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委关于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实施意见
来源:南通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中共南通市委关于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实施意见

(2007年2月12日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007-03-13 08:54:35

  《意见》共分四大部分

  一、在全面腾飞征程中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

  二、努力走在江苏和谐社会建设的前列

  三、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

  

  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必须着重构建十个方面和谐社会关系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
政为民,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教育关系

  (四)强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疗关系

  (五)全面发挥政法机关职能,构建和谐司法关系

  (六)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公共管理关系

  (七)统筹域内联动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区域关系

  (八)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利益关系

  (九)推进诚信南通建设,构建和谐信用关系

  (十)增进全市人民团结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群体关系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和谐南通”为主题,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十个方面的和谐创建活动

  (一)大力创建和谐社区

  (二)大力创建和谐村镇

  (三)大力创建和谐行业

  (四)大力创建和谐园区

  (五)大力创建和谐机关

  (六)大力创建和谐企业

  (七)大力创建和谐校园

  (八)大力创建和谐医院

  (九)大力创建和谐家庭

  (十)大力创建和谐党派与团体

  中国共产党南通市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江苏省委贯彻〈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密结合南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在全面腾飞征程中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到当前阶段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制定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对和谐江苏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对推动全省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市第十次党代会根据发展的新起点、新形势和新要求,适时提出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努力使我市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南通新世纪发展的战略思路、整体布局和工作举措,体现出较强的时代性、创造性和实践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精神,并且与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把中央和省委精神落实到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具体实践中。

  近几年来,市委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注重以统筹理念谋求和谐,把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各项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八个统筹”,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法治创建、平安创建、环保和生态创建活动;注重以经济跨越支撑和谐,力促城乡统筹发展、外资与民资“双轮驱动”、沿江沿海联动开发、南北区域竞相跨越,取得了区域经济速度效益在全省双双领先的历史性突破;注重以文化建设培育和谐,精心打造“中国近代第一城”城市名片,培育和弘扬“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南通精神,发扬光大以公民道德建设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南通现象”,建成全省江北首个文明城市群;注重以社会进步彰显和谐,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基础教育、农村卫生、竞技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注重以深化改革促进和谐,在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把改革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发展领域,率先探索实施事业单位的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改革,利用非公有资本建设了一批重点公益事业项目;注重以稳定工作维护和谐,首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完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平安建设在全国、全省屡获殊荣,依法行政水平、公正司法能力明显提升;注重以改善民生提升和谐,突出富民优先,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积极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年年实施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注重以党的领导保障和谐,全面实施强干、强基、强堤“三强”工程,着力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在实践中得到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我们要认真总结和发扬这几年工作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仍然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敏锐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好机遇,综合发挥南通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优势,扬长补短,保强争先,不断探索并走出一条适应时代要求、体现跨越发展地区特点、具有南通特色的和谐社会建设新路。

  在推进全面腾飞的新征程中,必须把促进社会和谐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社会和谐是全面腾飞的显著标志和强劲支撑,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通的目标取向、必由路径和重要保证,关系到全市人民的福祉,也关系到地方党委执政一方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南通正处于人均GDP向3000美元、5000美元两大台阶迈进,经济结构、社会格局大变化的关键发展阶段,既面临着在“黄金发展期”承接跨越态势、实现全面腾飞的难得机遇,也面临着“矛盾凸现期”各种不和谐因素增多的严峻挑战,无论是社会发展的共性规律,还是南通市情的个性特点,都决定了我们必须把解决加快发展的问题和化解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矛盾有机统一起来,以促进社会和谐来推动和保障全面腾飞,在推进全面腾飞中实现更高层次的社会和谐。努力走在全省和谐社会建设的前列,是南通整体跨越赶超、全面争先创优在社会领域的基本体现,是增创社会发展优势、彰显区域和谐特色、整体提升城市地位与竞争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全省区域共同发展战略、为我省和谐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争作贡献的大局需要。我市社会建设已经具备较好基础,多年来经济建设的物质积累正在加速回报社会事业,一个经济与社会统筹建设、协调发展的新阶段已经到来。只要我们奋发进取,不懈努力,就一定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再创佳绩,走在前列。

  二、努力走在江苏和谐社会建设的前列

  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腾飞、全面小康的工作大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社会建设和管理为重心,以构建和谐社会关系为主线,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以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为载体,以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以及党的建设为支撑和保障,巩固和提升政通人和、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社会和谐局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努力走在江苏前列。

