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二十公”会议精神,根据《全国公安机关2003-2008年科技强警工作规划》,从2004年开始,公安部联合科技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
三年来,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已圆满完成,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正全面展开,两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涉及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9个城市,其中,江苏、浙江等省的全部设区市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力争树立起科技强警工作的省级典型。同时,还围绕“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所队建设工作。目前,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已发展成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设区市)、示范区县(市)、示范所队建设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四省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全面推进的四级工作模式。
21个城市党委、政府把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使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圆满成功
2004年6月,在各省、自治区公安厅的初审和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专家认真评审和综合研究,并报请公安部、科技部领导批准,确定了北京、廊坊、大连、上海、南京、苏州、南通、杭州、宁波、温州、台州、芜湖、福州、青岛、淄博、威海、郑州、广州、深圳、佛山、成都等21个城市第一批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各城市顺利完成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的各项预定目标,一致通过公安部和科技部组织的考核验收。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授予北京等21个城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称号的决定》,标志着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21个城市投入巨资达53.6亿元
第一批21个城市党委、政府把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平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直接领导。各城市均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组织领导了示范创建工作。时任广东省委常委、佛山市委书记黄龙云同志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七次对科技强警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四次到公安机关检查公安科技装备建设,两次参加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大会并讲话。21个城市的党委或政府的领导都参加了公安部、科技部验收考核有关汇报会。
很多城市的党委、政府把科技强警工作列入到地方经济发展计划或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确保了科技强警经费的落实。2004和2005年两年内,21个城市共投入科技强警建设经费达53.6亿元,深圳市两年内的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投入高达5.75亿元。很多城市的党委、政府还承诺要将科技强警“十一五”规划列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为科技强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可靠基础。
以培训促科技应用技能提高
21个城市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对科技强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已经从个别成员发展到班子集体的共识,周永康部长提出的“科技强警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选择”,已经在21个城市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中深深扎根。
21个示范城市公安局将科技培训工作已全部列入“三个必训”体系,并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工作,促进了全警科技素质和科技应用技能的提高。一年多时间里,21个城市针对薄弱环节,共进行了30余万人次的培训,强度之大、密度之高前所未有。如南通、芜湖、南京等市公安局通过对全市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考试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科技培训工作还特别注重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芜湖、南通等很多城市均出台政策,规定科技考试不达标者不得提拔。“不懂科技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科技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已经成为21个城市全体民警的共识。
科技建设水平凸显跨跃式发展
通过两年的建设,各示范城市公安机关科技建设水平实现了跨跃式发展。21个城市“金盾工程”一期的21类应用系统和八大数据库建设提前完成;很多应用系统得到升级改造,从传统的只具备统计分析功能发展到具备自动提示、报警、分析、反馈等功能,系统的智能化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很多城市还根据实战需要开发了大量实用信息系统;很多城市三级网、四级网带宽达到百兆甚至是千兆,部分城市还将公安专网延伸到社区警务室、查报站和治安卡口等基层一线;很多城市还开发建设了无线移动警务平台;截至2005年底,21个城市公安机关平均每百人拥有的入网计算机数量从示范建设初期的48.2台增加到63.8台,江苏、浙江等省各示范城市实现了人手一台计算机。通过示范创建工作,很多城市已率先在全国达到了“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的目标。21个城市结合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大力开展社会面监控建设,很多城市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小区实现了技防安装率达100%%的目标,广州、深圳、佛山按照广东省委的要求,全面规划社会面监控,并开始大规模的建设。指挥中心技术装备和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城市刑侦、技侦、网侦等技术装备有了大幅度提升,21个城市的刑事技术室二级以上的比例从示范城市建设初期的52.9%%发展到84%%,北京、南京、苏州、宁波、芜湖、青岛、威海、郑州、佛山等市刑事技术室已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直接的现实战斗力
各示范城市始终紧扣实战应用这一核心,采取机制倒逼、全警参与、强行入轨、鼓励创新等措施,强化科技手段在治安防控、侦查破案、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和服务群众等各项公安工作中的广泛深入应用,切实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直接的现实战斗力。江苏省10个科技强警示范区县公安机关2005年利用信息化、监控技防设施等科技手段破案数占破案总数的比例接近60%%,比2004年增长16%%。南通市公安机关利用信息网络的广延性和信息的区域共享优势,积极开展网上嫌疑调控、网上控赃,主动进攻、先发制敌,形成了网上异地控制打击的全新破案格局。
通过以中西部为主的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科技强警工作模式,以此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强警工作
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主要探索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科技强警工作模式,为促进全国科技强警工作的均衡发展,公安部和科技部于2006年6月27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天津等城市开展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天津、石家庄、晋城、乌海、沈阳、哈尔滨、合肥、泉州、南昌、十堰、常德、柳州、重庆、昆明、吴忠等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15个城市,以及江苏省无锡、徐州、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浙江省绍兴、嘉兴、湖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山东省济南、烟台、济宁,广东省珠海、东莞、茂名等23个城市第二批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通过以中西部为主的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探索建立经济欠发达和不发达地区的科技强警工作模式,以此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强警工作;通过江苏等四省23个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率先推动四省全部设区市达到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标准,努力实现科技强警的综合效益和规模效益,树立起科技强警工作的省级典型。半年多来,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
