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工作报告
来源:北方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7年1月30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于世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构建和谐天津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较好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稳定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面对复杂、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公诉职能,与公安、审判等机关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0234人,提起公诉12962人,同比分别上升7.6%和4.9%。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对罪犯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针对涉检涉诉信访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的特点,主动做好教育、调解和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尤其是在北京和天津召开重要会议等特殊时期,重点加强排查,制定处置预案,深入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全年共受理6753件来信来访,均作出了妥善处理。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42件47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其中,立案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54人。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证据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特别是针对案件不诉率、撤案率较高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强调办案要坚持实事求是,不确定脱离实际的指标,防止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倾向,重申了“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办案原则,推动了办案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靠党委领导,立足检察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特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防范对策和检察建议102份,深入30个系统和滨海国际机场等27项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到有关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宣讲预防职务犯罪法制课194场,为24个单位提供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较好发挥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减少犯罪、促进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加大对侦查、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刑罚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努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2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缺乏充足证据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80人、不起诉136人。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4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件。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宣传力度和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抗诉力度,依法立案589件,抗诉122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裁定的62件。同时,对判决和裁定正确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促使723件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维护了司法权威。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全市4193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使发现的54名脱管漏管人员重新列入执行机关的监管。

  ——强化促进和谐的理念,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之中去研究、思考和部署,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服务于和谐。积极探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办案机制,综合考虑犯罪行为和犯罪嫌疑人的各方面因素,对依法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持不诉。对基本事实已经查清,涉嫌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针对我市未成年犯在押率较高的问题,主动开展调查研究,与公安和审判机关进行协调,制定了《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全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47人,同比下降了19%,社会反响良好。认真分析研究经济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违纪与犯罪的界限、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的界限、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慎重采取拘留、逮捕、冻结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依法保护创业者、惩治犯罪者、追究诬陷者,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有利于发展、有利于和谐的法治环境。

  二、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狠抓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下大力气抓好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采取开展执法思想大讨论等形式,分层次、分专题组织学习,引领干警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作国家法律的忠实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坚强守护人。在教育活动中,着力解决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25条,健全规章制度418项。为推动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去年年底,市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征求意见“大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前一阶段的法治理念教育,检察干警的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观念进一步更新,为依法履行职责打下了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并完善了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的监督,强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和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协调各方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去年,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协助区县党委,完成了区县院检察长的换届调整,使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努力抓好专业化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的检察官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全年,共举办25期业务培训班,培训干警1698人次。在全国司法考试中,检察干警报考通过率比去年提高了15.93个百分点。坚持从严治检的方针,对检察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去年,共受理群众举报34件,处理干警2人,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现象继续减少。经过坚持不懈地努力,检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王炳祥、“全国十佳公诉人”郝静等一批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

  三、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察改革

  去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对于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识,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为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认真贯彻中央《决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决定》中关于加强检察工作的一些政策措施主动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贯彻《决定》的建议,积极与组织、人事、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制定贯彻《决定》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推进办公办案用房建设、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装备建设,解决检察工作中特别是基层院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过努力,为全市检察干警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实现了局域网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办公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另外,还有8个区院的办公办案用房建设得到立项,有的已经开工,基层院的办公办案条件进一步完善。

  ——深入推进专项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市检察机关从解决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入手,梳理整合和修改补充有关规章制度,初步建立了监督制约、责任追究、队伍管理相结合的规范执法保障机制。特别是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实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查办职务犯罪“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机关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逮捕必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备案,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防止了执法的随意性。去年,仅市人民检察院就重新修订了《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细则》、《公诉工作规则》等12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制度落实,在办理各类申诉、赔偿案件中,发现并纠正原处理决定2件,依法赔偿3件。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在河西区检察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室”,探索建立批捕、公诉和预防一体化的办案模式。根据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的需要,成立了二审监督处,强化对办理死刑案件工作的法律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年,人民监督员共对98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提出不同意见6件,办案部门已全部采纳。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该立案不立案或立案不当,违法搜查、扣押等“五种情形”的监督,有力促进了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对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通过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印发《检务公开手册》、开通检务网站、网上举报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等方式,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了执法透明度。

  检察机关之所以能完成好上述任务,是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人民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去年,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在中央调查组对李宝金问题的查处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执行中央、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决定和指示。一是深入做好工作,保持了检察队伍的思想稳定。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调查核实工作。二是认真吸取教训。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李宝金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查摆和整改检察工作特别是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三是进一步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并狠抓落实,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做到民主讨论、科学决策、集体领导。经过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检察工作保持了平稳健康的发展,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回顾去年的工作,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有的干警执法作风不好,方式方法简单,影响了办案效果。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三是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干警执行法律和制度不够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四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所有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依法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今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前不久,我们召开了全市检察长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了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天津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完成好上述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服务和谐天津上下功夫。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提高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质量,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坚持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适用轻缓的刑事政策,深入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在依法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科学确定考核办案工作的指标体系,形成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实现办案力度与水平的协调、数量与质量的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协调,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更加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更加符合构建和谐天津的需要。加强对发案原因和特点的剖析,积极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继续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切实保障司法公正,在强化诉讼监督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又注重监督纠正不该立案而立案、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问题;既依法监督纠正漏罪漏犯的问题,又注重监督纠正各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既依法监督纠正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问题,又注重监督纠正轻罪重判、量刑畸重的问题;既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问题,又注重推动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既加大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抗诉力度,又注重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彰显社会正义。与此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化解矛盾的本领,尽最大努力办理好涉检涉诉信访,尽最大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深入开展检察工作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依法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涉检涉诉信访工作从集中清理向健全机制的转变、从解决问题向教育群众的转变、从被动处置向源头治理的转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坚持理论武装、典型示范、警示教育和自我提高相结合,切实加大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先进性教育、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健全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切实把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要求,率先垂范,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带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扎实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回报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