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2007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眉山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眉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陈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六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市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为眉山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治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围绕市委“举全市之力,强力推进工业强市”、建设和谐眉山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把公平和正义贯彻落实到检察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认真落实检察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市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工作 六年来共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的犯罪嫌疑人6184人,提起公诉6596人。与公安、人民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掉了仁寿县任兵、闵勇军、洪雅县祝国松、彭山县方吉等为首的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六年来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10件36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90余万元。其中,大案88件,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11件。立案查处了丹棱县委原书记黎岭、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原局长杨建中、中石油眉山销售分公司原副总经理韦奇等腐败大要案。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由19.4%下降到6.8 %。杜绝了办案安全事故。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340余份,介入省道103、106线等20余个重点工程项目帮助建立健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同税务等部门和重点行业建立了联系制度,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全面加强诉讼监督。通过立案监督程序,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8件,撤案23件;通过审查,决定不批准逮捕1052人,不起诉165人,追捕52人,追诉26人;对刑事案件提出抗诉28件;对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0件,办理侵占农村小额集体资金、拖欠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34件;建立健全了羁押期限监督机制,实现了从2003年起至今连续4年“零超期”。

  始终坚持检察队伍建设,法律监督能力不断增强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三查”集中教育整顿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清理、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和案件评查等执法执纪活动,制定完善规范化办案、办公流程42项,促进了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全市检察机关普遍推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制度。市检察院实行了检察员法律职务选任制度。区、县检察院检察长全部实行避籍任职。认真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开除公职1人,纪律处分并调离检察机关2人,党纪处分2人,行政处分6人。加强检察机关“人才工程”建设,本科以上学历检察干警由2001年的47%上升到75%。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有1个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个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2个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61个基层集体和个人分别受到高检、省院和市委的表彰奖励。

  始终坚持改革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保持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了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等制度;建立了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了适时介入、引导侦查的工作制度;试行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积极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全市聘请人民监督员44名,将自行侦查的拟撤案、拟不起诉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处理“三类”案件51件次。在党委、人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市县两级检察院全部新建办公楼,除彭山、丹棱县检察院在建外,其他5个院已投入使用。基本完成了二、三级检察专网建设任务。

  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了检察职能的正确行使 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通过主动汇报、邀请座谈、赠阅资料、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坚持人代会期间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到各代表团收集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整改。六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90余次,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120余次,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24件、政协提案11件。市检察院接受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查办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等工作的专项审议。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报告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面贯彻“两个基本”原则,依法快捕快诉,全年,批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1177人,提起公诉 129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嫌疑人318人,提起公诉374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430人,提起公诉511人;批准逮捕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等妨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犯罪嫌疑人303人,提起公诉416人。为迅速侦办李强、张志强为首的“4.2”系列杀人等5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两级检察院派出办案骨干,及时提前介入侦查活动,提前阅卷,积极引导侦查取证工作,依法从快批捕涉嫌犯罪人员75人,已提起公诉29人。

  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决定不批捕24名,不起诉2名;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轻微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14名,不起诉8名;对依法起诉的11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从轻处理建议。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专项清理出违法扣押款物、上访老案、党委人大交办信访案23件,该纠则纠,当赔则赔,已有7件息诉罢访。依法决定退还当事人被扣钱物57.8万元。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13次。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有2个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国和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7个检察院全部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二、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4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5人,渎职侵权犯罪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90余万元。

  认真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件。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1件,其中党政领导干部7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徐明利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犯罪案。

  积极查办商业贿赂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药品购销环节的商业贿赂案件6件7人。立案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教育、乡镇等基层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职务犯罪案件32人。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凉山州烟草专卖局原局长、烟草公司原经理何义宗巨额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稳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建立了预防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联系制度。与税务部门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工作协作制度。市检察院建成并开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向7个单位提供查询32次,涉及被查询人员119名。积极开展预防调研,分析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和对策33条。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侦查监督中,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监督立案35件4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11人;审查案件后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1人,不起诉35人。刑事审判监督中,对量刑畸轻、畸重的4件案件依法提起抗诉。刑罚执行监督中,立案查处监管改造场所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办理在押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犯罪6件8人,对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523人依法实施了监督。全面恢复了4个基层检察院在2002年机构改革中撤销的监所检察机构,保证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0件,依法提出或提请抗诉10件。法院已再审4件,改判1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被采纳3件。对涉及损害农民工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申诉案件支持起诉3件,帮助追回拖欠工资6万余元。

  四、深入开展专项教育,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以“查政治原则、查政治立场、查政治纪律”为主要内容的“三查”教育整顿和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整顿中动真格,求实效。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认识统一,深入剖析,认真整改,着力于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提拔班子成员13人,交流5人,中层干部轮岗42人,免职1人。

  为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市检察院制定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会。通过领导带头辅导宣讲,请专家讲课,通过组织演讲、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等形式,有效地促进了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的学习和深刻理解。

  狠抓岗位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制定激励政策等一系列措施,积极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创造良好环境。去年有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通过率21.4%,为历年最高。全年组织干警岗位培训9批次,参训100余人。从区、县院和其他政法部门遴选了6名优秀干警到市检察院工作。

  在报告检察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和谐眉山的要求仍有差距。少数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执法为民的责任感不强,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不高。二是检察官队伍断层问题日渐突出。招录、选调具备检察官任职资格的人才困难。三是基础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两级院基建欠款累积达1960余万元,装备欠缺、信息化建设滞后等。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

  今后五年全市检察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国、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十大任务,按照人代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坚决围绕中心,始终服务大局

  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把市委提出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实现社会更加和谐,实现政治清明、安定祥和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落实检察工作措施的动力,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

  继续抓好《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做好服务工业强市工作的意见》中15项服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在查办和预防破坏工业发展的职务犯罪上有新突破,在营造工业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上有新成效,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上有新举措,在依法保护干部积极性上有新思路。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全力整治东坡区社会治安的决定和市人大的决议,着力抓好检察环节六个方面的16项工作,尽心履职、不辱使命,为一年实现东坡区社会治安根本好转,三年建成平安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和谐眉山建设

  一要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把“严打”整治的各项措施贯彻到刑事检察的各个环节,健全提前介入制度和法、检、公联动机制,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打出声威,有效震慑犯罪。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坚决除恶务尽。切实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二要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着重查办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权钱交易的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垄断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举报工作机制,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上级检察院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健全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既重打击,又重预防和改造;既注重严格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又着力畅通诉求渠道,理顺群众情绪;既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又注意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运用检察建议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尽量减少社会对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创新工作举措,深化检察改革

  继续落实高检院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重点是检察工作机制、检务保障机制改革。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与职务犯罪案件报请批准、备案制度的衔接,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健全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工作和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健全程序公正的保障机制。深化检察技术运行机制改革。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内部协作机制,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扩大简易程序和简化审理程序的适用,改革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处理机制。

  四、建成坚强有力班子,带出能征善战队伍

  坚决按照市委的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查找班子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在整改上较真碰硬,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一流。按照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不断创新运行机制、管理机制和内部制约机制。积极组织实施检察人才工程,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突破案件的侦查力、揭露犯罪的证明力、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化解矛盾的高效力、群众工作的说服力、桥梁纽带的亲和力、协调配合的聚合力、语言文字的表达力,为全市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位代表,面对党和人民的要求,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有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眉山,平安眉山,为眉山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