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法院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来源:青岛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本报讯 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查询,并对审限过半的案件滚动提醒,审判活动更加公开、有序和规范……这是崂山区法院创新搭建全方位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实现公正高效司法所展现的新景象。


  崂山区法院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法院审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全市基层法院率先建成了现代化、信息化管理系统。去年以来,该法院完善实施了“一二三四”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一”即建立了微机网络信息中心,建设了现代化专用机房;“二”是搭建了内部网络共享平台和网络信息安全平台;“三”是贯通局域网、法院专网、国际互联网,在局域网设置中他们用超前理念设计了符合审判管理实际的网络系统,还依托中国法院网开通崂山区法院网站,设立了审务公开、审判改革、为民服务等板块;“四”指完善了四个系统:“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由院长办公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办公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报表数据系统、公众信息服务系统5个模块组成,“法院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了诉讼、办公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同步管理,“庭审管理数字系统”使法庭成为一个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化音视频技术、多媒体图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平台,“安全保卫监控系统”对庭审活动等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了司法行为的透明度和规范化。


  在推进信息化管理进程中,崂山区法院对各工作岗位的信息化网络应用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纳入了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实现了审判管理智能化和司法政务、法官考核等方面的数字化管理,体现了对审判等各项工作的全程动态监督。如网上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了关系案;当案件审理期间接近审限警戒线时,该信息系统会自动发出预警信息、做出案件催办,杜绝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可以运用该系统的司法统计系统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对法院全体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细化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落实奖优罚劣。


  崂山区法院通过实施信息化管理工程,有效促使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更加规范、相互间的衔接更加顺畅和严密,进一步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据统计,去年以来,该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000余件,执结1150余件,结案率达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