  社会和谐新南通应当是一个政通人和的南通,党委政府顺时势、应民意、施德政,具有出色的社会动员力、整合力、公信力,全市人民团结友爱、和衷共济,整个社会体谅包容、成熟开放,富有亲和力、凝聚力;应当是一个心齐气顺的南通,全市上下同谋腾飞、共促跨越,人心与力量高度凝聚,智慧与资源广泛汇集,百姓生活质量在发展中不断提升,各种利益关系日益调适,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体现,人们各得其所,心情舒畅;应当是一个风正劲足的南通,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好,民主法制健全,社会稳定有序,创业、创新、创优活力竞相迸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的创造源泉不竭涌流。

  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阶段性目标是,到“十一五”末,与我市在江苏江北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相适应,使中央和省委提出的和谐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在我市得到较为充分的落实与体现,使我市成为江苏社会和谐程度及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较高的地区,率先跨入江苏和谐社会建设的先进行列。力争在以下十个方面保持和跨入全省前列:

  ——法治南通建设。民主制度更加健全,《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顺利实施,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依法逐步建立,在全省率先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提出的法治化目标任务,所有县(市、区)达到“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阶段性创建标准。

  ——区域创造活力。全民创业活动蓬勃开展,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体制机制能量日益释放,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的目标基本实现,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竞争力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四强。

  ——公民道德素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与和谐的人际关系,精神文明“南通现象”成为独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区域和谐文化品牌。

  ——社会事业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普等各项事业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发展质量和水平保持或跻身省内先进行列,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社会事业发展目标。

  ——分配公平程度。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合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系数、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比、贫困发生率控制达到省内优良水平。

  ——百姓生活保障。社会就业比较充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在江苏江北率先实现县(市、区)小康“满堂红”。

  ——社会秩序管理。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运行健康有序,持续成为江苏和全国最安全地区之一,所有县(市、区)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

  ——人与自然和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程加快,万元GDP综合能耗、水耗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达到省定控制目标,耕地持续保持动态平衡,环境质量指数保持省内领先,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零,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保持江苏、全国领先水平,建成江苏江北首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基本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

  ——政府服务质量。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趋于完善,行政效能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和基层普遍享受快捷、优质的服务,对政府服务保持较高的满意率。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形成并有效运作,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保持较高的认可度。

  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共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必须按照《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原则,统筹推进社会和谐新南通建设。要始终把握经济建设中心不放松,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社会和谐构筑雄厚的物质基础。要积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积极探索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的区域施政新路,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南通建设实施纲要》,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为社会和谐营造清明的政治环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扎实推进区域和谐文化建设,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群众头脑,用全面腾飞的目标凝聚人心和力量,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新时期南通精神,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道德规范和文化条件。要努力构架与社会和谐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体系,落实节约优先、环保优先方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节约能源资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积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三、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社会是由各类人群构成的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是促进社会各种关系和谐。必须适应区域社会结构的新变化,研究和理清社会成员间纷繁复杂的内在关系,通过有效的整合协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扩大沟通,增进团结,达到全体社会成员和睦相处,各种社会力量良性互动。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党群干群关系。

  党群干群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政治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以亲民、为民、利民的实际行动和效果,赢得广大百姓的真心拥护和爱戴,建立和保持党群情同鱼水、干群心心相印的亲密关系。

  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切实把执政理念转到以民为本上来。党委政府谋划一方发展,既要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又要正确把握发展的价值导向,关注社会财富的流向;制定政策措施,既要统筹兼顾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诉求,又要更多地着眼于中低收入的大多数群众;协调利益关系,既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要注重体现不同群体的具体利益和现实利益。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从决策源头上体现群众利益,减少不和谐因素。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干部考评上突出群众满意,在干部管理上加强群众监督,促使各级干部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真正统一起来。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民情、悉民意、解民困,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多办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实事与好事。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开拓多种形式的联系群众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帮带普通群众、机关党员干部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有效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进一步健全大信访工作格局,扎实开展“四无”示范县(市)和“四无”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党风正则民风好,干部廉则民气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尤其要重视查处发生在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发生的案件。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纠正损害民利、与民争利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涉及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坚持就业优先的发展导向,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继续争创江苏民营经济第一大市,充分释放民众创业能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提高劳务输出层次和效益。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实现就业方式多样化。深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活动。

  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认真进行全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完善覆盖全市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增加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高度重视被征地无业农民就业引导工作,加强对未及时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积极帮扶残疾人实现就业,努力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鼓励、规范发展就业服务机构。以提高就业能力为重点,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切实保障劳动者权利。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控制岗位流失。贯彻落实《南通市用人单位欠薪预警试行办法》,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督促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任意延长工时等违法行为。

