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质量安全司副巡视员 王树平
(二○○七年二月二日)
同志们:
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六次会议经过两天紧张的工作即将结束,本次会议在广西区建设厅的大力支持下及各位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议程。下面我代表质量安全司对这次会议的有关情况作个总结,并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会议有关情况
昨天上午,尚春明同志对 2006 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明确了 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并对今年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王力争副司长做了重要讲话,对建设部去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天津、上海、浙江有关负责同志把本地区开展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向与会同志做了介绍和交流。另外,我司王英姿副处长、张强同志分别对此次会议的两个待议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昨天下午,大会分成四个小组对尚春明同志的讲话及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同志普遍认为,春明同志对 2006 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对 2007 年重点工作的部署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特别是春明同志在讲话中提出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对做好今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与会同志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也积极献言献策,对如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及建筑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也提出了许多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刚才各组召集人就讨论的情况向大家作了汇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很好,特别是针对几个规定的修改意见,我们将在会后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尽快印发。
今天上午,在广西建设厅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又考察了南宁市的两个重点工程,对各地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二、关于 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2006 年在全国建设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7 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们要再接再厉,把各项安全生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攻坚,确保 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下面,我就如何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做好 2007 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
2007 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将安全生产各项方针原则,以及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 1020 人,我们要在巩固去年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手段,确保今年控制指标不突破。这里还要强调一点,每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基本上都在 1 月 10 日以前召开,因此各行业、各地区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必须在会前确定。确定方法是上年事故实际死亡人数乘以一定的下降幅度(一般为 2% 或 3% )。我部统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事故死亡人数,均直接采集于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快报系统。所以这里我明确一条要求:每年 1 月 5 日之前,各地必须将本地区上年发生事故情况通过网络上报完毕,网上快报数必须与实际发生数一致。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事故,需要协调的有关事故,尽量在年内报告我司调整。 1 月 5 日之后,我司将把各地上报数据上报国务院安委会以确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形势分析报告。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使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防止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要充分发挥我部开发的“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及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准予、暂扣、吊销信息录入系统,实现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共享。各地颁发管理机关是系统的维护责任者,必须主动,认真地承担起数据录入和维护责任。目前,各地使用该系统的主动性不强,部分地区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数据维护工作。如 2006 年,上海暂扣了 823 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暂扣了 113 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是系统统计全国仅有 119 家企业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希望各地高度重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树立政府机关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落实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逐步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六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七是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法规体系建设。
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推动 12 项治本之策全面落实,推动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在法律法规方面,我部经过与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司局较长时间的调研、讨论和协调过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该规定的出台对规范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监管必将起到关键性作用。二是在经济政策方面,即将出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这是我部今年重点工作之一。该措施的出台将对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企业作业条件产生重大作用。三是在行政措施方面,我部将出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规定》,这也是我们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之一,必将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起到重要作用。另外还将出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定办法及“ 1125 示范工程”表彰先进推荐办法,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还有我部 2004 年出台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正在修订,计划今年上半年出台。各地也要不断完善本地区的建筑安全法规和规章,根据实际制定地方性的技术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006 年,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进一步保护。但是,建筑业农民工素质偏低的状况仍然存在,农民工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还需加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到安全管理工作中,作为农民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协调推进。二是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地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三是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有效途 径。各地区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广东珠海采取的平安卡制度管理模式,农民工进入工程项目首先要接受建设部门的免费教育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平安卡后方可进入上岗作业,将农民工纳入统一管理。杭州、青岛等地区,强制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夜校,为农民工传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基本操作技能等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希望这些地区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工作。各地区要认真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研究,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四是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把农民工有效组织起来,向农民工提供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权益保护及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进一步规范事故查处工作。
事故查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对企业和个人起到了重要的警示作用,但目前各地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事故处理期限过长,个别事故甚至有的超过六个月仍未结案,或者事故结案后部分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及时上报事故结案材料,影响了事故处理的及时有效性。当然,这里也有相关部门之间协调的问题。一些事故牵头部门在事故结案后,未能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等材料抄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结案情况不了解,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工作滞后;二是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不规范。一些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过程描述不清;对事故的原因分析不透,甚至出现错误的分析;对事故责任划分不明确。有的只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事故责任单位在责任划分和提出处理建议时只字不提;三是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尺度不一。一些地区对外地企业处罚非常严,对本地企业处罚很轻;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仅仅罚款了事,对企业资质不提出任何处理意见,这对于企业来说无关痛痒,起不到事故查处的作用;还有,不同事故提出的处理建议差别较大。如去年,某地方对两起事故项目总监提出的处罚建议就截然不同。对发生死亡 3 人事故的项目总监提出了吊销资格证书,一年内不予注册的处罚;对发生死亡 1 人的项目总监提出了吊销资格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的处罚,等等,此类问题严重影响了事故处罚的公正性。四是存在越级处理的问题。个别地区处理事故时,不按照相关职责办事,越权对特一级企业和甲级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资格人员进行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处理工作,现就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调以下要求:一是要及时上报事故材料。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督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时结案。对于三级以上事故要及时将事故结案材料及地方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情况及处罚建议上报建设部,未能按时结案的,要向建设部来函说明原因。二是要规范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建设工程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设工程基本情况、事故经过及抢险善后情况、事故性质及原因、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行政处罚建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建议、防范措施等。三是明确处罚原则。对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违法违规的不同情况,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人为因素干扰事故处罚工作。四是要严格按照事故处理权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于事故中涉及的特、一级施工企业、甲级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处理,应为建设部。在此范围外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此权限加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不得越级处罚。对于涉及特、一级企业、甲级监理企业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的,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出处理建议上报建设部,由建设部处理。
(五)最后着重谈一点,就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何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加强素质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最近召开的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对于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至关重要。我主要提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贯彻落实科学法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保证,是推动建设事业发展的动力。目前,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安全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不匹配,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等。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研究解决影响建筑安全工作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都应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以安全生产技术进步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党在新历史条件下提出的重要任务。现在,有的部门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管理“越位”,服务“缺位”;权责脱节,有权无责;脱离群众,随意决策等问题。我们必须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推动建设事业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将建设服务型机关贯穿于落实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始终; 要心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把安全生产这个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挂在心上, 自觉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 三是坚持规范执法。 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规范市场行为,也要规范自身行为,模范执法。目前,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仍片面强调对相对人的管理,忽视法律法规对自身行为的约束;有的建设部门同志只重视权力,不重视责任,乐意就行使,不乐意就不行使,行政不作为的“案例”屡屡发生。这种状况如不迅速改变,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就难以提高,各项有关法律制度就难以得到落实。我们必须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安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 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刑法修正案(六)》及有关 法律知识,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严格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依法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和 “ 三类人员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核准等行政许可,严格许可条件和办事程序,并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坚持廉洁高效。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发展,队伍是基础。 目前我们安全监管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与职责使命不相称的不良风气,个别人甚至违法违纪、失职渎职。尽管为数极少,但腐蚀败坏作用不可低估,有的已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我们 要站在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按照中央的部署, 结合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以反腐倡廉和提高效率为重点,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于安全监管工作中,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 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对于工作效率方面,方便快捷是社会和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政府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准。目前,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效率不高,与社会各方面的要求还不适应,究其原因,有工作作风、手段、方法等方面的问题,也有思想认识和观念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对症下药,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
本次会议虽然时间紧,但开得很成功,大家对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希望各联络员回去后向厅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认真传达本次会议精神和要求。
新年即将来临,我代表质量安全司对各位联络员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广西建设厅为本次会议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最后给各位拜个早年,祝愿各位新年快乐,在新的一年里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