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冠华:我国科技发展进重要跃升期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1月29日,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透露,据初步统计,2006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R&D)总支出达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GDP的1.4%;政府科技拨款稳步增加,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拨款达716亿元,比上年增加19.2%。

    徐冠华在题为《狠抓落实,协力攻坚,努力实现科技工作的新突破》的报告中指出,在过去一年里,科技界围绕“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成效显著。我国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科技发展进入了重要的跃升期。

    “十一五”精彩开局

    徐冠华指出,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科技大会精神,抓紧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各项任务,采取切实举措,形成了全社会关注自主创新、支持自主创新的大好局面;同时,抓住“十一五”开局的大好时机,形成科技工作新布局。组织实施重大专项,构建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启动“十一五”科技规划,完成各专项计划和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加强了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农村科技工作,科技工作成绩斐然。

    徐冠华特别强调,2006年是科技部的宏观管理改革年。科技部启动了科技管理改革、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科技宏观管理。重点抓了几项工作:一是更注重发挥部门、地方和企业的作用。将计划管理权限下放,减少具体的、直接的项目操作,在计划执行和项目管理上更多发挥部门、地方和专业机构的作用。按照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环境建设及产业化、科技评估四大事业板块对事业单位进行统筹设计、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推进事业单位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和发展能力建设。二是形成新的计划管理体制,制定了《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以计划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带动科技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科技统筹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省部会商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军口与民口之间、地方和区域之间的合作联动。四是建立国家科学数据、科技信息共享机制,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科技资源难以共享、多头管理、重复立项、重大项目缺乏协调等问题,提高科技资源的利用效率。五是从制度上遏制学术不端问题。通过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与多部门联合建立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等措施,为规范管理、加强监督、遏制腐败等提供保障。

    徐冠华指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科技事业有了大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迅速缩小,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大大增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创新体系初步形成,我国科技事业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今年重点做好八项工作

    徐冠华强调,2007年的科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规划纲要》部署,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线,以落实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这三大战略任务为重点,以体制创新为动力,继续实施“人才、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科技经济政策协调、科技宏观管理三方面取得新突破。

    徐冠华指出,今年,科技部将重点加强做好以下八方面的工作:

    第一,落实《规划纲要》重大专项方案论证工作,正式启动若干重大专项。

    今年工作的重点是落实实施方案和组织论证工作,力争16个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部提交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审议,在年内正式启动实施若干项重大专项。

    第二,实施以海洋资源与环境、可再生能源为代表的重点专项,解决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紧迫问题。

    按照《规划纲要》要求,在确保国家重大专项实施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在海洋资源与环境、可再生能源、清洁汽车、高效能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重大医疗器械设备等领域组织实施若干重点专项,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较大突破。

    第三,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我国的原始创新能力。

    在综合交叉和重要科学前沿领域进行重点部署,组织实施纳米、干细胞、蛋白质、生殖与发育等科学研究计划。同时依托国家科研院所和研究型大学筹建10个国家实验室和2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对国家野外台站的支持力度;推进科学数据共享工程。积极探索国家实验基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以多种方式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结合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加强能源、信息、材料、先进制造、交通、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领域核心技术的开发与集成应用,开展现代服务业、制造业信息化、新一代智能化控制等前沿技术探索,攻克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

    第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启动新农村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建设100个左右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60个示范乡镇,大力加强现代农业技术的研发,重点解决粮食丰产技术、生物质技术开发综合利用、重大动物疾病防治、农业生态治理、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的关键技术;二是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建设和加强一批以现代农业技术示范辐射为主的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地方建设一批星火产业带、星火技术密集区等农业科技基地,为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经验;三是提升农村基层科技工作活力和能力。积极推动和完善农业专家大院、星火110、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第五,强化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突出节能、降耗主题。重点开展建筑节能,推进工业领域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依靠科技促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示范工作;完成“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的修订和发布,制定矿产资源和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等技术政策;继续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示范区工作,加强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社区医疗、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公益性领域的科技工作,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科技计划;继续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布《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生态补偿机制和相关政策法规、技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预测等社会发展科技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

    第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深化科技管理改革。

    以创新型企业试点和促进产学研结合为重点。协调和指导地方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组织科技改革专项调研,提出新形势下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继续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调整国家奖励的标准和导向,减少基础研究、前沿科学探索中过于频繁的量化评价活动,减少面向市场研究的奖励数量,制定促进鼓励科学家潜心研究机制和对“非共识”项目进行资助的办法;全面推行和规范科技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继续强化科技计划和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评审评估工作,建立预算评审复议制度。会同财政、监察等部门开展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跟踪计划项目资金运行情况。切实提高经费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规范性;会同各有关部门就政策落实有关情况和问题沟通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联动机制,开展政策实施细则实施情况调研,对政策细则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通过科研诚信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形成指导科研诚信建设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科研诚信建设。

    第七,以重大项目、创新能力、环境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地方、行业科技工作。

    今后支撑计划由地方牵头组织的项目经费比例要达到1/3;安排由地方组织牵头的项目资金不少于10亿元。一些体现国家目标的重点任务可交给基础较好的地方牵头组织实施;以提高创新能力为着眼点,加强行业科技工作;进一步密切科技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联系,密切科技计划项目与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联系;把营造创新环境和促进产业化发展作为火炬工作的重点。实施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环境。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修订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制度,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建设。

    第八,充分利用全球资源,开创国际科技合作工作的新局面。

    以“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为重点,在能源、水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医药、信息、新材料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结合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的开展,实施“优秀人才引进”专项行动,凝聚和吸引世界顶尖科技人才;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国际科技合作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我国优秀科研机构、大学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大学的实质合作,建立一批国际联合研发基地和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