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细化明确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工作推进目标和抓手。具体包括:将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总支出比例提高至3%,并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明确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和支持范围;加大科技类企业引进、培育力度,年内新增50余家专业服务业企业和30家创意产业企业;支持区内企业实施20项各类国家级、市级创新项目,力争每十万人专利申请数达220件;征集并完成一批区级软课题和科技成果应用项目,推进信息技术在电子政务、城建等领域的深化应用,并开展以节能、环保、数字娱乐为重点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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