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
来源:青年时报 更新时间:2007-03-19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是一些地方网吧管理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文化部、工商总局等14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要受严惩;《通知》还首次明确,监察部门将直接参与网吧管理。

给黑网吧当“保护伞”可究刑责

  这位负责人说,《通知》特别提出,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察。对因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并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增加监察部为网吧管理成员单位

  根据《通知》要求,上级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明察暗访、重点回访、查阅执法文书等方式,加大对下级部门的督查力度。上级文化、工商部门在必要时可以调查、处理由下级文化、工商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或直接做出行政处罚。
  为统筹研究网吧和网络游戏管理,《通知》中明确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调整为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增加监察部、卫生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中央综治办为成员单位。
   
填补网吧及网游管理五大空白

  全国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中的一些规定所针对的问题,都是以往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所没有涉及而又是当前急需要解决的:
  一是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通知》强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无照经营网吧等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从事黑网吧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等要依法没收;针对以“电子竞技俱乐部(馆)”、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要依法查处取缔。
  二是为从源头杜绝黑网吧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通知》规定通信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电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对明知是黑网吧而向其租赁场所的,可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针对网吧超时营业问题,实现利用技术手段落实管理规定。对未执行限时营业规定的网吧,《通知》要求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每日零时至八时暂停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对在国家规定营业时间以外锁闭门窗经营的网吧,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不少于15天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四是针对校内上网场所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通知》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的制度,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是应对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出现的对经济金融秩序产生的冲击及由此造成一些人特别是青少年沉溺于网游,《通知》规定了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严禁倒卖虚拟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