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年内推广居住证制度
来源:晶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出租屋管理将推编码卡,出租无卡房屋会受罚

  晶报讯(记者彭蓬通讯员侯一兵)昨日上午,由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全国部分省市综治办主任座谈会”在我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已完成居住证卡体设计和数据信息应用需求方案的设计工作,计划5月份在盐田区全面实行,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广,还将同步实行出租屋编码卡管理制度,业主必须申领编码卡才能出租房屋,否则将受罚。11省市交流经验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公安部治安局局长武冬立,深圳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谭国箱,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锋出席了会议。来自北京、上海、重庆、浙江、广东等11个省市的综治办主任在会上交流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经验,并听取了我市的工作汇报。陈冀平表示,深圳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座谈会在深圳举行,目的是让全国其他省市能够更好地借鉴深圳的经验。谭国箱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与会来宾表示欢迎,他说,此次座谈会在深圳召开,将对深圳的综治工作起到促进作用。深圳把管好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视为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深圳将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推上新的台阶。李锋从服务、管理和制度创新等三个层面介绍了我市的做法。居住证四季度全市推广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市目前已完成居住卡体设计和数据信息应用需求方案的设计工作,上个月已在盐田区启动推行居住证制度试点准备工作,计划今年5月份在盐田区全面实行,第四季度在全市推广。推行居住证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居住证制度为载体,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建立全市综合的人口数据网络平台,与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应用单位管理网络连接,实现社会综合管理。居住证设置了一证多用功能,实施后将逐步增加劳动社保、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多项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内容。除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提供使用保障外,也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为“认证”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提供更多便利。据了解,居住证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类,有关部门规定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转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转租给未取得长期居住证的人员长期租住,否则予以重罚。临时来深人员可以短期租住出租屋,但短期出租屋主必须定时将租住人员信息报送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管理机构。出租屋管理将推编码卡为确保这一制度落到实处,我市将同步推行出租屋编码卡管理制度,对出租屋实行“准入”和“重罚”制度,即业主必须申领编码卡之后才能出租房屋,否则将受到处罚。据了解,当长期证持证人离开深圳时,其居住证将“休眠”,一旦持证人回到深圳,该证将被“激活”,继续记录持证人在深圳的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