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社会转型考验干部能力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东莞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双转型时期,经济从资源主导型转向创新主导型,社会从初级城市化转向高级城市化,要顺利实现经济社会双转型,就必须加快干部转型,使干部队伍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作风都得到真正转变,切实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一、适应产业升级新阶段,向创新创业型干部转变

  东莞要实现从“东莞制造”向“东莞创造”、从资金技术的输入地向输出地转变,不但考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意志品质,更考验其创新智慧和变革能力。各级领导干部一要有创新之思,二要有创新之举,三要有创新之胆。惟有如此,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激活发展的新动力,步入发展的新境界,收获发展的新成果。

  二、适应城市升级新要求,向现代服务型干部转变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与群众、与市场、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目前我们还没有从传统意义上包揽一切的政府体制中完全转变过来,没有完全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为此,必须按照现代政府要求,改革管理模式。加快推行电子政务,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对危机管理规律的学习研究,探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方式方法;适应多元社会的发展趋势,善于运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力量,弥补市场与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失灵。同时,要按照效能政府要求,提高服务绩效。以优质高效为标准,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协调水平,加大政务公开,抓好政策落实。

  三、适应区域竞合新格局,向更加开放型干部转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际国内联系更加紧密,区域竞合态势更加激烈。各级领导干部一方面视野要更开放。要置身于东莞之外来思考东莞的影响与联系、优势与劣势,多与标杆地区横向比较,在“拿过来看”、“请进来听”和“走出去学”中善于借鉴,常存居安思危之意,常怀奋发进取之心。另一方面发展要更开放。要适应区域合作潮流,突破地区和部门利益的本位主义,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切实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基础设施合作、环境保护合作、资源开发利用合作和产业配套合作。

  四、适应公民社会新趋势,向依法行政型干部转变

  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其存在特征是法治。要建立法治社会,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法治手段作为我们党执政和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基本手段。一方面要依法办事,改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社会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执法公正,强化执法监督,体现执法文明。另一方面要依法律己,把政府管理置于法律法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既不失职不作为,也不越权乱作为。

  五、适应构建和谐新任务,向亲民公信型干部转变

  东莞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比全国其他地区更早地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加快变化,社会利益重新调整,社会心理敏感脆弱,社会情绪复杂多样,社会冲突明显增多,很多矛盾和问题带有典型意义。构建和谐东莞,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贯穿于行政行为和管理行为之中。既要树立廉政形象,又要树立优政形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机关不良现象,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社情民意,把为民谋利落在实处。

  作者系中共东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