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1000万元的投资,目前已增值20倍。政府资金正在改变原有的单一拨款方式,尝试用“创投”这种市场化的模式引导国内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政府创投”成为创业投资大军中不可缺少的力量。
2月7日,信息产业部等部门联合举办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暨“星光中国芯工程”成果报告会。
信息产业部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底,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以创投的方式累计投资24个项目,投资金额达2.66亿元,目前所投资的股权价值达4.97亿元,增值率86.8%。在这些投资项目当中,不乏人们熟悉的公司,比如中星微、凯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不仅仅是信息产业部,上海、江苏等地政府在过去几年来,也都纷纷斥资成立了托管部分政府资金的专业投资公司,这些创投公司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投资国内高科技企业,“政府创投”的影响力日益扩大。
2月7日,为了总结“政府创投”模式的经验和不足,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和北京市政府联合举办了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暨“星光中国芯工程”成果报告会。在会上,各级领导对这种模式8年来的探索给予了肯定。
“中星微现象”与硅谷模式
如今的中星微是中国高科技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这颗新星的升起始于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8年前的一次大胆尝试。
1999年,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改变了以往完全一次性拨款的方式,投资1000万元作为中星微的起始资金,并成立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Infotech)来承担创业投资的业务,入股中星微。之后,中星微陆续引进了保尔太平洋、GA Partner的基金以及富士通等企业的策略投资。
“当初的1000万元现在已经增值了20倍。1000万元资金不仅解决了中星微的起始资金,而且信息产业部以硅谷模式来运作中星微,吸引了许多其他创投的跟进。”2月7日,中星微董事长邓中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根据中星微的财报,2005年其净营收为9530万美元,比2004年的5030万美元增长90%;中星微2005年净利润为1780万美元(不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比2004年的770万美元增长130%。中星微的“星光”数字多媒体芯片是第一个打入中国市场的“中国芯”,目前客户已经覆盖了欧、美、日等16个国家和地区,被索尼、三星、戴尔、联想等企业批量使用,至2006年底在全球市场的累计销量突破1亿枚,成功占领了计算机图像输入芯片市场70%的市场份额。中星微还是中国第一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芯片企业。
中星微是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以创投的方式投资的第一家企业,却不是惟一的一家。上海新傲科技有限公司也是类似于中星微被政府创投孵化出来的企业。
2001年,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投资1000万元与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原中国科学院上海冶金研究所)发起组建上海新傲科技有限公司,目前新傲科技在SOI材料研究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国内惟一能小批量提供SOI圆片的单位,且生产成本相对于国际SOI供应商要低,产品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2004年我们实现了赢利。并且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陆续有多家创投公司进来,其中包括两家硅谷的风险投资商,目前资金达到了1.04亿元。” 上海新傲科技副总经理李伟说。据他透露,新傲科技正在筹备上市事项。
记者在电子发展基金的网站上查阅到,信息产业部电子发展基金主要投资于软件、集成电路、电子基础产品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等领域,投资项目经过严格筛选,技术、产品具有独特优势,其中,尤其青睐于留学人员归国创办的企业。
邓中翰在接受采访时说,信息产业部8年前投资中星微的尝试,实际上是把“硅谷模式”(即风险投资发展企业模式)引进国有资本创新,事实证明这种模式是成功的。
机制创新的突破与风险
“电子发展基金投资从一开始就坚持市场化的方向。”2月7日,信息产业部相关领导在总结经验时认为,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是政府创投成功的最为重要的因素。
相关人士分析说,各地政府都陆续成立了托管政府资金的创投公司,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其中失败的一个原因是在专业化或者市场运作上欠缺。
根据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所投资的一家企业负责人介绍,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刘廷儒原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之后到美国硅谷学习。良好的政府背景和熟悉硅谷风险投资的规则,使得刘廷儒成了盈富泰克总经理的理想人员。
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司长周子学介绍说,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借鉴国外创业投资的成功经验,明确管理人的权利、责任与利益,形成管理人与投资业绩紧密相连的机制。
在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网站上,记者看到,电子发展基金投资的程序包括项目申报、项目筛选、尽职调查、项目评审、谈判与合同签订、项目的管理与跟踪、退出等7个程序。“目前我们管理的资金约有5亿元,其中3亿元属于电子发展基金的托管资金。公司并没有规定每年必须花多少钱,如果没有找到好的项目,可能当年就不会投资任何一家企业。”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说,他们不会为了花钱而去投资。
创投公司专业化的角色得到了投资企业的认可,上海新傲科技公司的副总经理李伟说,“盈富泰克对我们的具体业务和经营活动从来不干预。而且,随着我们业务的不断壮大,需要不断引进新的股东,盈富泰克非常支持;另一方面,当我们需要资源支持时,他们会积极帮忙,包括整合信息产业部内部的资源。”
这种专业化精神在中星微发展的初期同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发展初期,中星微从电子发展基金融资的1000万元花完了,面临着资金缺乏的难题,电子发展基金便多次帮助中星微引进战略投资。之后中星微引入加拿大保尔集团、富士康集团(台湾)、美国General Atlantic Partners等多家国际知名机构的战略投资3亿多元,充足的资金为中星微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企业在刚创建阶段,很难吸引一般的风险投资。此时政府资金率先进入,不但解决了企业初期的资金问题,而且能使一般的风险投资商对这个行业产生关注并树立信心,引导风险投资的进入。”盈富泰克投资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政府创投被认为是在制度上的创新。据介绍,政府资金对国内企业的扶持常用的有三种方式,一是财政拨款,二是政府采购,第三种便是政府创投。第一种方式主要是无偿资助,政府对关键行业进行资金资助,一般资金规模不大,约在300万元以下。但经过多年的实践,政府部门发现传统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不能完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财政资金管理模式需要进行创新。
