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市政府承诺2007年要办好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6件实事,件件关系民生,事事体现民情,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漯河大局。为确保16件实事的顺利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2007年16件实事的任务和责任单位。
一、充分发挥双汇集团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农户的互利共赢的联结机制,发展一批规模养殖场(户);市财政筹措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对规模养殖场(户)的补贴;新增小额支农贷款3亿元以上,扶持农户发展现代种养业,促进农民增收。 1.充分发挥双汇集团等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作用,建立健全与农户的互利共赢的联结机制,发展一批规模养殖场(户)。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市财政筹措资金500万元,专项用于对规模养殖场(户)的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新增小额支农贷款3亿元以上,扶持农户发展现代种养业,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省农村信用联社漯河办公室。
二、深入实施“六项工程”,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实施“公路建设村村通工程”,新建改造公路285公里,新建农村招呼站500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达到15万人;实施“百村万户沼气示范工程”,投入补贴资金500万元,新建户用沼气池4万座、累计达到12万座以上,沼气普及率达到25%以上;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使全市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20%以上;实施乡村市场建设工程,新建高标准的乡、村两级“农家店”200家;实施“村村通宽带工程”,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目标。 1.实施“公路建设村村通工程”,新建改造公路285公里,新建农村招呼站500个。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解决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累计达到15万人。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实施“百村万户沼气示范工程”,投入补贴资金500万元,新建户用沼气池4万座、累计达到12万座以上,沼气普及率达到2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4.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使全市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市广电局、临颍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舞阳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5.实施乡村市场建设工程,新建高标准的乡、村两级“农家店”2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6.实施“村村通宽带工程”,基本实现村村通宽带目标。责任单位:市信息化办公室、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三、扎实推进“两县十镇百村示范带动工程”,全面完成11个试点乡镇和102个试点村的规划编制任务,三分之一以上的试点村要建成经济实力较强,人均纯收入超4500元,户用沼气普及率较高,农村超市、“温暖小区”、文化大院和村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的综合性示范村;搞好国家农村信息化综合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新建50个综合信息服务示范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创新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方式,加强订单、定向培训,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全年开展农民技术性培训2万人、引导性培训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五、全面落实对农业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市财政筹措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六、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达到170万人,参合率达到85%以上;新改造11所乡镇卫生院,新建改建440所村卫生室,使70%以上的村卫生室达到省定标准;完善市、县医院帮扶带动乡镇卫生院的机制,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探索并建立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机制。市中医院综合病房楼、市传染病医院、市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建成投用,开工建设市妇幼保健中心,完成市中心医院原病房楼改造工程。整顿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继续对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大对城市贫困家庭学生的救助力度,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总投资2500万元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课桌更新和寄宿式学校改造,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其中改造危房4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寄宿式学校12所以上;巩固扩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成果,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漯河高中新校区建成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八、完善农村和社区基层文化体育设施,50%的乡镇有文化站、50%的村有文化大院,建设1~2处省级文化娱乐产业基地、4处开放式大众化群众文化广场,为1~2个文艺表演团体配备文化下乡流动舞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万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以上,其中“4050”人员3000人。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00人,新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万人。积极探索失地农民和城镇集体企业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十、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城镇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温暖小区”建设和管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形成就医、就学、就业、生活、住房、法律援助“六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解决20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落实廉租住房配租资金170万元,新增廉租住房户260户,使廉租住房配租户达到1200户以上。 1.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城镇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农村低保补差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温暖小区”建设和管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整合救助资源,形成就医、就学、就业、生活、住房、法律援助“六位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2.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0万平方米,解决2000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落实廉租住房配租资金170万元,新增廉租住房户260户,使廉租住房配租户达到120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房管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十一、高标准推进沙澧河沿岸市区段综合开发,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实施以河堤加宽加高、河滩综合整治、拓宽两河水面、沿河道路建设及提升绿化品位为主要内容的改造工程,年内完成一期工程(107国道——嵩山路澧河桥),确保沿河开发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使沙澧河市区段成为展示漯河生态宜居城市特色的重要标志。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园艺局。
十二、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黄河路沙河大桥,开工建设解放路沙河大桥和沙河拦河坝,新建改造12条市区道路,改造21条市区背街小巷,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公里,铺设燃气管网20公里,完成市区高层楼体、黄河路、嵩山路的亮化工程,改造旱厕40座,新建垃圾中转楼5座。 1.建成黄河路沙河大桥,开工建设解放路沙河大桥。责任单位:市建委。 2.开工建设沙河拦河闸。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3.新建改造12条市区道路,改造21条市区背街小巷,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公里,铺设燃气管网20公里,完成市区高层楼体、黄河路、嵩山路的亮化工程,改造旱厕40座,新建垃圾中转楼5座。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
十三、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确保市区居民常年喝上“放心水”;完成污水净化中心二期工程。 1.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确保市区居民常年喝上“放心水”。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2.完成污水净化中心二期工程。责任单位:市城市建设投资中心。
十四、建成投用市民族宗教服务培训中心;扩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大学);开工建设市游泳馆、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市廉政教育基地。 1.建成投用市民族宗教服务培训中心。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2.扩建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干部大学)。责任单位:市委老干部局。 3.开工建设市游泳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4.开工建设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实验楼。责任单位: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5.开工建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残联。 6.开工建设市廉政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纪委。
十五、成立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改组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股份公司,担保资本金规模达到5000万元以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十六、下工夫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项目建设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优化环境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项目建设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无干扰生产日”制度;健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审批;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漯河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1.下工夫整治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企业周边环境、项目建设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优化环境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项目建设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行“无干扰生产日”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 2.健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审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信息化办公室、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3.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促进平安漯河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