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庆 开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局面
来源:人民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中宣部等六部委联合举办的形势报告会上的报告(摘要)(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2006年12月17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颁布和实施,对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局,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人口问题,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把计划生育确立为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总和生育率由1970年的5.8降至目前的1.8左右,全国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推迟4年,成功改变了中国人口发展的轨迹,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缓解了资源环境的压力,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明显增强。

  实践证明,我国坚持不懈地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振兴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促进世界人口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贡献巨大,功不可没。

  《决定》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决定》强调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决定》充分肯定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同时也指出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总人口每年仍将净增800万—1000万人。21世纪上半叶,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我国将先后迎来劳动年龄人口、总人口和老年人口三大高峰。

  二是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6%。各种地方病、传染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15岁以上文盲达8507万人。

  三是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据预测,到2016年,15岁至64岁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峰值10.1亿人;15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将于2013年达到峰值9.32亿人。

  四是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预计到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1.2%,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6.1%。

  五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2005年高达118.58,严重偏离正常范围。

  六是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2005年我国流动人口多达1.47亿。未来十几年,我国在城镇化进程中还要转移相当规模的农村人口。

  七是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尚有2365万人,刚刚越过温饱线但还不稳定的低收入人口有4067万人。“十五”期间,城市低保对象约为2200万人左右。

  当前,一些地区已经不同程度地出现生育水平反弹的苗头,计划生育率降低,早婚率、早育率升高,综合避孕率下降,名人、富人及流动人口等超生问题严重。

  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经进入婚育期,形成育龄人口小高峰。同时,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也已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化,人口流动、人户分离等现象大量增加,管理手段弱化。部分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同志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对反弹风险估计不足,导致一些地区工作滑坡。

  《决定》的颁布表明,做好新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影响越来越重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

  首先,解决好人口问题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发展为了人民”,要求从“单纯追求GDP增长”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转变,而人的全面发展是以良好的人口发展为基础的。“发展依靠人民”,要求通过提高人口素质,开发和利用中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突出权利保障、能力促进、机会均等,实现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其次,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突出。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严重不平衡;人口素质与产业结构升级不相适应,劳动年龄人口难以实现有效就业和劳动力结构性短缺的现象并存;人与自然关系总体恶化,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障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更加注重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人口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再次,提高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的宏伟蓝图,每一步都有人均水平的要求。“人口乘除法”是对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最直观描述。随着对人口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应当全面审视人口的“分子分母效应”。一方面,要看到人均水平受人口数量这个分母影响,经济增长的成果相当一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另一方面,也要看到代表经济社会发展的分子将越来越受到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制约。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制定和落实人均指标,不能仅仅着眼于人口数量,而要全方位地考虑人口问题。

  《决定》确立了新阶段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决定》提出了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五项战略任务,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口数量问题是最主要的矛盾,直接影响到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是解决其他人口问题的基础。

  《决定》明确指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财政、基础设施、人力、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决定》,要着重建立“五大体系”。

  一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体系。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计划生育家庭为国家作出贡献,国家应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城市行政区划调整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撤并和改变机构性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群众团体特别是计生协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体系。制定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计划,建立以公益类研究机构为主体的公共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群众提供安全、经济、有效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五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体系。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确保“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均投入达到30元的指标。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是关键。要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稳定”,就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进而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就是要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认识和支持力度,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总揽全局、民主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提高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待遇,提高人口计生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的装备水平和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统筹”,就是统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统筹人口数量与人口素质、结构、分布的关系,统筹“少生”与“快富”的关系,统筹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关系,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按照这六字方针,要着重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评估体系,完善人口发展和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中央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到2010年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