谈到创投与一般财政拨款的区别,新傲公司副总经理李伟认为,创投方式与财政拨款在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为了用公共资源来对某个领域给予重点扶持。不同点在于力度不同,用创投方式因为是可以入股的,力度会大一点,资金会在1000万元左右;而财政拨款一般会在三四百万元左右。如果是某个中短期的项目,财政拨款可能比较有效率;但如果是要支持一个产业长期的发展,创投的方式可能比较合适。
当然,这种创新并非毫无风险。当时中星微项目的签署者、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曲维枝回忆说,“这种尝试当时是有风险的,失败和成功都有可能。虽然事实证明这种创新是成功的,但任何创新都有风险,大家要有包容的心态正确地对待创新可能带来的失败。”
“政府创投”的挑战
同目前所有的创投一样,“政府创投”也面临着众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退出渠道问题。在电子发展基金的申请中标明要求,“在适当的时机,通过上市、购并、清算等多种方式退出风险企业。”但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还不完善,国内上市的门槛很高,刚成立几年的企业要达到国内上市的要求很难。在这种条件下,境外上市成为部分创业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但境外上市对有政府股份的企业有严格的规定,使得海外上市难度增加不少。
“在不断推进我国金融、证券市场改革的过程中,解决创业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周子学司长说。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退出的渠道除了上市外,目前还可以通过“转售”的方式来实现。今年盈富泰克投资的企业中有两家企业向国家提交了在中小板上市的申请书。
政府创投的另外一个挑战是如何发挥国家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解决创业投资来源单一的问题。国家明确提出,“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还允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参与创业投资业务。虽然经过多年的发展,民间资本和外资创业投资业务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规模不大,政府或国有企业出资仍占主体地位。
出席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暨“星光中国芯工程”成果报告会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嘉璐指出,目前用于政府创投的资金还比较少。相关政府官员也指出,目前社会的存款和外汇储备都比较巨大,这些钱如有部分参与到投资活动上,将对支持企业发展有重大作用。
“政府创投”的第三个挑战是法规和税收环境方面的制约。创业投资界一直在积极呼吁,国家应研究制订有利于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重点解决重复纳税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创业投资事业就难以发展壮大。中央有关文件已经提出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但政策落实需要一个过程。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娄勤俭在会议中对做好电子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工作做出了部署: 一是进一步发挥电子发展基金的使用效益和引导推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入。二是深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发展创业投资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三是推动出台创业投资的法律法规,为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做出积极贡献。四是继续加强与有关部委、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背景链接:电子发展基金简介
电子发展基金于1986年由国务院122次常务会议决定设立,特定用于支持集成电路、计算机及软件等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至今,它已连续执行了20年,国家累计投入基金39亿元,共资助1859个项目,带动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资金投入超过2000亿元,对缓解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投资不足、促进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电子发展基金的工作重点是,加快行业共性技术研发、测试和服务平台建设,集中力量突破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对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下一代网络等重大产业化工程与标准加大投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抓住国际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有利条件,提升我国在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格局中的地位;扶持大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培育基于本土的大型跨国公司;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大宗应用产品,全面提升国民经济社会的信息化水平。
创投方式是电子发展基金发放的一种方式,另一种方式是财政拨款。
观点:“政府创投”有特殊性
“政府创投”作为机制上的一种创新,虽然遵循的是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方式,但因为有着政府的色彩在里面,注定了这种风险投资方式与一般的风险投资还是有所不同的。
首先,政府创投投资的出发点比一般的风险投资更“高”。一般风险投资商只追求未来的回报和收益即可,但政府创投还必须考虑到支持国家重大的产业发展重任。这意味着政府创投考虑回报的周期要更长。国家规定,政府创投的范围用于支持集成电路、软件、数字电视、3G、下一代网络、信息安全等重大产业化工程与标准制订,扶持专用设备及新型材料的行业发展等。
其次,政府创投要当先行者和引导者。在某个重大产业还处于种子期或者萌芽期时,政府创投必须先进去,为创业者提供资金的支持和培育市场,引导其他风险投资商关注该领域。这在电子发展基金的投资史上不乏例子。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府创投不追求回报,追求回报是创投的本质,政府投资中星微,也恰恰是看中了中星微的多媒体芯片业务对国家的产业发展及企业利润的双重特质。
总之,“政府创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它在支持国内高科技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作为一种机制的创新,政府创投这种模式也将留给人们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