———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所在省、自治区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第二批38个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均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发改委、财政、科技、信息办等政府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科技强警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中9个市的组长由市长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市长罗荫国亲自带领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考察团一行15人前往淄博、南京和芜湖等市考察学习,并表示,开展科技强警建设是公安工作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过程,茂名市将以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科技强警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行政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茂名提供坚实保障。
———积极开展“走出去”交流学习活动。为促进第二批示范建设城市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统一思想、开拓思路,更好地制定建设实施方案,从2006年7月10日至8月27日,公安部科技局、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分两批组织38个第二批示范建设城市公安局分管科技的局长、科技处(科)长和所在省公安厅的科技处长深入到第一批示范城市培训座谈和交流学习。7月11日至23日,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15个示范建设城市分管局长、科技处(科)长和所在省公安厅科技处长首先在杭州举行了两天的集中培训座谈和交流学习活动,然后根据城市规模等特点分成三组分别深入到上海、南京、成都、苏州、台州、福州和南通、廊坊、威海等9个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交流学习。7月25日至8月2日,江苏等四省23个示范建设城市分管局长、科技处(科)长和所在省公安厅科技处长首先在南京召开了两天的集中培训座谈和交流学习活动,然后分成四组分别深入到深圳、宁波、北京、广州、郑州、福州、芜湖、淄博、温州和南通、佛山、威海等12个城市交流学习。整个交流学习活动涉及61个城市公安局和19个省公安厅科技管理部门。集中培训期间,南京、南通、杭州、芜湖和深圳等第一批示范城市的公安局领导做了典型发言,他们从科技规划、建设、管理、应用、保障以及建立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警务机制等各方面进行经验介绍。
———抓紧制定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各地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公安局在充分学习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创建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示范创建工作总目标,充分考虑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安工作实际和科技强警基础条件等因素,坚持求真务实、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协调推进和突出特色的原则,抓紧制定并顺利完成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初审的基础上,公安部、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评审和论证。各城市依据专家的修改意见对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修改与完善,并已呈报当地党委、政府审批通过。
———认真抓好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很多城市通过召开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动员大会等形式,充分调动一切力量努力抓好科技强警示范创建工作。各城市都详细制定了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项目倒计时工作方案,对实施方案的各项任务进行详细分解,逐一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公安部还派出专家组到各城市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以确保各城市的建设实施方案落到实处。
发挥典型效应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不同类别的各级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工作等级标准,以带动和促进全国科技强警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平衡发展
为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2006年4月,公安部和科技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示范区县(市)、示范所队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省全面推进科技强警示范建设,使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由最初的示范城市建设发展为四级示范建设模式。同时,注重充分发挥科技强警示范建设的典型效应和辐射作用,探索建立不同类别的各级公安机关科技强警工作等级标准,以带动和促进全国科技强警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平衡发展。
由被动型向实战型转变
第一批21个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已于2005年12月通过验收,但这些城市并没有停留在已取得的成绩上,而是根据公安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制定了更高的发展目标。
各地将通过建立完善文件网上流转、信息网上查询、案件网上办理、管理网上进行、考核网上实施等工作模式,提升了公安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使公安工作由人力密集型、数量规模型向科技密集型、质量效能型转变;进一步加强源头信息数据采集,在基层所队建立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室,为决策指挥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拉近了指挥与实战、机关与一线的时空距离,促使公安工作由被动型、行政型向主动型、实战型转变;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研判中心建设,组建培养一支专业的情报分析人员和网上作战队伍,实现了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和共享,促使公安工作由条块分割、警种单打独斗向全警整体联动、打防控一体化转变;进一步加大科技培训与宣传力度,改变民警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行为习惯,促使公安队伍由传统型、经验型向知识型、创新型转变。
示范城市建设向基层一线发展
在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的带动下,全国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绕“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了科技强警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所队建设工作,218个区县(市)已开展示范区县(市)建设工作,290个区县计划开展示范区县(市)工作,2235个所队已开展示范所队建设工作,使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逐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示范区县(市)和示范所队建设丰富了“三基”工程建设的内涵,成为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抓手。很多城市结合“三基”工程建设提出了“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口号。南通市启东市在接处警、治安、刑侦、交通、执法考评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以及信息研判、综合应用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操作性强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宁波市鄞州区结合流动人口数量大的特点,充分利用GIS技术,将全区(含农村)每一间房屋都纳入计算机管理,并利用社会力量建立了1000余人的信息收集队伍,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实现了对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有效降低了案件的发生。
发挥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益
2006年初,江苏省公安厅党委做出决定,要在江苏全省按照第一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的做法、标准,全面部署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用两年的时间,实现全省达到科技强警示范城市的要求,促进全省信息和科技资源的共享,建立省内及省际的区域合作,率先实现科技强警示范省,树立科技强警的省级典型。江苏省公安厅为了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以打造科技强警示范建设省份为重要内容的《关于贯彻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情况的报告》。2006年9月29日,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在报告上专门批示:“很好,科技强警要抓实。”2006年4月,浙江省以省公安厅和科技厅的名义下发文件,力争率先实现全省所有设区市全部达到第一批示范城市标准。山东、广东两省也加大示范城市的指导力度,并根据工作实际,在原有的三个示范城市基础上,各自又选取了三个城市按照第一批示范城市标准进行创建。内蒙古自治区为全面推动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以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组长的全区科技强警示范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