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综函[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市政委、交通委、水务局、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委;上海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委、交通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十七大即将召开的一年,做好2007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工作联系与配合,现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七年二月九日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是十七大即将召开的一年,做好2007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城市建设司2007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城市为目标, 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重点,促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和城镇人居环境改善,推动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
一、 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
1、制订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以转变城镇发展模式、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为目标,研究制订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上报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主要 目标、方法和途径,引导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2、完善特许经营制度。 对已颁布的城镇供热、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管道燃气和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修改完善各行业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完善特许经营制度的程序性规定,提高特许经营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推进政府监管体系的建立。 对各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各地成功的经验,完善监管程序、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推动市政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4、加强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 组织有关方面分行业进一步摸清 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基本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的特点, 探索不同类型的改革模式,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引导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
5、加快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重点抓好“暗补”变“明补”的“热费”制度改革、供热计量改革与创新、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采暖保障、深化供热企业改革等工作。
二、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1、加强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评价指标体 系,对各地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指导和 评估,督促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各项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示范城市,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2、突出抓好公交的“优先”运行。 在“安全”与“低廉”的基础上,把“快捷”作为本年度的工作目标, 指导各地加大对公共交通优先的支持力度,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运行和畅通,真正“让公交车快起来”。
3、 加大“公交优先”的宣传力度。 积 极筹备并开展 “首届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 组织各地举办各种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活动, 组织有关 媒体广泛宣传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理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公交优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4、构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新格局。 制定《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加快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重点推动城市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 BRT )、轨道交通和智能交通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城市快速公共汽车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各地在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抓好智能交通的试点、示范工作。在大城市逐步形成以公交枢纽为节点、大运量公交系统为骨架、其他公交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新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公交服务。
5、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进一步深化公交企业改革,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责任制度,保证安全运营。加强司乘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基本素质,树立行业文明新风,改善服务态度与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交通服务。
三、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
1、 创新污水处理工作思路和方法。 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城镇污水处理发展方向,用改革和发展的思路解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指导各地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强化对建成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工作的现场核查,做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的相关工作,促进城镇水环境的改善。
2、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 “ 十一五 ” 规划》 ,加强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积极开展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技术的研究,推行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技术。颁布实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行的监管,督促各地对不达标和污染严重的填埋场进行整改,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3、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总结推广山东、江苏、广西等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北京、长沙等城市“城中村”改造和烟台“旧城区改造”的成功经验,组织开展“让城乡清洁起来”活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城乡环境整体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4、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把城镇园林绿化作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城镇绿线管理制度,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城镇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投入。继续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将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向县城、村镇、社区扩展。研究建立生态园林城市评价体系,开展生态园林城市试点工作。加强 城市公园管理,发展城市湿地公园、郊野公园。
5、发挥“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带动与示范作用。 组织好“中国人居环境奖”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申报工作。建立人居环境改善优秀范例项目数据库,大力宣传中国人居环境建设成就,充分发挥获奖项目的示范作用。启动“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工作。做好“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推荐工作。
6、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区域发展。 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城乡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镇供水、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公共交通设施向农村的辐射和延伸,进一步增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对农村的带动力和影响力。研究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求的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方式和经济政策。
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全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组织做好第一、二批试点城市验收。确定第三批试点城市,扩大试点范围。做好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试点的指导。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管理,提高利用效率,降低建设投资。组织 修订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评价和优化机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
2、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做好城建监察工作。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城管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城管队员的综合素质,严格管理,文明执法,做好城建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城管队伍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配合做好“扫黄打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中小学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探索数字化城市管理与城建监察工作相结合的模式, 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
3、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 组织开展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调研,研究加强综合管理的措施方法,推动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综合管理立法进程。总结各地的管理经验,切实加强城市地下市政管线管理。推广市政综合布线、地下管线走廊(共同沟)、非开挖技术、数字化市政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减少道路和地面开挖,提高市政公用设施优化调度和应急管理水平。
五、完善风景名胜区监管
1、做好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 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开展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综合整治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命名。认真总结推广风景名胜区在理顺管理体制、加强风景名胜区资源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推动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发展。
2、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系列宣传活动。 结合国家风景名胜区体系建立二十五周年、《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和综合整治五周年,组织开展风景名胜区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对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意识,促进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加快推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 重点抓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平台的研发和推进,确保实现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的网络化传输和与数字化试点景区的信息互联。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平台的数据库建设要争取实现全覆盖;数字化景区试点工作要结合国家“十一五”重大课题的实施,力争在资源信息整合、远程实时监控和客流预警预报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提升风景名胜区现代化管理水平。
4、认真做好遗产的申报和保护监管工作。 指导各地做好三清山、五台山、“五岳”、“丹霞地貌”等项目申报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工作。加强对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等世界遗产地的监管、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审定与管理工作。
六、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
1、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按照《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开展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各项收费、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管等五项重点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确保行业总体稳定。
2、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措施,促进行业依法管理。
3、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深入调查研究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次矛盾与问题,对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企业经营模式等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行业长治久安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4、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行业文明服务新风。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出租汽车司机培训,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七、推动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
1、加强城镇节约用水工作。 研究制订促进城市再生水利用、加强再生水安 全工作的指导意见, 大力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 组织开展“ 2007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表彰第三批节水型城市,对首批节水型城市复查,举办创建节水型城市成就展览。研究制订雨水利用技术政策。大力促进节水技术、器具和产品的推广和普及。
2、推动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 加强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宣传,提出《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的指导意见》,以节地、节水、节资、提高园林绿化生态效益为重点,抓好典型,引导各地走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科学兴绿道路。加强理论研究,完善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措施和管理体系。
3、 抓好城市绿色照明工作 。贯彻落实 《“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指导和 督促各地做好城市绿色照明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促进城市照明节能与环保工作。继续开展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活动, 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应。 研究 制定城市绿色照明节能标准和监管办法,完善 监管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 节能照明、环境保护意识 。
4、 做好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配合有关方面做好 新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采暖系统节能和热计量的审查,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抓紧编制城市供热管网节能改造规划,整合供热资源。开发利用供热新能源、新技术,降低城镇供热能源的消耗。 鼓励各地使用清洁燃气能源,扩大清洁气源在城镇燃气和城镇能源结构中所占的比重。
八、强化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监管
1、 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抓好供水水质督察,完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制度,规范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加强对城市供水安全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城市供水设施的改造和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质量。深入研究城市供水系统去除重点污染物应急净化技术,抓好科技专项的示范工程。制订《城市供水厂运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促进企业安全、规范服务。
2、提高行业安全工作水平。 针对行业特点,突出抓好燃气安全、公交安全、下水道作业和人员聚集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培训教育,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创新管理手段方法,提高行业安全工作水平。重点对天然气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隐患,减少 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
3、 抓好市政公用事业应急工作。 督促各地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应急队伍,完善协调机制。重点抓好地铁、供水、供气、城市桥梁等重要行业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提高应急处理水平。整合社会资源,集成行业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九、加快法规制度建设步伐
1、加快立法工作。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快制订《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办法》、《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门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和《燃气管理条例》修改论证工作,争取年内出台。配合做好《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 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完善行政审批有关程序制度,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审查核准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配合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市场管理办法。
十、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马列主义水平,提高政策水平,提高执行能力。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与群众观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2、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国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落实“两同时”责任制,促进“两个健康”发展。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3、推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继续落实市政公用事业公开办事制度,推动“ 12319 ”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结合,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线路、文明窗口和文明风景名胜区的创建活动,宣传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市政公用行业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