五”轮训一遍,不断提升商务干部素质。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现代流通、法律事务、公平贸易等领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设省、市、县三级商务主管部门干部管理系统,统筹规划全省商务人才资源,推进商务人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实现商务人才和商务事业共同发展。
46、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和检查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的年度监督制度、中期评估制度和终期检查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要保持与规划的协调一致,贯彻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依据规划的总体部署分解制定具体措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贯彻规划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制。在规划执行期间,如果国内外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可在加强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程序,适当调整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