  (三)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教育关系。

  教育事业具有生产和公益双重功能,教育公平对社会、家庭和谐具有重要影响。适应全面腾飞大业对人才的新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让人们得到充足、优质、不同层次的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努力建设教育强市。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不断提高公民受教育年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深化教育教学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鼓励、扶持、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公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坚持教育公平,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完善教育投入体制,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加快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助学行动,确保每个困难家庭学生不因贫失学。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四)强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和谐医疗关系。

  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在规划、投入、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公共卫生信息和应急医疗救治四大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整合资源,优化布局,落实综合保障措施,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合理分布的医疗服务网络。在城市,积极构建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综合医院向社区延伸,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建立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分工、双向转诊的两级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尽快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的目标。在农村,全面推进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市)创建活动,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着力办好县级医疗中心、预防中心和乡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以上医院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基层服务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整体水平。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大病统筹、住院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为辅的“基本保障、多种层次、广泛覆盖”的医疗保险体系,努力缩小不同收入人群之间医疗服务差距,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巩固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非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城乡医疗救助,推进惠民医院建设,千方百计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支持力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进“万村体育健身工程”,不断增强群众体质。

  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的服务与管理。完善和落实卫生经济政策,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对卫生投入的动态增长机制。鼓励支持民办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不断扩大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强化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完善医疗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和药品价格管理机制,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保证群众基本用药。认真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全面加强医疗质量和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加强医疗行风建设和监管,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五)全面发挥政法机关职能,构建和谐司法关系。

  政法机关是和谐社会的保障者和建设者。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政法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和谐的理念贯穿司法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所从事的一切司法活动之中,在依法打击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正确处理专政与民主、打击与保护、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起来,努力实现全市社会全面、可持续的和谐稳定。

  不断巩固、规范、完善和创新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善于依靠政治优势统筹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在党委领导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对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融法、理、情为一体,调处矛盾,定纷止争。健全基层维稳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把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强化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完善政法保障机制,全面推动平安南通建设的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夯实长治久安的根基。

  坚持区别对待,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高标准构筑“打防控一体、人技防配套、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在坚持依法“严打”的同时,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尽可能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未成年犯罪人,可依法判处缓刑、运用减刑或假释等措施,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尽可能依法减少刑事处罚数量。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认真解决“诉讼难”、“诉讼贵”和“执行难”问题,善于发挥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营造权利受尊重、纠纷可诉求、利益得维护、公正有保障的和谐司法环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心目中的社会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对涉及侵害群众权益尤其是弱势人群权益的案件,优先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加强司法民主建设,不断完善审务、检务、警务公开,实行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执法权力相对集中部位和容易发生问题环节的制度建设,保证公民不因财产、身份等因素影响法律权利的行使和享受。强化对司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衔接机制,基本实现应援尽援,能免尽免,确保难以承担诉讼费用的群众得到及时的法律救济。建立健全执行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实行政法机关与其他社会职能的有效衔接,善于运用社会管理资源改进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的法律素质。扎实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法治南通合格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把平安建设与城乡管理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全社会职能互动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机制,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

  (六)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公共管理关系。

  公共管理关系反映政府履职的能力与水平,关乎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权益。强化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建立政府与公众之间、行政双方之间的和谐关系。

  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满足急剧增长的公众需求。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在财政收支结构上努力增加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比重,在公共资源配置上注重向农村、基层、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城乡社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加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投入,新开工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积极推进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实施远程教育进村、有线广播与电视共缆传输双入户工程,增加城乡社区体育设施,扩大公益性场所和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发展城镇市政公用事业,完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设施,综合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和出行条件。加大环境和生态建设投入力度,推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对水、大气、土壤、声环境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稳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改进公共服务方式,积极试行政府购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模式。继续宣传推广江海志愿者群体、“爱心邮路”等社会志愿服务典型,深入开展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公共安全屏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政策、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监察工作,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合理把握执法尺度,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对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轻微不规范行为,以教育帮助为主的方式督促企业改正。注重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自由裁量行为,突出抓好对重点领域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严禁简单粗暴、严处滥罚,切实保护企业创业和创造积极性。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制度。

  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快捷沟通、有效互动的平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扩大基层民主,下移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善于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来协调与社会公众之间关系。切实预防和妥善化解政府公共关系危机事件。

