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去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达到1.23亿人,有3000万人经常上网购物;截至2006年年底,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共实现交易额11000亿元人民币,同比2005年增长了48.6%。
陈学希代表说,电子商务对传统的税收制度、政策和国际税收等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改革现行税制,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已变得刻不容缓。
陈学希代表建议,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纳税人从事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填报有关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表,提交企事业网址、电子邮箱地址以及计算机密钥的备份等有关网络资料。税务机关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并严格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
陈学希代表说,应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除了上门直接申报、代理申报、邮寄申报外。
同时确立电子账册和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她告诉记者,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量的不断扩大,给税务稽查带来的困难也越来越大。目前的税务稽查只能以有形的纸质账簿、发票等作为定案依据,显然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