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法院:强化管理创一流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丰台法院坚持政治建院、管理强院,推出了规范化管理、量化管理、动态化管理、人文化管理和智能化管理的“五化”管理措施,创造出了优异的业绩。2003年以来,连续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9年以来,3次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都先进法院”;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首都精神文明标兵”。今年3月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规范化管理——

确保公正的规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丰台法院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手里都有两本手册:《内部管理规范汇编》和各部门自成体系的规章制度。两本手册规矩着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方圆。

    审判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得失。该院为防止审判权被误用或滥用,加强了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汇辑成《内部管理规范汇编》,发给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手一册。2005年,各庭、科、室也都相应制定了本部门的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院从院长、庭长、审判员到书记员,人人都有了一本细化自己职责的“行动指南”。同年,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该院又根据整改措施制定了21项制度。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各项制度,使全院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05年,该院执行庭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推出了新的《执行工作规范》。新规范将29个制度有机地融为一体,北京市高级法院在全市法院推广了丰台法院的9个富于创新且极具操作性的制度。执行庭以规范执行行为促进了执行效果:2001年至2006年共执结案件45675件,执结案件标的总额36.14亿元;协助外地法院执行近200次。

    执行庭还开发了北京市法院第一套执行案款收发管理软件,发出了北京市法院第一张申请执行人债权凭证,发布了北京市法院第一个悬赏执行公告。2002年至2004年,连续3年被北京市高级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被北京市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并被北京市高级法院荣记一等功。

    2003年,该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在北京市首次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开庭审理案件。这项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其目的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其作案的主、客观原因,为司法机关公正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其进步意义在于:一是体现了给予未成年人一个可塑造、教育和应予保护的刑事政策;二是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理念;三是顺应了国际非犯罪化、轻刑化和非监禁化的趋势。这项制度的实施,得到社会的肯定。2000年和2005年,该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先后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量化管理——

打造激励机制的基石

    每个月,在丰台法院的大厅内人们都会看到一块结案状元榜,上面的大幅照片令人驻足,照片下面的介绍更让人由衷的敬佩。过去,该院法官年人均结案100件。量化管理启动之后,2004年法官年人均结案300件以上,其中有5名法官个人年结案在800件以上;2005年有1名法官结案超过900件,且无一件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2006年有2名法官结案数超过900件。这一路飚升的数字令人惊愕,也令人鼓舞。

    2001年至今,丰台法院工作人员有所减少,而收案却以每年19.7%的速度递增。在案件多、人员少的困难条件下,为完成审判任务,院党组坚持求真务实,推出了量化管理举措,即:将全体法官的工作职责、任务和工作目标加以分解、量化,实现工作责任层级化、目标考核数量化,任务到庭,责任到人。近年来,该院还实行了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管理目标双项考核制度”,明确规定了法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并与绩效奖金挂钩,较好地调动了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办案质量,而且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多结案的良好局面。

    民商事审判是法院的“重头戏”,其案件的收结数量在该院也是最高的。2001年至2006年,该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0012件,占其间全院各类案件结案数的65.6%,诉讼标的额66.90亿元。

    为了缓冲当事人诉讼心理对抗性,减少不安定隐患,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该院注意加大调解力度,以调解促和谐。2005年,该院民事审判二庭陆续受理了北京丰收葡萄酒有限公司、北京喜之朗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00多家供销商起诉北京某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此类案件涉及当事人多、标的额大,而且不少当事人情绪激动。民事审判二庭迅速采取措施,一方面积极做原告的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一方面迅速与被告沟通,要求其积极作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在法官主持调解下,大部分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维持了被告企业的正常运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1年至2006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6.4%。通过建立群体性诉讼统一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多做调解及解释说明等工作,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保障了辖区的和谐稳定。该院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指导,建立联系、加强沟通,授课培训、旁听讲解等方式,充分发挥5个派出人民法庭指导民调的作用,5个人民法庭大力开展“推广民调、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活动,提高化解民间纠纷的效率。今年1月30日,该院与区司法局召开了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互动机制大会,5个法庭庭长再次被聘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

    2002年,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动态化管理——

改革创新的助推器

    近年来,该院摒弃了以往静态化管理模式,尝试实行动态化管理新模式,在审判方式和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取得成效。

    ——审判方式的改革。从2001年3月起,该院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为中心,在民事审判二庭和刑庭各选择一个审判单元进行改革试点,试行“1211”审判方式改革模式,即:由一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和一名速录员构成以法官裁判工作为中心,分工协作,各司其职,高效协调的审判运行机制。为此,该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进行审判方式改革的16个试点法院之一和北京市法院系统4个试点法院之一。先行一步的改革也为后来落实北京市高级法院“1213”的改革模式奠定了基础。

    今年,该院又出台了4项措施,在整合审判资源,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上再做尝试:一是以成立案件审判质量检查室为依托,进一步抓好案件审判质量评查工作;二是以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处为依托,抓好司法辅助性事务集中办理工作;三是以成立立案调解室和庭前调解组为依托,进一步抓好诉讼调解工作;四是以建立和完善速裁程序制度为依托,进一步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

    ——人事制度的改革。在抓动态化管理方面,该院最突出的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管理的改革中。通过竞争上岗,72名年富力强的法官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自2000年以来,该院后备干部中已有43名年轻同志走上中层领导岗位,4名同志进入院党组领导班子,并先后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法院输送年轻有为的局处级领导干部9名。

