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要求完善行政效能投诉
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将围绕提高行政效率等四方面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综合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监察部了解到,2007年各级监察机关将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从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方面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依法行政。

  据了解,监察部日前下发了关于2007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及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单位继续完善与《行政许可法》相配套的制度,加强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后的监管,协助行政机关建立行政许可动态评估机制,纠正和查处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为。

  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及职能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不当或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

  意见指出,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将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改善行政管理。

  意见强调,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投诉网络,拓宽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坚决纠正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违纪违规案件,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配套制度。

  ■监察重点

  1.土地监管严查非法批地

  据新华社电2007年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方面的案件。

  同时,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推动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行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出让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土地,继续暂停新设立和扩建各类开发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对农村土地征收征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的有关制度。

  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监督检查,推进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肃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以及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2.安全生产强化责任追究

  据新华社电2007年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事故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违规投资入股等违纪违法问题,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监察部日前下发关于2007年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安排意见,各级监察机关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对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着重查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监察对象不依法行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涉铅污染开展集中整治

  据新华社电2007年全国各级监察机关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铅污染企业和造纸行业企业违法问题,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监察部意见强调,要按照《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环境监管。

  同时,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导致环境违法问题严重、大型企业集团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突出的,要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对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

  另外,要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工作手段,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着重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干预环境执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