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郴市如何应对“舆论监督”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从2月初开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全国10个主要产煤省展开煤矿清理整顿的新一轮督察。郴州市是湖南省的重要产煤区,有409个煤矿,占全省四分之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这里督察时发现,当地政府竟组织本地小煤矿停产放假,躲避检查。而据央视2月11日报道,郴州的很多煤矿直到督察组来检查的前一天,仍然在组织
生产。

  盛产煤的郴州这些年也盛产新闻。前不久,郴州还设立了“舆论监督奖”,“专门奖励主动把舆论监督线索交给郴州调查处理或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在引发公众质疑后,郴州方面又邀请中央及中央驻湘新闻媒体和湖南省、广东省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举行“贺新春”座谈会,表示欢迎大家的舆论监督。

  不知道这次曝光郴州以下发放假通知的方式,来躲避安全检查的央视记者,能不能拿得到“舆论监督奖”。毕竟,这样的“舆论监督”让当地某些官员看,非但不能产生“重大推动作用”,反而会导致“重大的负面影响”。

  当郴州推出“舆论监督奖”时,有评论即指出,对这样一个“奖”,口诛笔伐其实收效不会太大。因为即使没有写在纸面上的这奖那奖,少数人有时也可能会在暗地里有着利益纠结。因此,关键的问题在于,被监督者尤其是有问题的被监督者,在思想上要主动放弃对记者的“收买”。而事实上,在倡导法治的今天,对记者的“收买”已经是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在信息化的时代,个别媒体扣压某件重大新闻的做法,很难做到;况且,我们还可以通过法制依法保障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使记者更爱惜自己的职业和羽毛。央视记者对郴州此次事件的曝光,恰好为此做出了很好的注脚。

  其实,对安全检查来说,也是如此。监管部门应该能够想到,有问题的被监管者一般会给检查工作制造障碍。在公开检查面前,没有哪个被监管者愿意将问题主动坦露出来。如果被监管者有这个自觉,完全可以选择更直接的方式,比如直接关闭违法开采的煤矿,或者直接去检察机关自首。既然监管者和被监督者之间,存在着“猫与鼠”的关系,要想被监管者不发“提前放假”的通知,督察部门就需事先做好保密工作。此次,郴州市已经对督察组2月3日要来的日程了如指掌,有所“准备”也在意料之中。

  不管怎样,从央视的报道中,人们知道了几个事实:一是在督察组到达郴州前,当地政府就已经统一要求所有的煤矿停产放假;二是督察组在当地躲避检查的困难之下,仍发现一些早在去年就应彻底关闭的小煤矿,至今仍然没有关闭到位,甚至还存在着造假应付检查的情况。如果郴州在对待媒体上真有“开放开明”的态度,那么,理应向公众澄清或证实以上内容;如果曝光的内容属实,相应的责任追究就不应迟到。

  不妨再回过头来,“重温”当地官员过去在谈到“舆论监督奖”时曾说过的话:“郴州出台的这个文件,不管外界如何争议,但郴州确实是想以开放开明的态度对待媒体,更重要的是致力于使郴州的公职人员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成为一种常态。”听其言,还要观其行。且看郴州此次将以何种“开放开明的态度”,对待媒体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