    几年来,该院先后涌现了刘秀兰、张文学、李增森、曹西林、秦建平等一批在全国法院和全市法院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先进典型,近200人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近500人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8个部门70次被评为先进单位。

    ——探索解决“执行难”之路。该院执行庭利用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执行联动机制。2005年,执行庭正式加入丰台区政府信用信息系统,借助这一平台,一方面可以获取涉案企业的相关资料,提高执行的能力和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该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信息,形成一种执行联动机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邀请人大代表介入个案监督。在执行一起北京市法院首例涉及100多名股东权益纠纷案件时,执行庭主动邀请了8名丰台区人大代表参与此案的执行。当这起群体性纠纷顺利执结后,人大代表高度肯定了执行庭周到细致的工作,称赞他们把司法为民的精神落实到了每一个工作细节中。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2004年以来,执行庭借助媒体推出了“公布拒执人员名单”、“悬赏公告执行”等措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并取得良好效果。有一起案件悬赏公告公布仅一周,执行庭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扣押一部汽车。

  人文化管理——

构建司法和谐的源泉

    人文化管理是指把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管理系统工程的每一个环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追求和谐。一位哲人说过:“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要求是渴望被肯定。”人文化管理的魅力在于它最大限度地去满足人们的需要,使每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感受到自身的价值得到实现或利益和情感被关怀。该院把人文化管理作为一种理念和管理方式付诸实施,为法官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创造性地工作营造出一种和谐融洽的氛围。

    近年来,该院一方面通过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人力、物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另一方面,组织举办多种有益于法官身心健康的活动,陶冶法官情操。

    积极以精神和物质奖励的方法鼓励实干创新,通过派出学习考察、年终奖励和晋职晋级等方式,激励审判人员多办案件、办好案件。采取示范观摩庭、选送审判骨干参加学习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优秀法官。同时,为每名工作人员建立了三个档案:工作业绩考核档案、廉政信用评价档案和人事管理档案,探索培养、考核、提拔、使用法官的科学标准。

    以机动灵活的理论研讨活动打造学习型法官和学习型法院。成立法官法学理论研究小组和法官读书会,创办院刊《京丰法苑》。开放的研讨氛围也带来了丰硕的成果。2000年以来,该院审判人员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600余篇,其中调研报告近150篇,学术论文400余篇,案例分析90余篇。先后有15篇调研报告分获北京市法院系统调研成果评比一、二、三等奖和司法统计分析一、二等奖(其中,有1篇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42篇学术论文获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其中,20篇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二、三等奖)。获奖总数和等级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2002年跃居第一位。该院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和丰台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2003年还被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并在全国法院调研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该院坚持为法官过生日,为家有白血病患儿的法官捐款,为法官联系购买经济适用房,为外地大学生购买火车票,帮助法官解决实际困难;建立了书画摄影之家,组建乒乓球、篮球、足球等体育队,丰富了法官的业余生活;组建法官管乐团,举办文体比赛,使广大法官既陶冶了性情、消除了疲劳,又增进了团结和友谊。

    去年,该院组织法官参观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大型展览、“丰台新貌一日游”、登山比赛和“五月的鲜花”文艺汇演等活动。邀请专家为法官进行心理减压辅导,缓解繁重的工作给法官带来的心理压力;利用《人民法院报》和《北京法官》等报刊,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让广大法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智能化管理——

提高工作效率的利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代高科技的发展,为人民法院的智能化管理提供了高效快捷的条件。所谓智能化管理,就是法院通过建立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之上的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它是法官思维和工作模式的一次深刻变革,也使宝贵的司法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使用。

    1998年底,丰台法院搬进现代化审判大楼。今年,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该院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高级法院的扶持下,继续改扩建审判大楼,使其格局、设施更加适应当事人诉讼的需求。

    先进的智能化设施有力地促进和强化了审判管理。该院在接待立案、排期开庭、流程管理、证据展示和人事、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中,普遍采用了计算机技术。通过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自动跟踪,对审限分级发出红、黄两色预警,在审限监督上一目了然,最终根据各种数据信息对案件审判质量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评估。智能化设施还拓展了落实公开审判的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触摸式多媒体查询系统了解该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民事审判二庭和刑庭还先后自行研发了“商事审判量化考核系统”软件和“刑事法律文书模板系统”软件,方便了管理,提高了效率。刑庭审判管理软件的开发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高,2001年至2005年该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0334件,判处被告人13823人。自1995年以来,该院刑庭人均结案率、案件数量、审判质量始终名列全市法院前列。2004年,刑庭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模范集体”称号。

    今年,该院为全部审判法庭配备了庭审实时刻录系统,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化管理。同时,对改建的新审判大楼,在楼宇设备自动化管理系统、信息化系统的改造上作出更加务实的智能化规划。新审判大楼将进一步实现信息化、现代化、智能化的审判和监督。

    信息化是一个法院综合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充分运用现代高科技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审判工作效率和法院管理水平实现新飞跃的重要手段。目前,丰台法院基本实现了从传统管理方式向信息化管理方式的转变。他们们将立足实际,坚持“科技强院”战略,不断向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