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进一步加大软件产业版权保护力度
来源:eNet硅谷动力 更新时间:2012-04-15

加强版权保护是当前保证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突出任务

  与国外软件企业相比,软件盗版对我国民族软件产业的损害更加巨大,因为中国软件企业规模不大,没有海外市场支撑,缺乏投资和技术积累,相对来讲在国际软件市场竞争中还不占据优势。因此如果对软件的侵权盗版听之任之,不仅仅是影响国际形象和履行承诺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对民族软件产业可能会造成致命的打击。

  当今世界,高新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知识经济浪潮席卷全球。知识和信息成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要素,世界的竞争正日益集中于知识产权领域,各国的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力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和运用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发展科技、经济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树立良好国际形象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一定要使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像钢铁一样硬,而不是像豆腐一样软”。中央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吴仪副总理任组长、17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推进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国内外的高度关注和肯定。

  但我们也要看到,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形势仍不容乐观,侵权盗版现象仍很严重,特别是图书、音像、软件和网络领域的侵权盗版还相当猖獗,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严重地阻碍和制约着产业的发展。

  软件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核心和灵魂,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环节。发展软件产业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改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力推动下,我国的软件产业发展迅猛,规模持续扩大,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900亿元,软件出口35.9亿美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新产品不断涌现,预计2010年软件产业销售收入将达到13000亿元。

  但由于软件属于智力和知识密集型产品,研发投入大,而复制很容易,因此很容易被侵权盗版。加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部分网站非法下载盗版软件提供了方便。当前,软件盗版现象在国内还普遍存在,有的地区甚至还十分猖獗,网络环境下的侵权问题也凸现出来,一些网站未经授权大量非法复制、上载和传播盗版软件,网上侵权现象也很严重。

  总体来看,我国软件保护的环境还未得到根本性改善。软件盗版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有关国际调查显示,“我国的综合盗版率每增加10个百分点,软件销售额将减少39.7亿人民币,经济活动总量将减少67.76亿人民币,而销售额和经济活动总量的减少将直接和间接地损失13170个就业机会。”特别是与国外软件企业相比,软件盗版对我国民族软件产业的损害更加巨大,因为中国软件企业规模不大,没有海外市场支撑,缺乏投资和技术积累,相对来讲在国际软件市场竞争中还不占据优势。因此如果对软件的侵权盗版听之任之,不仅仅是影响国际形象和履行承诺的问题,更严重的是对民族软件产业可能会造成致命的打击。因此,进一步加大软件版权保护力度,营造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是当前保证我国软件产业健康发展十分突出的任务。

加大版权保护工作力度为软件产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2007年,国家版权局将着手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下的软件版权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符合刑事制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近几年来,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商务部、财政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为加强软件版权保护做了一些工作。从2003年开始,国家版权局会同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连续三年开展了打击软件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5年年底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和2006年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十部委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都将打击软件盗版作为治理重点;2006年6月,国家版权局还开展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专项治理行动,各地版权部门通过与计算机商城管理方签订执法责任书、积极推动计算机硬件销售企业与软件商签订销售正版软件协议等多种方式,建立软件销售与执法责任制,计算机预装软件的市场环境得到改善。自2004年下半年开始,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积极开展和推进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到2006年3月,各省级及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全部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比如浙江省政府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了省级及地市县三级政府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政府带头使用正版软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为推动我国软件产业继续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国家版权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强化软件版权保护。

  首先,要继续把打击软件侵权盗版作为版权执法重点,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要充分发挥版权执法主体优势和专业法律优势,与信息产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继续加强对软件销售市场和预装领域的整顿和监管,严厉查处组织制作、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活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侵权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2007年,国家版权局将着手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积极利用新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大网络环境下的软件版权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符合刑事制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要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今年,国家版权局与商务部、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等九部门还建立了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制订了大型企业推广正版软件的实施方案,企业正版化工作正式启动。目前,信息产业部颁布了企业软件正版化产品推荐目录,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已确定了第一批推行软件正版化的大型企业,并在系统内开展了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明年,大型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将全面推开,为促进民族软件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三,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水平。

  软件企业要做大做强,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提高拥有和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比重和能力;另一方面,软件企业要在尊重他人创作成果的同时,善于运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版权部门要把软件正版化服务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给企业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推动企业建立起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构筑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体系。我们还要进一步规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完善软件登记代理体系,提高软件登记效率,为软件著作权人提供优良、便捷的服务。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普及宣传著作权法律知识,着力提高软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我相信,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持续努力,随着软件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的软件产业一定会兴旺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