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接收的354件涉税议案、建议、提案的内容构成上看,主要反映出代表和委员们关于完善税收政策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调整经济结构、落实“五个统筹”等方面的呼吁和期望,具体内容既涵盖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运用税收手段促进现代流通业、民营医疗卫生事业、教育捐赠的发展、建立促进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完善税制方面的内容,也包括加强对外资企业的反避税工作、加强银行业发票管理、加强税收代征代扣管理、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等税收征管方面的内容。议案、建议、提案涉及面广、质量高,对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是2006年“两会”涉税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中的“重头”,其数量在此届“两会”议案、建议、提案总数中占很大比例。在8件全国人大涉税议案中,有6件涉及“两法”合并;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1号提案”,也是呼吁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尽快统一。对于这些涉税议案、建议和提案,国家税务总局及相关部门均给予了及时、认真和详细的答复。
厉志海、张书华、邓永俭等全国人大代表在提交的第282号、第663号、第1076号议案中,提出应尽快制定《企业所得税法》,统一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保证企业税负公平。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在答复中表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速度加快,尤其是在我国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开的情况下,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建立公正、统一、透明的游戏规则已成为客观必然,各类企业要求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公平竞争的呼声日益强烈,内、外资企业继续适用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已不适应我国经济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计划要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工作。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改革原则,借鉴国际惯例,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具有现代税制特点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目前,《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该法律草案即将提请于3月5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有望获得通过。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该法的诞生终将为内、外资企业的“异税”时代画上句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呼吁与期望也将成为现实。
据了解,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2006年“两会”涉税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副局长钱冠林都对这项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在办理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各部门努力以“四个百分之百”的高标准严格要求和检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即国家税务总局要将相关议案、建议、提案百分之百落实到承办司局,承办司局要将办理工作百分之百落实到具体人员,承办人员要对议案、建议、提案百分之百地经过分析调研后办理,承办司局和人员要将办理结果百分之百地答复代表和委员,这为高质量地完成办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另据记者了解,在2006年“两会”涉税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结束后,有相当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陆续来电来函,对国家税务总局高效率、高质量和认真负责的办理结果与答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