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人大代表提案使虚拟币再度面临尴尬的处境,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列举由于网络虚拟货币缺乏监管产生的“三大”问题,包括“网络货币具有人民币账户充值性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运营商吸引用户不断充值类似于非法集资,广泛存在以网币为掩护进行赌博的现象。”
虚拟币在尚未完全摆脱“冲击人民币”指责的同时,缺乏监管规范的形象再度凸现出来。
与外,为了配合国家部委查禁网络游戏赌博的活动,各网游公司已经从官方层面截断虚拟货币回兑渠道,但鉴于虚拟货币不可否认的财产属性,依然使网游公司面临尴尬。
近日,有读者致电本报,建议联众等休闲游戏公司设立“防沉迷”资金上限,原因是“在网上打麻将,家人几天就可能输掉相当于几百元人民币的虚拟币,是否可以考虑参照MMORPG的防沉迷系统,让休闲网游运营商也限制游戏账户资金流动数额。”
网络麻将输赢不亚于现实
目前,国内的法律未对网络“赌博”进行硬性的“资金数量”规定,公安机关在实际操作中,“对群众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
但在本报读者曲先生看来,母亲在联众上玩麻将,几天输掉相当于几百元人民币游戏豆的做法,似乎就称得上是“赌博”行为。
按照目前的“汇率”,一块钱人民币可以换取一个联众币,一个联众币可以换取100个财富值,100个财富值可以换取1000到2000个游戏豆不等。
在联众的高级麻将馆中,玩家除了每进一次房间要交纳2000豆的服务费之外,番数也从16、32、64倍不等(有时联庄还会倍数更高),曲先生母亲在玩麻将时,一把输赢会有几百万游戏豆,“这样一天就把一百元一张的游戏卡花光了。”
曲先生告诉记者,母亲身边还有其他一些退休教师朋友也在联众打麻将,“每个月退休金只有1千多元,一天百元的输赢对他们来说并不算小数字,网络游戏因为不受场地、人员的限制,在上面玩的时间会更长。”
尽管联众在游戏豆体系中,对每款游戏设计了不同的输赢上限,但是曲先生还是希望能模仿MMORPG的防沉迷体系,让休闲游戏运营商对每个账户的流出流入金额进行限制,来防止游戏涉及的金额过大。
曲先生认为,“尽管虚拟币并不能在游戏公司官方回兑,但游戏账号可以在任何C2C第三方交易平台上换到真金白银的人民币。”
虚拟币监管呼声日益强烈
继人大代表在两会上呼吁“尽快明确网络虚拟货币主管机构,由主管机构针对网币目前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尽快制订对网币的管理办法。”腾讯也近期呼吁网络无形财产的保护立法。
联众新任CEO伍国梁表示,目前的虚拟币对金融体系并不构成威胁。
“在高渠道成本与交易数据不全的情况下,今天的虚拟货币是没条件与金融体系竞争的。但从长远看不知道是否有可能。可能20年之后,把虚拟币现渠道的平均成本压缩到1%的时候,也许有可能谈得上冲击。”
本报记者 李宽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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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监管归口尚未确定
近日,文化部、工商总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等14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对虚拟货币管理的基本制度。
同时,首次明确提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
□严格限制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虚拟货币的总量以及单个网络游戏消费者的购买额;
□严格区分虚拟交易和电子商务的实物交易,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发行的虚拟货币不能用于购买实物产品;
□消费者如需将虚拟货币赎回为法定货币,其金额不得超过原购买金额;
□严禁倒卖虚拟货币。
此后,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司长韩平表示,虚拟货币是否该归央行管理,应该研究。