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第四次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信息产业部 更新时间:2008-03-15

 

 
  近日,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新城宾馆召开。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主席杨晶,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常务副主席任亚平,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副主席连辑出席会议。会议由连辑副主席主持。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信息办主任张铁网“关于2006年全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的说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就此《实施意见(送审稿)》及全区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问题发表了意见。杨晶主席、任亚平副主席、连辑副主席分别作了重要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近年来,自治区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信息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全区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效果明显提高,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区信息化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全社会对推进信息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特别是各级领导层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信息产业发展规模较小,配套能力弱,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亟待完善。三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网络普及程度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

  会议强调,“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信息化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高度,不断加深对推进信息化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作为实现自治区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的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大力推进信息化,关键要有一个信息化专门机构,要有一支从事信息化的专业队伍。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研究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信息化推进体制,进一步健全领导机制,理顺工作职能,加强组织协调。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信息化的重要任务,长远规划,稳步推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好信息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要着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提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加快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要全面推进社会信息化,促进和谐内蒙古建设。

  会议决定,大力推进信息化,一是要完善信息化推进体制,理顺工作职能。自治区信息办代表自治区政府行使全区信息化规划、协调、组织、监管等职能,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立自治区信息办在信息化推进工作中的权威;二是要加大统筹规划力度。今后,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管是中央财政投资的,还是地方财政投资的,必须先报经信息办批准后,发改委才能立项,财政厅才能拨款,以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三是要不断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自治区信息办要将自治区目前的网络建设情况进行详细摸底,根据自治区发展实际提出网络资源整合意见,切实承担起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的责任,将现有各部门的分散网络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今后新建的网络必须先经自治区信息办规划审核,尽快搭建起与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信息高速公路网络体系。四是要加快构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城市(盟市所在地)新建的社区、旧城区综合改造、新建楼宇等在工程设计中,要把信息化基础设施部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制性地提出要求,并作为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的一项重点来落实。信息办要尽快与建设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五是要制定一套科学标准体系,使信息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会议强调,信息化工作要由“软任务”变成“硬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信息化的重要意义,自治区信息办要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抓好这项工作,切实承担起全区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各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信息办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