  (七)统筹域内联动发展,构建和谐城乡、区域关系。

  城乡、区域关系是社会关系在空间上的表现。积极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共同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区域间发展进程和水平的差距,有效形成地缘经济合作互补、人缘关系包容相亲的繁荣和谐局面。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扎实推进“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好省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大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速农业科技和装备进步,加大“三资”对农业的投入,全面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133行动计划”,争创全省高效农业规模化第一市。继续推进“农民收入倍增工程”,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强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办好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新五件实事”。加强农村路、水、电、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文明结对共建活动,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传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提高财政投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落实全市发展总体战略,加强对市域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分类指导,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更加有力地促进区域全面腾飞。继续把江海开发作为统筹区域共同发展的有效平台,积极引导生产要素在市域内合理流动,推动沿江、沿海、腹地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和支持各县(市)依据区位、资源、产业等特点,提升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强区域间的协调合作,提高基础设施、环境生态建设的整体效益。进一步理顺市和县(市)关系,采取“扩权强县”措施,激发县(市)内在活力。积极支持老区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加快改善经济薄弱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八)完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利益关系。

  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妥善协调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改革中得益较多群体与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社会中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完善初次和再次分配机制,构建第三次分配体系,促使效率与公平全面体现,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分配向劳动者倾斜、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政策导向。完善和落实增加群众收入的各项政策,鼓励依靠诚实劳动取得合法收入。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加强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长。建立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地方津贴补贴,形成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农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实现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形成管理者与职工工资的合理比例。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和调节,加快建立个人收入信息体系。

  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惠及更广泛人群。完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机制,坚持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加快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广大劳动者,着力提高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率。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鼓励城乡居民参加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跨地区接续工作。合理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工伤储备金制度。积极推广实施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其保值增值。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管理。

  积极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确保城乡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城市、农村、专业渔民三大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确保“低保”标准随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相应提高。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加快公共租赁房建设,逐步扩大廉租住房的受益面。探索建设保障性商品房,完善和规范供应管理办法。继续实施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健全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积极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搞好农村五保户供养,提高集中供养率。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和对特困户、灾民的救助。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救助机制,继续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零距离服务行动。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重视发展残疾人、老龄、妇女儿童和红十字会事业。

  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深化户籍、劳动就业等制度改革,加快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性政策,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推进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九)推进诚信南通建设,构建和谐信用关系。

  诚信是社会和谐的聚合剂,失信是社会矛盾的导火索。强化诚信道德、制度和网络建设,努力推进以政府、企业和个人为重点的诚信南通建设,为社会和谐奠定良好的信用基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技术专利、商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流通,努力维护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逐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社会行为诚信档案,提高信用服务和信用监督能力,形成诚信者得益、失信者受罚的机制。大力建设诚信政府,提高政务诚信,切实兑现政府对群众和投资者的承诺。

  (十)增进全市人民团结和睦,构建和谐社会群体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团结和睦的社会。要进一步发展全市人民的大团结,大力促进人际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凝聚全社会一切智慧和力量,形成同心同德共谋腾飞的强大合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全面小康建设的各方面,打牢全市人民为实现南通全面腾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积极培育区域创业与和谐文化,大力弘扬“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南通精神,使之成为南通人民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营造鼓励人们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社会环境。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加强党对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的领导,支持他们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充分发挥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全体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积极为促进南通发展贡献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妥善解决民族和宗教问题。加强对在通外商及其他海外友人的服务,积极构建与在通国际友人的和谐关系。切实关心照顾老干部、老劳模、老党员,帮扶困难党员,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继续重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双带双扶”活动,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中的重要作用,持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

  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重在建设,贵在行动。坚持全民参与、从社会基础单元抓起,把开展和谐创建活动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动力、途径和载体,推动社会和谐新南通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和谐南通”为主题,在全市广泛组织开展十个方面的和谐创建活动。

  (一)大力创建和谐社区。整合行政、社会和社区资源,把城市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市民社会生活共同体。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建立“一门式”综合受理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和社区生活求助联动中心,使社区居民办事更方便、困难有人帮。不断完善治安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探索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在外来务工暂住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做实做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全面建立区域治安视频监控中心。鼓励居民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投身社区志愿、自助和互助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家园归属感。积极创建文明物业管理企业。

  (二)大力创建和谐村镇。以村民自治、乡风文明、治安良好、村容整洁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和谐社会建设。围绕民主选举、民主理财、民主议事,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积极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使公共服务网络向村级延伸。健全和落实村规民约,引导广大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农村一线的政法、综治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继续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三清”为重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争创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三)大力创建和谐行业。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行业为主体对象,以管理科学、行为规范、服务优质、公信力好为追求,推动社会各行各业树文明新风,展和谐风采。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突出诚信建设内容,完善行业行为准则,推广建立诚信联盟。继续推广规范化服务,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健全遏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大的行业突出问题。扎实抓好服务窗口和示范点建设,努力打造体现行业特点的服务品牌。

