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大如天
来源:市场报 更新时间:2012-04-15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食品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参加两会的代表和委员们大声疾呼。九三学社中央在给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提案材料中提出,食品安全是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重与加强中国食品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目前亟待各级政府重与解决的重大课题。

食品安全

“问题太多、令人忧虑”

含苏丹红的“红心”鸭蛋、引发广州管圆线虫病的福寿螺、多宝鱼药物残留超标事件,还有染色黄花鱼、病害猪肉、人造蜂蜜、孔雀石绿……2006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危及饮食安全的事件,使老百姓对直接关系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充满了忧虑,甚至发出了“不知还能吃什么”的感叹。

今年1月15日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6)》显示,在访问的14类问题中,被访者最关心的是食品安全问题。新华网在两会召开前进行的一次调查也显示,92.23%的网友认为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问题太多、令人忧虑”。全国政协委员吕建中指出,民意重于泰山,有关部门应当认识到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考虑一下为什么一个吃的问题多年解决不了,尽快拿出有力措施改善食品安全状况。

由于目前我国食品药品生产和消费总体水平不高,导致食品安全问题不断出现。记者了解到,我国目前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农产品种植养殖以单个农户为主,滥用或不当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问题比较普遍。全国100多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不足10人的小企业、小作坊占七成,相当一部分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或不按标准生产加工。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有的企业不严格执行生产规范,违规生产。同时,制假售假手段花样翻新,有的甚至运用高科技造假。由于标准跟不上,检测成本高,监管和打击的难度增大,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更加复杂。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建阳市小湖镇马坑村党支部书记徐承云表示,从消费的角度来看,中国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比较大,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偏低,辨伪能力不强,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欠缺,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受害者。“在农村的市场上,自产自销的散装食品、大城市的下架食品、仿名牌食品比比皆是,广大农村地区已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产地,而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也成为假劣食品的主要受害者。”

随着食品药品生产新技术、新原料的广泛使用,食品药品安全面临新的课题。一些新的食品原料和包装材料没有经过足够的、科学的跟踪测试,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大大降低。

利益作祟、监管不足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食品安全问题亮红灯。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衡东爱平养殖集团总裁刘爱平表示,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打击力度不能说不大,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仍然严峻,利益作祟是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长期从事养殖业的刘爱平代表以“瘦肉精”为例,向记者分析了食品安全问题屡屡出现的原因。“添加了瘦肉精,猪肉就可以注水,100斤肉可以注30斤水,而且交易的时候看不出来。在这种情况下,那些不法经销商当然愿意添加瘦肉精。”刘爱平代表还告诉记者另外一个现象,一些经销商去农户那里收猪肉,没有添加瘦肉精的肉反而比那些添加了瘦肉精的肉价格要低,1斤肉大约低0.2元,一头猪就相差40元。“这就让一些没有添加瘦肉精的农户为了利润也添加瘦肉精。”

“卫生部门监管食品卫生存在人员不足、经费不够、打击不力问题;质监部门监管食品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缺乏专业机构与人员问题;工商部门监管食品只限于一般监管;药监部门监管食品的职能不到位;多头管理,部门配合不力。这5个方面是我国目前食品监管体制存在的缺陷。”全国人大代表陈慧珠表示。

针对生产环节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质检总局原副局长王秦平表示:“中国食品卫生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生产环节。”他认为,要保障食品安全,必须抓好源头,防患于未然。来自重庆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中慧则表示,有关部门对制假造假的打击力度还远远不够,应该从立法、执法等方面大力加强。

许多代表、委员还提出,要加强信息化建设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代表委员呼吁

应有专法专管

两会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07年度立法计划,代表和委员们呼吁了多年的食品卫生法修订被赫然列上了日程。这个消息让一直关心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代表、委员们兴奋不已。“无论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还是专门出台《食品安全法》都太必要了!”徐承云代表表示。

“食品监督管理已不再仅仅是食品卫生问题,更是食品安全问题,而原有的《食品卫生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建议修改原有法律规定,并将《食品卫生法》明确修改为《食品安全法》。”在福建代表团的提案和建议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一段话。

其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提出制定食品安全法、修订《食品卫生法》议案或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已经多达2510人次。为食品安全立法的呼声一直都没有停止。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表示,我国尚未出台系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现有法规分散、零乱,且标准过少。

在新华网的调查中,“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加强哪方面的努力”一项,“加大惩罚力度,严格检验检疫”以83.52%的得票率高居榜首。曾4次领衔提交关于食品安全问题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慧珠表示,新法亟须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问题。她建议改进监管形式,将多段管理改为两段管理。将农业、质检、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逐一分段监管模式,改进为原料供应与加工消费两大环节,将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相对集中。“我认为应由一个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防止出现执法模糊或真空地带,形成部门合力。”

目前我国针对大规模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很多代表和委员都提出在新法中规范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要以法律形式明确各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防范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徐承云代表表示。

就在代表和委员们热切呼唤《食品安全法》的同时,和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出台,为食品安全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基础。3月1日,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开始施行。这个《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认证人员、认证依据、认证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

就在同一天,商务部正式公布了2007年的第一号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反向引导生产环节提高食品质量,维护食品安全,最终实现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