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确定劳动保障2007年六项重点工作
来源:安徽劳动保障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2月4日,安徽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深入分析了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确定了2007年六项劳动保障工作重点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决定》,将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劳动保障领域各项重大任务都有十分重要的论述。刚刚结束的省十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安徽省今年将启动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其中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就有两项,一是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会议认为,当前劳动保障工作正处在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急迫问题为主向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推进和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主要面向城市和企业职工向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转变;从初步构建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向健全、完善、充实社会保障体系转变。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既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困难,尤其是统筹城乡就业的任务仍十分繁重,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宽,统筹层次偏低,一些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没有解决,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趋势。在这样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的重要时刻,要正确把握好劳动保障工作的“三个转变”, 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会议强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矛盾,高度重视和珍惜目前发展的良好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变为我们的自觉行动,科学谋划促进事业发展的思路,不断完善促进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劳动保障事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会议要求,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扩大社会覆盖面,着力抓好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大力组织实施“民生工程”,协调推进各项基础工作,推动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再创新局面。

  一、就业工作要以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覆盖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工作目标是“42445”,即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万人,其中“40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力求做到“四个新”,即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解决新增劳动力就业问题上有新突破、在失业调控上积累新经验、在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上有新建树。要在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继续扎实抓好组织起来就业工作,加强失业调控,健全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困难群众再就业的扶持力度,认真做好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等工作。重点是组织实施好“三项行动计划”和“六个专项活动”。“三项行动计划”为:“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推进组织起来就业的“双百行动计划”; “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开展好 “六个专项活动”,即:再就业百日帮扶、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马芜铜”和“两淮一蚌”区域性技能岗位对接活动。

  二、培训工作要以重点企业、技师学院、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为抓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年要达到培养新技师4000人,实现创业培训1.6万人,再就业培训1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5万人次,其中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10万人。

  要加大对技能培训的资金支持力度,继续推进“223技能人才培养工程”;要扎实抓好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工作,着力推进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的对接;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把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作为工作重点,研究并落实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的经费补贴政策;要认真组织实施“5+1”行动计划,即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技能资格导航计划和技能岗位对接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为实现上术目标,各地要重点在加强技师学院与技工学校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公共就业培训机构建设;推进“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培养技能人才中的主力军作用上下功夫。

  社会保险工作要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着力点,大力组织实施“两项民生工程”,探索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城镇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10万人以上、360万人以上、700万人以上(含城镇居民)、240万人、140万人目标的实现。

  要重点抓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政策、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两项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这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将之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心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要大力推进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要继续巩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的成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及时支付待遇。

  养老保险:要抓好各类企业职工参保制度的落实,着力在劳动密集型企业、民营企业、开发区内招商引资企业和转制改企事业单位中组织扩面,特别是要下大气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临时用工和非在编人员的扩面工作;要着力解决好因各种原因未参保企业职工参保和已参保又断保的职工续保问题,对没有参保的原国有单位职工,要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力争1—2年基本解决遗留问题;要认真稳妥地做好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要继续推进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探索中小企业建立年金制度的有效途径;制定市级统筹工作标准,开展实施省级统筹调研,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力争2008年启动实施。

  失业保险:要在大力推进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扩面的同时,健全完善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积极开展省级统筹试点工作。

  医疗保险:要在重点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同时,着力研究解决好国有困难企业及关闭、破产和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办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

  工伤保险:要以建筑、非煤矿山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行业,以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区域,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扩大覆盖范围。全面启动实施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制度,适时开展商贸、餐饮、宾馆等服务业农民工参保试点工作。

  生育保险:要坚持与医疗保险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和分别确定费率、基金分别建帐、待遇分别支付的“三统三分”方式,全面抓好新制度的启动实施。

  农村养老保险:要积极推广霍山等地建立新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做法,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开展县级试点。

  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要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办法。

  社会保险征缴和基金监管: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多费”征缴办法;加大社会保险基数稽核力度,各项基金征缴率保持在90%以上,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增收和收支平衡;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范围,到年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

  工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要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和最低工资制。要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为突破口,加强分类指导,以国有改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企业比较集中区域如开发区、工业园区为抓手,大力推进“签约参保”工作,确保年内实现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工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督促检查。

  要以贯彻落实《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企业支付行为,及时修订《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抓好最低工资制度的落实。

  要继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继续做好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全力解决国有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确保年内全面解决工资历史拖欠问题;要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监管,完善并严格实行垄断企业工资总额控制制度。

  要以推进“网络化”和“网格化”建设为重点,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力争年内在所有省辖市的市区建立起“两化”管理模式,在全省基本建立起区域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络体系。

  要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重点,在马鞍山、芜湖、淮南、阜阳、安庆5个市成立仲裁院,确保到年底全省50%以上的省辖市建立实体化机构。在企业聚集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积极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尽快形成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农民工工作要以巩固扩展成果、推进制度创新为重点,继续抓好国发[2006]5号和皖政[2006]5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力争在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具体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加大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加强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广“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省内跨区域协作,组织引导皖北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沿江等劳动力短缺地区转移。大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抓好5个左右省级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交通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三是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重点开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动用工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查处严重超时加班和劳动条件特别恶劣的问题。

  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计划,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培训补贴政策,适当提高急需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充分发挥《就业服务卡》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作用;认真抓好组织生源、培训项目、补贴资金、鉴定发证、岗位对接等重点环节,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的规模,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农村劳动力培训后的就业率和稳定性。

  五是继续落实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大力推进农民工特别是建筑领域农民工参保,努力开辟农民工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和待遇支付的“绿色通道”;继续推进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全年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要分别达到40万人、25万人。积极探索建立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要以加强法制建设、基础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劳动保障部门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系统为群众服务水平。重点是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实施准备工作的同时,加快推进《安徽省失业保险条例》、《安徽省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办法》和修改《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的立法进程。二要加强“金保工程”建设,推进各市加快建设劳动保障统一数据中心,逐步在全省推广实施统一应用软件。加快12333劳动保障咨询电话系统建设步伐,年内各省辖市要全面开通咨询系统,进一步畅通职工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和权利救济渠道。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工程。三要按照“新三化”的要求,大力加强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加强街道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切实研究解决部分协理员未参保、收入偏低等突出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制度,进一步强化基础数据、基础档案、基础资料管理。四要继续抓好效能建设,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积极开展“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五是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

  会议号召,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务必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艰苦奋斗,坚持锲而不舍,奋力攻坚克难,做出更加优异的成绩,加快把全省劳动保障事业推向一个更新的发展阶段,为推进“民生工程”、构建“和谐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