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政府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程序一站式服务
来源:东北投资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在营口市兴办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营口自行审批。为方便投资者,营口市提供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并在一周内完成各项批复。
  外商投资企业批办程序

  (1)、立项、申请、审批;

  (2)、合同、章程审批;

  (3)、申领、核发批准证书;

  (4)、申请、颁发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海关登记、银行开户;

  (6)、缴资、验资;

  (7)、开业;

  申办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1)、外方法人代表证明;

  (2)、国外注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或各人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填写的外资企业申请表;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7)、三年资产负债表;

  (8)、拟进口设备、辅料清单;

  (9)、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审批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文件。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1)、立项申请和项目建议书;

  (2)、中外方法人代表证明;

  (3)、中外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中外方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公司合同及其附件;

  (7)、公式章程及其附件;

  (8)、拟进口设备、辅料清单;

  (9)、董事会成员名单;

  (10)、审批部门认为需要补充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