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
――访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 何 勇 |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3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来,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较大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近日,就如何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 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人民论坛: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党对于政务公开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我国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何 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我们国家的执政党。我们党的先进性和我们国家人民主权的根本属性决定了推行政务公开的必然性。我们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路线。新中国成立以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政务公开的理念。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作出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发展,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988年3月,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从预防腐败入手, 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在廉政建设中,尽可能地公开办事制度,以便得到群众的监督。为落实会议精神,中央在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黄浦区、山东省烟台市等地进行政务公开试点。河北省藁城市探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并在河北、山东、浙江等地得到推广。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从健全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监督的高度,深化了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发展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出“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积极进行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试点。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对在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并对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政务公开提出要求。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推行层级不断延伸。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提出“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加强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2003年6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立,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政务公开开始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乡镇和县级政府日渐规范,在市(地)级政府全面推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 2006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政务公开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提出“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狠抓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落实,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推行了政务公开。全国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所属部门已普遍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县级以上政府定期发布政府公报。全国80%的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建立了政府网站,大多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全国已建立综合行政服务中心2100多个。74个国务院部门和31个省(区、市)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31个省(区、市)和36个国务院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规定,其中,11个省(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地方性法规。全国95%以上的普通高等学校、90%以上的中小学校开展了校务公开工作。各地县级以上医院普遍推行了院务公开,其他公用事业单位也不同程度地推行了办事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既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又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回顾政务公开发展历程,政务公开工作内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由乡镇政权机关扩展到县、市级政府,进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政务公开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拓展,内容形式进一步规范,法规制度更加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推进,监督保障机制日趋完善,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效能政府建设,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烈欢迎。 推行政务公开的意义 人民论坛:请您结合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践,谈谈如何深刻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何 勇: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政务公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政务公开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政务公开是我们党深入贯彻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措施。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机关的施政行为向人民群众公开,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定政策、办事情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党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 政务公开顺应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行政务公开有助于完善政府管理体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实际工作中,各地普遍把推行政务公开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有的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有的推行通透式办公,有的建设网上公开和办事平台。这些措施减少了办事环节,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促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促使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保证。 政务公开适应了发展人民民主的要求,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政务公开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性工作。推行政务公开,把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通过社会听证、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以及热线电话、网上互动、意见箱、留言板等公开载体,建立起群众与政府的互动机制;通过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开展群众评议政府活动,完善了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在工作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如辽宁省开通民心网,自2005年8月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1312件;全国国土资源系统推广听证会制度,仅2005年就举行听证6300余次;南京市开展“万人评议政府活动”,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上升了10%。这些措施丰富了民主形式,扩大了民主参与,拓宽了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了民主制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政务公开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推行政务公开,构建政民双向互动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助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化解社会矛盾。各地在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样的公开形式,搭建了多种沟通平台。如河北省邢台市建立的乡镇信访服务中心,既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表达合理诉求、进行政策法律咨询的场所,也给基层政府搭建了一个职能转变、服务群众的新平台。湖北省宜昌市推行的“拆迁明白卡”,为政府和拆迁户搭建了一个交流平台,妥善处理了拆迁中的矛盾,加快了拆迁速度。这样的例子在各地还有很多,都是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实践。这些充分说明,推行政务公开,有利于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政务公开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领导干部作风转变。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推行政务公开,向部门和单位的干部职工公开内部事务,特别是公开干部职工关心、关注的事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有利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内部环境。推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程序、方法、结果等事项,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和政府的内部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工作实践中,各地各部门创造了行政服务中心、政民互动平台、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等丰富多样的公开形式,开设了网上意见箱、留言板、单位建设论坛等公开栏目,推动行政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机关作风的转变,加强和改进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政务公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推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环境。目前, 一些地方探索推行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等方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些地方创建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置于直接监督之下,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预防了腐败的滋生。这些表明,推行政务公开,推动政府依法行政,降低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能够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有利于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 如何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人民论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那么如何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何 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比如,如何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的需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服务与保障作用;如何适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如何认识和把握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探索深化政务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结合实际深入地思考,在理论上、实践上作出正确的回答。我们一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工作部署,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各项制度与措施,研究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推进,涉及范围越来越广。这要求我们必须把政务公开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放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 一是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要认真落实行政许可设立与实施的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相结合。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要求,大力发展行政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 构建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强化政务公开载体的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服务政府建设。 三是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要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的要求,依法、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分工, 编制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要建立健全决策公示、社会听证、专家论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清理执法事项,公开执法依据、过程、结果和救济渠道, 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政务公开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要看群众是否满意。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只有群众满意,我们党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政务公开工作才真正具有生命力。因此,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当前要下大气力抓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上学就业、招干招生、财务收支、工程招投标、旧城拆迁改造等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让百姓了解,让群众知情。 二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在真公开上下功夫。要依法公开各类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坚决反对避实就虚,只公开政绩,回避存在问题的现象。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甚至搞形式主义的, 要严肃追究责任,避免使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变成花架子。 三要把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要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载体,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充分利用好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公开指南等传统公开形式,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积极探索网上受理审批、网上政民互动、电视频道点播等方便快捷的公开载体,重点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保障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为深入推行政务公开提供了法律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为条例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基本制度,提高制度规定的可操作性,做好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衔接工作;要继续开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制度,逐步建立起政务公开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人民论坛:展望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您认为抓好政务公开最关键的环节是什么? 何 勇:实践证明,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关键在领导。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作出部署,中办、国办下发了《意见》,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连续三年下发年度工作要点,提出了一些具体有效、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推动了政务公开的深入发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纳入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立常设工作机构。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 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 积极搞好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 既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好。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充分调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自觉地把政务公开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回顾政务公开发展历程,政务公开工作内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推行范围不断扩大,由乡镇政权机关扩展到县、市级政府,进而在省部级行政机关逐步推开 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热线电话等政务公开载体,搭建起公共服务平台,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话难听”的现象。 推行政务公开有助于完善政府管理体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把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构建政民双向互动机制,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有助于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有利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单位内部环境。 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政府的行政行为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有利于消除腐败赖以生存的环境。 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等工作,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思路,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 政务公开能否取得实效关键要看群众是否满意。只有群众满意,政务公开工作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政务公开规范、稳定、持续推进的前提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