  (四)大力创建和谐园区。坚持亲商与亲民、生产与生态、管理和服务的统一,以优化综合发展环境为着力点,引导和推动各级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走和谐发展之路。推进基础设施和创业创新平台建设,实行对进区企业和项目的全程、全方位服务,全面提升园区环境竞争力。倡导绿色园区、人文园区、平安园区理念,大力发展科技型、集群型、集约型、生态型产业,严格执行环境评价、投资强度等企业准入标准,妥善安排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切实解决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问题。搞好土地整理、规划整合和布局调整,规范园区招商中的竞争行为,实现各园区、产业基地协调发展。发挥园区的社区功能,统筹发展区内民生和社会事业。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灵活的内部运行机制,营造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校与科研院所等外部力量共同支持、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外部环境。

  (五)大力创建和谐机关。按照“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思想、能力和作风建设,促进干部职工团结共事、部门之间默契合作、人与单位相互依存、机关与社会协调融洽。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加强机关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公务人员牢固确立以“三服务”为天职、争先创优为追求、人民满意为标准的价值取向,锻造富有凝聚力、感召力的南通机关从政文化品牌。以效能建设为重点,加强机关从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机关人员办事能力、执行能力和合作能力,促进机关运转协调,确保政令畅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和后续监管。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加强机关从政形象建设,严格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机关人员行为,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机关处室建设为重点环节、强化绩效考核为重要手段,深入开展争创全省最佳办事环境活动,切实根治影响机关与群众、企业、基层关系和谐的“办事难”顽症。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和谐领导班子带动和谐机关的创建。

  (六)大力创建和谐企业。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全面塑造南通企业充满活力、诚信兴业、关爱员工、贡献社会的良好形象。鼓励支持企业艰苦创业、锐意创新,不断提高参与市场竞争和分工的能力。引导和推动企业把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联系起来,把追求经济效益和注重社会效益有机统一起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人文精神,不断增强企业的亲和力、向心力,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劳动与创造热情。深入扎实地开展争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促使劳动关系各方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七)大力创建和谐校园。坚持育人为本,营造蓬勃向上、文明高雅、平安祥和的校园环境。突出教书育人和环境育人,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加强师德建设,弘扬教师敬业爱生精神,建立彼此尊重、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强化校园文化建设,树立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形成优良的校园人文环境。落实严格的管理和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整治。

  (八)大力创建和谐医院。积极倡导以患者为中心的医院服务理念,着力培养和弘扬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高尚医德、精湛医术和良好医风,促进和睦医患关系的形成。夯实医院基础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群众就医安全有效。全面推进温馨服务工程,简化就医流程,丰富服务内涵。切实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广市第三人民医院创建“无红包”医院的做法和经验,大力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医患沟通机制,努力形成医院给予患者人文关怀,全社会尊重医学科技、尊重医疗工作者的良好氛围。

  (九)大力创建和谐家庭。不断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深入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实施“家庭育人工程”、“家庭养老工程”、“家庭文明工程”、“家庭培训工程”,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积极、健康的现代生活方式,提高家庭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积极推广邻居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帮互助、居民小区服务活动。

  (十)大力创建和谐党派与团体。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党派和团体内外和顺、履职尽能。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加强内部团结,提高整体素质,增强合作共事和社会服务能力。领导和支持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广大会员履行职能,充分发挥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领导和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实现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开展群众工作、协助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和水平。引导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发挥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必须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在理念上融为一体,在任务上统筹安排,在机制上并轨运行,在载体上共建共用,在考评上有机衔接。充实和完善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标准与规范,把和谐创建的各项要求贯穿其中,使之与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的内涵要求相融合,与全面腾飞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与全国、江苏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创建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能,明确各项和谐创建活动的牵头部门。各级文明委及其办事机构,要认真抓好和谐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创建活动牵头部门要认真制定各自创建活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具体抓好创建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和谐创建活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各自的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广大群众踊跃投身创建活动并不断从中得到实惠,切实以创建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善于在创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新鲜经验,用以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

  各级党委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充分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注重对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学习研究与教育培训,准确把握和谐社会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坚持党要管党,深入实施党的建设“三强”工程,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扎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严格要求、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感,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

  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对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突出社会发展、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人口资源环境等领域内容,科学设立社会和谐新南通的指标评价体系。加强对社会建设情况的跟踪监测,面向社会与大众进行调查和统计分析,定期评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地社会和谐指数和各重点领域相关指数。把和谐社会建设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励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地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聚合力,合力促和谐。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部署,团结一切社会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建设社会和谐新南通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