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下放安监执法权限安全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来源:沈阳晚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记者 朱峰 实习生 张迪)今年,市行政审批大厅内将增加一个新项目——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市级安全审批的项目标准,也将由原来的1000万元以上改为5000万元以上。乡镇(街)的安全员也将获得执法处罚权,可对违章单位处以千元以下罚款。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市安监局将创新执法模式,下放审批权限。对于市级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审批,市级审批权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以上项目改为5000万元以上项目。铁西、沈北等开发区享受市级审批权限。同时,市安监局成立行政审批处,由原来的多个处室多个领导审批改为由一个窗口、一个公章、一个处室、一个领导审批,简化审批程序。行政审批处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

    今年乡、镇(街)政府将具有安全执法职能。各县、区(市)安监局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事项可以向各乡、镇(街)政府实施行政委托,并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实施简易处罚。

    市安监局局长陈建智解释此举时表示,目前仅靠市、区两级安监局的执法模式造成了执法力量的薄弱,给乡、镇、街道政府基本执法权限,会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目前全市已经在县区成立了89个执法中队。

    陈建智强调,不是乡、镇、街道政府的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对辖区内单位进行检查,随意罚款。具有执法权限的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政府法制办发放的行政执法证,二是有市安监局发放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三是必须是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同时执法才可以对企业进行罚款。基本执法权限定在:对个人罚款5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